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的背景
2023年10月21日國務院印發《中國(新疆)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國發〔2023〕17號),方案提出,建立中國(新疆)自由貿易試驗區(以下簡稱自貿試驗區)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決策,是新時代推進改革開放的重要戰略舉措。為全面落實中央關于加快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戰略部署,充分發揮新疆區位優勢和資源優勢,加快推動中國(新疆)自由貿易試驗區的建設,進一步促進中國(新疆)自由貿易試驗區工作制度創新,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兵團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制定了《中國(新疆)自由貿易試驗區食品經營許可“證照同辦”實施方案》《中國(新疆)自由貿易試驗區“食品相關產品等重要工業產品生產許可告知承諾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二、制定的過程
啟動《方案》制定后,根據自貿試驗區要以制度創新為核心的部署,《方案》以可復制可推廣為基本要求,通過充分學習借鑒其他自貿試驗區制度創新的工作經驗、前往新疆各類經營主體實地調研、查閱文獻資料、組織辦事人員座談會等多種形式廣泛交流研討,起草形成《方案》(征求意見稿),并于2024年1月3日對三個自貿試驗區片區、相關處室征求意見后,采納各類意見建議,確保《方案》科學合理,符合實際,提高《方案》的質量和可操作性。
三、《方案》的主要內容
《方案》主要內容如下:
(一)明確賦予自貿試驗區更大改革自主權
根據《中國(新疆)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的要求,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更大釋放經營主體創新創造活力,推動中國(新疆)自由貿易試驗區探索食品經營許可“證照同辦”,推進食品相關產品等重要工業產品生產許可告知承諾改革。
(二)明確食品經營許可“證照同辦”條件要求
明確食品經營許可“證照同辦”試點范圍,梳理辦事方式、辦事流程,引入食品經營許可告知承諾書配合“證照同辦”模式,全面推行電子證照,強化后續監管工作。通過升級改造現有審批系統,開設“自由貿易試驗區”專區,不斷提升“證照同辦”服務便捷性。
(三)明確食品相關產品等重要工業產品生產許可告知承諾改革
明確對食品相關產品、化肥等2種重要工業產品生產許可實行告知承諾審批,通過強化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嚴格市場退出和行政處罰等方式,放寬市場準入,優化營商環境,維護市場秩序。通過升級改造現有審批系統,開設“自由貿易試驗區專區”,不斷提高食品相關產品等重要工業產品生產許可告知承諾審批工作質量和服務水平。
四、《方案》的亮點
《方案》根據實際,通過制度創新持續優化營商環境,主要表現在:一是食品經營許可“證照同辦”,通過審批制度改革,推進政務服務事項集成化辦理,整合企業登記注冊與食品經營許可審批,優化審批流程,推進數據互通互聯,形成一次申報材料、一窗受理審批的“證照同辦”模式,減少辦事環節、精簡申請材料、壓縮辦理時限,提高審批效率。二是食品相關產品等重要工業產品生產許可告知承諾改革,圍繞“證照分離”改革的部署要求,全面實施重要工業產品生產許可告知承諾改革,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讓市場更好地在產品質量安全資源配置方面發揮決定性作,通過重要工業產品生產許可告知承諾企業準入標準與自查、核查記錄表規范重要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許可工作,更大激發市場活力、增強內生動力、釋放內需潛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