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涉農區農業農村委:
為貫徹落實《農業農村部關于印發〈生豬產能調控實施方案(2024年修訂)〉的通知》(農牧發〔2024〕11號)部署要求,更好發揮政策調控保障作用,穩固基礎生產能力,有效防止生豬產能大幅波動,在總結前期生豬產能調控工作實踐基礎上,市農業農村委對《天津市生豬產能調控實施方案(暫行)》進行了修訂,在此基礎上,形成《天津市生豬產能調控實施方案(2024年修訂)》,并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2024年4月23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
市農業農村委關于印發《天津市生豬產能調控實施方案(2024年修訂)》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