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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2025年食品生產監督檢查計劃的通知

   2025-03-28 843
核心提示:為認真貫徹落實總局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對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部署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管理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9號)、《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60號)、《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62號)、《工業產品生產單位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75號)要求,制定2025年廣州市食品生產監督檢查計劃。

各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為進一步加強食品生產監督檢查工作,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制定了《2025年食品生產監督檢查計劃》,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執行中遇到問題請及時與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生產處聯系。

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2月16日

2025年食品生產監督檢查計劃

為認真貫徹落實總局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對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部署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管理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9號)、《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60號)、《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62號)、《工業產品生產單位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75號)要求,制定2025年廣州市食品生產監督檢查計劃。

一、檢查對象

全市取得生產許可證的食品生產企業、取得登記證的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下簡稱小作坊),以及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

二、檢查方式

市區兩級市場監管部門結合日常監管、專項工作、有因核查,組織對本轄區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小作坊實施監督檢查。監督檢查方式為日常監督檢查、飛行檢查、體系檢查、隨機檢查、聯合檢查。

三、檢查重點

(一)重點檢查對象

乳制品、嬰幼兒輔助食品、肉制品、食用油、濕粉類食品、蛋白固體飲料、食鹽、食醋、食品添加劑等產品風險高、影響區域廣的食品生產企業;花生油、肉制品小作坊;奶瓶奶嘴、嬰幼兒塑料及硅膠餐飲具、工業和商用電熱電動食品加工設備等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多次監督抽檢不合格、監督檢查中發現問題較為突出的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單位;食品添加劑“兩超”較為突出的食品生產加工單位;標簽標識問題較多的重點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

(二)監督檢查要點

食品生產加工單位監督檢查要點:食品生產者資質、生產環境條件、原輔料進貨查驗、生產過程控制、產品檢驗、貯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食品管理和食品召回、標簽和說明書、食品安全自查、從業人員管理、信息記錄和追溯、食品安全事故處置、委托生產等情況。強化食品添加劑使用的監督檢查,將食品生產加工單位食品添加劑的采購管理和投料使用、產品檢驗和標簽標識等列為重點檢查內容,督促企業嚴格按照標準規范使用食品添加劑。

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監督檢驗要點: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者資質、從業人員管理、生產環境條件、設備設施管理、進貨查驗(重點強化原料進貨查驗和使用記錄檢查)、生產過程控制、產品包裝標識、貯存及交付控制、出廠檢驗、產品追溯和召回、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情況。

(三)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督促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按規定要求設立質量安全總監、質量安全員,制定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管控清單。督促食品生產企業、小作坊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食品生產企業制定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有效開展食品安全自查,于2025年12月25日前通過廣州市食品生產全過程動態監管平臺在線提交食品安全自查情況。開展食品生產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全覆蓋抽考。督促食品和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單位建立、實施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機制,對自查以及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中發現的食品安全風險隱患與問題進行整改。

四、檢查安排

(一)市級食品生產年度監督檢查安排

制定全市年度監督檢查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對監管部門通報、被投訴舉報以及風險監測過程中發現存在較多問題的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單位組織實施專項監督檢查;對高風險食品和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屢次監督抽檢發現不合格產品且問題突出的生產加工單位實施飛行檢查。指導區局制定以風險分級為基礎的日常監督檢查計劃。

(二)各區食品生產年度監督檢查安排

1.各區局按照《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進一步做好2025年食品生產企業風險分級分類監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總局省局有關規定,及時調整更新食品生產企業風險分級分類。其中,根據《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辦公室關于轉發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加強食用植物油質量安全監管的通知》(粵市監辦發〔2023〕1298號),食用植物油生產企業風險等級評定不得低于B級。

2.制定本轄區年度監督檢查工作計劃并按企業風險等級頻次要求全面落實日常監督檢查。其中,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及小作坊監督檢查全覆蓋。對新獲證食品生產企業(包括核發、延續、涉及現場核查的變更等事項),應在申請人取得食品生產許可后3個月內組織開展一次監督檢查。食品相關產品應按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要求開展日常監督檢查,覆蓋5類發證產品,并將奶瓶奶嘴、嬰幼兒塑料及硅膠餐飲具、電熱電動食品加工設備等類別生產企業及往年監督檢查中發現問題較為突出的生產企業列為重點檢查對象。轄區內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少于10家的要組織全覆蓋檢查,企業數10家以上的應根據監管實際適當增加檢查數量;對實行告知承諾許可的獲證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全覆蓋例行檢查。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區局按要求將監督檢查計劃向社會公開。及時匯總監督檢查信息,分析監督檢查結果,查找突出問題,開展食品安全狀況評估。

(二)強化問題整改,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督促企業整改,實現整改完成率100%。同時督促企業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抓好落實,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三)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加大對多次抽檢不合格企業事中事后監管力度,重點對抽檢不合格企業實施監督檢查與約談,嚴格落實省局要求,年度抽檢2次不合格的企業由市局實施約談,年度抽檢1次不合格的企業由區局實施約談。分層分級對多次抽檢不合格的企業開展全覆蓋檢查,市局將對問題突出的企業開展飛行檢查,不定期對各區的監督檢查工作進行監督指導。

(四)強化檢查員隊伍建設。市局將持續開展“送課下基層”的食品生產監管人員培訓,創新培訓形式,突出教學重點,提高基層食品生產監管人員檢查水平。各區市場監管部門應強化食品生產監管人員培訓,鼓勵檢查人員積極參與培訓考核,不斷提升專業性、技術性,培養一批食品生產監督檢查骨干能手。

(五)強化監督檢查信息化運用和數據歸集。各區局應加強總局檢查系統企業信息的維護,對系統內企業名單與實際獲證名單一一核對,及時增加已獲證但系統內沒有的企業名單,及時刪除已注銷食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名單,及時調整更新系統內企業狀態及風險等級信息,確保轄區內所有在產在營食品生產企業均納入總局檢查系統管理。

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小作坊監督檢查統一使用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日常監管及業務綜合分析系統,完成日常監督檢查后一周內將信息錄入系統歸檔。嚴格遵守總局監督檢查數據歸集標準,做好源頭數據質量把控,強化數據對接,確保相關信息的準確、及時完成推送。

(六)強化總結與信息報送,根據監督檢查工作實際,每季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按要求上報《廣東省食品、食品相關產品生產監督管理動態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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