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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安徽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經營使用管理辦法》的政策解讀

   2023-12-26 969
核心提示: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安徽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經營使用管理辦法》的政策解讀

一、修訂背景

2022年10月以來,市場監管總局先后頒布了《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辦法》、修訂了《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注冊管理辦法》《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注冊管理辦法》,制定出臺了《網絡銷售特殊食品安全合規指南》《特殊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操作指南》等文件。原省局、省衛健委聯合印發的《安徽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經營使用管理辦法(試行)》,部分條款與現行規章不一致,且不能滿足監管需求。

二、起草過程

2023年10月份,安徽省市場監管局特殊食品監管處依據總局4個部門規章和2個指南文件,對《安徽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經營使用管理辦法(試行)》進行修訂完善,形成修訂征求意見稿。11月份,通過省局門戶網站向社會征求意見,并向省局有關處室、各市市場監管局征求意見。截至12月1日,共收到反饋意見5條,采納2條,不予采納3條。根據征求意見反饋情況,修改完善形成《安徽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經營使用管理辦法(修訂送審稿)》提請省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并經2023年第33次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

三、修訂情況

修訂后的《安徽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經營使用管理辦法》共計6章38條,主要包括總則(9條)、基本要求(9條)、醫療機構使用要求(8條)、網絡主體經營要求(7條)、其他場所及要求(2條)、附則(3條)等章節。主要修訂情況如下:

1.刪除標題中的“試行”。

2.第一條修訂增加了《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依據。

3.第六條修訂新增了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備案辦理及銷售特定全營養食品經營資質相關要求,與總局新修訂的《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辦法》第五條表述保持一致。

4.第十條修訂新增了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配備要求,新增第十一條關于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制度和機制的要求,與總局《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辦法》要求一致。

5.第十九條修訂了醫療機構設立特醫管理委會和臨床營養管理委員會有關表述,依據社會公眾反饋意見修訂并征求省衛健委意見,體現醫療機構實際需要。

6.第二十八條修訂調整了網絡經營者證書公示要求。將網頁信息公示“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信息”修訂為“食品經營許可證或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備案表”,“產品注冊證書或者備案憑證”修訂為“產品注冊證書”,與總局《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注冊管理辦法》《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辦法》要求一致。

7.第三十二條修訂調整了網絡經營者提交信息要求。將提交“載明‘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的有效食品經營許可證”修訂為提交“食品經營許可證或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備案表”,與總局《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辦法》要求一致。

解讀人:陳姍姍聯系方式:0551-63356731




 
地區: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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