各區人民政府,市直各委、辦、局,各開發區管委會:
《 廈門市專利獎評獎辦法》已經第68次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4年4月26日
(此件主動公開)
廈門市專利獎評獎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鼓勵提升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和服務水平,建設創新型城市,根據《廈門經濟特區知識產權促進和保護條例》等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市人民政府設立專利獎,對促進廈門經濟和社會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專利權人予以獎勵。
第三條 市專利獎評獎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接受社會監督。
第四條 市人民政府設立市專利獎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評審委員會),負責對市專利獎評獎工作的管理和指導。評審委員會組成人員由市專利行政管理部門提出,報市人民政府批準。
評審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專利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市專利獎的申報、評審、授獎等日常管理與組織協調工作。辦公室制定專利獎評獎工作方案報評審委員會同意后組織實施。
第五條 專利獎獎勵資金和工作經費納入市政府財政年度預算。
第二章 獎項設置與評選標準
第六條 市專利獎設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和外觀設計金獎、銀獎,每兩年評選一次。其中:
(一)特等獎1項,從發明專利中評選產生,獎勵100萬元;
(二)一等獎不超過3項,從發明專利中評選產生,每項獎勵30萬元;
(三)二等獎不超過8項,從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中評選產生,每項獎勵20萬元;
(四)外觀設計金獎1項,獎勵20萬元;
(五)外觀設計銀獎不超過2項,每項獎勵10萬元。
申報項目達不到市專利獎評獎標準的,獎項可以空缺。
第七條 發明、實用新型專利評價指標及權重為:
(一)專利質量(所占權重為25%):技術方案新穎、實用性強、技術水平高,專利文本質量高;
(二)技術先進性(所占權重為25%):發明專利技術方案對解決本領域關鍵性、重要性技術問題的貢獻程度較大,對本領域技術進步和產業結構優化升級起到重要促進作用;實用新型專利技術方案對本領域技術革新、產品升級換代的貢獻程度較大,對行業技術發展起到積極促進作用;
(三)運用及保護措施和成效(所占權重為35%):該項專利權的運用和保護成效顯著,取得了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社會效益及發展前景(所占權重為15%):對提高產品市場競爭力發揮了重要作用,產生較好的社會效益,具有良好的發展前景。
第八條 外觀設計專利評價指標及權重為:
(一)專利質量(所占權重為25%):產品具備創新程度高、質量安全可靠、實用性強、綠色環保、引領未來健康生活方式、有文化內涵特征;
(二)設計要點及理念的表達(所占權重為25%):圖片或者照片清楚完整,形狀、圖案、色彩獨特,設計理念良好、要點突出;
(三)運用及保護措施和成效(所占權重為35%):該項專利權的運用和保護成效顯著,取得了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社會效益及發展前景(所占權重為15%):對提升相關產品的市場競爭力發揮重要作用,取得良好的社會效益。
第三章 申報與評選
第九條 申報市專利獎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申報人須為專利權人,同一專利項目有多個專利權人的,應當經全體專利權人同意;
(二)在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權公告日為準)被授予國家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的專利(含已解密國防專利,不含保密專利);
(三)該專利法律狀態穩定有效,且在申報截止日前不存在專利權屬等法律糾紛,不存在未繳年費或滯納金等情況,以及國家知識產權局未受理該專利權無效宣告請求;
(四)該專利已實施,并取得了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五)申報人沒有依法不適合申報的其他情形。
已獲得過國家、省、市專利獎的項目不再參評市專利獎。
第十條 專利權人申報市專利獎時可以同時提交下列個人或單位(以下稱推薦人)的推薦意見:
(一)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
(二)中國專利獎金獎、銀獎和福建省專利獎特等獎、一等獎的第一發明人;
(三)中國外觀設計金獎、銀獎的第一設計人;
(四)專利權人所在區專利行政管理部門。
上述推薦人的推薦意見可以作為評審參考。
第十一條 市專利獎通過網上申報系統自主申報,申報人應當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第十二條 評審委員會辦公室聘請相關行業專家學者組成專業評審組,負責對各專業范圍內的專利獎申報項目出具初評意見,并提出候選獲獎項目、獲獎人和獎勵等級的建議。
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匯總專業評審組初評意見及建議,向評審委員會提出獲獎項目、獲獎人和獎勵等級的建議。
評審委員會審議和評定獲獎項目、獲獎人和獎勵等級。
第十三條 市專利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對評審委員會的評審結果在市專利行政管理部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
對評審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內向評審委員會辦公室提出。評審委員會辦公室組織專家對異議內容進行處理,并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異議方和申報人、推薦人。
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由市專利行政管理部門對評審結果審核后報市人民政府批準。
第十四條 經市專利行政管理部門推薦或者以其他方式推薦報市專利行政管理部門確認,獲得中國專利獎的項目,按照下列標準給予專利權人獎勵:
(一)獲中國專利金獎的,按照市專利獎特等獎給予獎金;
(二)獲中國專利銀獎的,按照市專利獎一等獎給予獎金;
(三)獲中國專利優秀獎的,按照市專利獎二等獎給予獎金;
(四)獲中國外觀設計金獎的,按照市專利獎一等獎給予獎金;
(五)獲中國外觀設計銀獎的,按照市專利獎二等獎給予獎金。
第十五條 市專利獎由市人民政府頒發,其中專利獎獎金由市專利行政管理部門予以發放。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十六條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提交或者協助提交虛假申請材料騙取專利獎的,由市專利行政管理部門撤銷獎勵,收回獎金、獎品,并依法予以處罰。
第十七條 參與評獎工作的人員在評獎活動中泄露評獎情況,或者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責任。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八條 本辦法由市專利行政管理部門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