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及必要性
新修訂的《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辦法》(第238號令,以下簡稱新修訂《管理辦法》)已于2024年2月1日省人民政府第24次常務會議通過,2024年2月7日向社會公布,將于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根據新修訂《管理辦法》第十條和第十一條第二款的要求,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會同農業農村、海洋與漁業、糧食和儲備等相關部門明確追溯食品生產經營者的具體范圍和實行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的食品和食用農產品具體類別品種,并向社會公布。
二、《通告》主要內容說明
《通告》作為新修訂《管理辦法》的配套文件,主要包括兩部分內容:一是明確追溯食品生產經營者范圍。我省從2020年開始實施承諾達標合格證與一品一碼追溯并行制度,至今已有4年多的實踐基礎。同時,《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也明確要求了從事農產品收購的單位或者個人履行收取、保存、開具承諾達標合格證的義務。《通告》在追溯食品生產經營者范圍中增加“從事食用農產品收購的單位或者個人”,既能保證與上位法的銜接,又能延續我省多年的工作做法。
二是明確實行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的食品和食用農產品的具體類別品種。修訂后的具體類別品種范圍包括:種植業產品、畜牧業產品、水產品、原糧和政策性糧食、加工食品等5類產品,覆蓋了日常生活中所必需的各類食品和食用農產品,基本滿足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的需要。
另外,還明確《通告》從2024年5月1日起開始施行,有效期10年。并同時廢止了2019年1月29日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福建省農業農村廳、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局《關于發布<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類別品種(2018年版)>的通告》。
相關公告: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關于公布追溯食品生產經營者范圍和具體類別品種的通告 (閩市監綜〔2024〕9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