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人民政府,自治區人民政府各組成部門、各直屬機構:
《自治區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計劃》已經自治區十四屆人民政府第45次常務會議和自治區黨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
2024年3月3日
(此件公開發布)
自治區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計劃
自治區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廣西重大方略要求,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為主線,圍繞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中心工作,充分發揮立法引領和保障作用,為奮力譜寫中國式現代化廣西篇章提供更加堅實法治保障。
一、高質量做好新時代立法工作
要深刻領會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把握其重要意義、核心要義、豐富內涵、實踐要求,切實把習近平法治思想貫徹落實到立法工作的全過程和各方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執行自治區工作要求,著力加強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對內對外開放、鄉村振興、民族團結等重點領域和新興領域立法,系統謀劃、整體推進,注重有序優質,做好必要的立法先導性工作,不斷增強立法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時效性,以高質量立法保障和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二、科學安排年度立法項目
圍繞推動邊疆民族地區高質量發展,提請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審議平陸運河保護與管理條例草案、糖業高質量發展條例草案、六堡茶發展條例草案;預備制定西南巖溶國家公園條例、環北部灣水資源配置條例、科學技術普及條例。
圍繞推動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示范區建設、擴大對內對外開放,預備制定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示范區建設條例、服務辦好中國—東盟博覽會條例、防城港國際醫學開放試驗區條例。
圍繞推進鄉村振興、改善民生,提請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審議農作物種子條例修訂草案、法律援助條例修訂草案;預備制定全民健身條例。
圍繞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制定地震預警管理辦法;預備制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條例、社會保障卡一卡通服務管理條例、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條例、治理貨物運輸車輛超限超載條例。
圍繞推動綠色發展,預備制定海洋環境保護條例,預備修訂漓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條例、濕地保護條例、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辦法。
圍繞維護國家法治統一和優化營商環境,做好規章清理工作,“打包”廢止或者修改部分政府規章。
三、著力提高立法質效
始終堅持黨對立法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堅定不移把堅持黨的領導作為立法工作的最高政治原則,在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原則、政治道路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證黨的領導全面、系統、整體地落實到立法工作全過程和各方面。嚴格落實憲法關于黨的領導的規定,在重要法規中明確規定黨領導相關工作的法律地位。嚴格執行向自治區黨委請示報告制度,自治區黨委確定的重大立法事項,以及立法工作中涉及重大體制、重大政策調整問題的,及時按程序向自治區黨委請示報告。
要堅持科學立法,加強調查研究和專業論證,制度設計必須科學嚴謹,符合客觀規律,反映本地實際,能夠有效落地。要堅持民主立法,深入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立法理念,對與企業生產經營密切相關的立法項目,充分聽取有關企業和行業協會商會意見;加強基層立法聯系點建設,擴大立法征求意見渠道,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應。要堅持依法立法,全面準確把握憲法精神和上位法規定,確保立法權限合法、程序合法、內容合法,避免越權立法、重復立法、盲目立法。
四、認真執行立法工作任務
自治區司法廳要加強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及時跟蹤了解立法工作計劃執行情況。各起草單位要遵循立法程序,嚴守立法權限,在本計劃下達后10日內報送立法工作方案;以完成時限為節點,提前3個月報送當年完成項目的送審稿、調研報告、立法風險評估報告等材料;10月31日前報送預備項目初稿、調研報告及相關資料,并配合做好評審工作。上述材料均報送自治區司法廳。立法項目送審稿涉及部門職責分工、財政支持的,應當征得機構編制、財政等相關部門同意。立法項目送審稿存在《行政法規制定程序條例》第十九條、《規章制定程序條例》第二十條規定情形的,自治區司法廳可以緩辦或將送審稿退回起草單位。因故不能按期完成立法項目的,起草單位應向自治區人民政府作出解釋說明。確需對立法工作計劃進行調整的,相關單位應當與自治區司法廳溝通后,將調整建議報自治區人民政府審定。
附件:《自治區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計劃》明確的立法項目及負責起草的單位
附件
《自治區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計劃》
明確的立法項目及負責起草的單位
一、當年完成項目(8件)
(一)地方性法規項目(5件)
1.廣西壯族自治區平陸運河保護與管理條例草案。(自治區交通運輸廳起草,3月底前報自治區人民政府審議)
2.廣西壯族自治區糖業高質量發展條例草案。(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起草,9月底前報自治區人民政府審議)
3.廣西壯族自治區六堡茶發展條例草案。(自治區農業農村廳起草,9月底前報自治區人民政府審議)
4.廣西壯族自治區農作物種子條例修訂草案。(自治區農業農村廳起草,8月底前報自治區人民政府審議)
5.廣西壯族自治區法律援助條例修訂草案。(自治區司法廳起草,8月底前報自治區人民政府審議)
(二)政府規章項目(3件)
1.廣西壯族自治區地震預警管理辦法。(自治區地震局起草,8月底前報自治區人民政府審議)
2.“打包”廢止部分政府規章。(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公安廳、自然資源廳、交通運輸廳、農業農村廳、林業局等起草,7月底前報自治區人民政府審議)
3.“打包”修改部分政府規章。(自治區公安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住房城鄉建設廳、農業農村廳、氣象局等起草,7月底前報自治區人民政府審議)
二、預備項目(15件)
(一)西南巖溶國家公園條例。(自治區林業局起草)
(二)廣西壯族自治區環北部灣水資源配置條例。(自治區水利廳起草)
(三)廣西壯族自治區科學技術普及條例。(自治區科技廳起草)
(四)廣西壯族自治區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示范區建設條例。(自治區民宗委起草)
(五)廣西壯族自治區服務辦好中國—東盟博覽會條例。(廣西博覽局起草)
(六)防城港國際醫學開放試驗區條例。(防城港市人民政府起草)
(七)廣西壯族自治區全民健身條例。(自治區體育局起草)??
(八)廣西壯族自治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條例。(自治區衛生健康委、疾控局起草)
(九)廣西壯族自治區社會保障卡一卡通服務管理條例。(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起草)
(十)廣西壯族自治區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條例。(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起草)
(十一)廣西壯族自治區治理貨物運輸車輛超限超載條例。(自治區交通運輸廳起草)
(十二)廣西壯族自治區海洋環境保護條例。(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起草)
(十三)廣西壯族自治區漓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條例(修訂)。(桂林市人民政府起草)
(十四)廣西壯族自治區濕地保護條例(修訂)。(自治區林業局起草)
(十五)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辦法(修訂)。(自治區林業局起草)
文件下載: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自治區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計劃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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