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市場監管局,委機關有關處室和直屬單位:
現將《天津市市場監管系統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2024年3月20日
(此件主動公開)
天津市市場監管系統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系列重要指示精神,進一步夯實天津市市場監管領域安全生產工作基礎,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服務市委、市政府高質量發展“十項行動”,深入推進市場監管“五大工程”,按照《天津市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總體要求,結合天津市市場監管領域安全生產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三年治本攻堅,守好安全底線的意識更加強烈,市場監管領域安全生產責任體系不斷完善,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和重點工業產品生產、銷售單位質量安全主體責任落實明顯改善,質量監管機制模式更加優化,科技支撐更加有力,特種設備事故起數、死亡人數持續下降,重要工業產品質量水平穩中有升,市場監管領域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向好。
二、主要任務
(一)提升相關單位管理能力和人員素質
1.推動企業落實主體責任。推動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落實質量安全、使用安全主體責任,落實“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機制,主要負責人要嚴格履行質量(使用)安全第一責任人責任,每月聽取特種設備安全情況匯報,定期組織風險隱患排查整治、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演練,不斷提升本單位特種設備質量(使用)安全管理水平。2024年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按要求配備安全總監、安全員,2025年至2026年有效落實主體責任,提高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水平。加強對特種設備安全總監和安全員的監督抽考,強化對相關單位人員配備、主要負責人履責以及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機制建立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督促相關單位開展特種設備安全隱患自查,按規定對重大事故隱患進行督辦治理,將企業自查自改和部門督導整改有機結合,確保特種設備安全隱患及時整改。組織指導重點工業產品生產銷售單位開展質量安全隱患自查自糾,按照排查重點和臺賬清單,有效實施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機制。
2.提升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與作業人員素質。充分發揮技術機構、專業協會作用,通過組織研修班、網絡平臺等方式,大力開展相關人員能力培訓。加強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主要負責人教育培訓,推動特種設備生產單位和重點使用單位主要負責人教育培訓全覆蓋。加大特種設備安全總監和安全員的培訓考核力度,督促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加強內部培訓和考核。推進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試機構具體條件的修訂,嚴格作業人員考試機構準入,加強作業人員考試機構監督管理。
3.開展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使用安全綜合治理行動。針對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使用特點,嚴格“三區”管理,強化園區安全管理責任,對不同規模的使用單位分類施策,推動小微企業深入落實使用安全主體責任。鼓勵有條件的區或使用單位,推廣加裝和使用司機權限采集、司機行為識別、周邊環境預警等安全保護裝置。開展叉車安全系列活動,通過為在用叉車張貼安全提示、舉辦職業技能競賽等措施,強化作業人員安全教育,督促指導使用單位完善安全操作規程。
(二)加強特種設備隱患排查治理
4.開展鍋爐安全提升行動。2025年底前,推動違法生產使用小型鍋爐案件查處,聚焦重點行業和單位,通過明查暗訪、“四不兩直”、“飛行檢查”等方式,持續打擊“大容小標”、未按要求使用登記和定期檢驗等違法違規行為。按照要求開展電站鍋爐安裝質量專項整治,加強安裝單位和檢驗機構的監督檢查力度,嚴格安裝和監督檢驗質量,嚴防鍋爐材料錯用、混用等,進一步提升電站鍋爐產品本質安全水平,2026年底前對新建電站鍋爐實施全覆蓋式監督檢查。
5.深入開展電梯安全筑底行動。積極穩妥開展電梯定期檢驗、自行檢測分離,嚴厲打擊自行檢測機構違法違規行為。采用“四不兩直”方式加大維保質量監督抽查力度,切實提升電梯維護保養工作水平。做好老舊住宅電梯更新改造技術保障。
6.開展氧氣瓶排查整治。持續推動工業氧氣瓶采用保壓閥工作。氣瓶充裝單位應確保充裝工業氧氣瓶的設備滿足保壓閥充裝要求;氣瓶檢驗機構對在用工業氧氣瓶進行定期檢驗時要將瓶閥更換為保壓閥;氣瓶制造單位應當為新生產的工業氧氣瓶裝配保壓閥。2026年底前,實現新生產和在用工業氧氣瓶均采用保壓閥。推動氧氣瓶制造單位、充裝單位于2025年底前建成氣瓶制造和充裝質量安全追溯平臺。
7.推進化工企業特種設備排查整治。加強與相關專業部門的溝通協調,增強化工企業特種設備排查整治的針對性、精準性。聚焦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的風險特點,推動化工企業按照安全技術規范規定的項目、內容開展定期自行檢查,建立隱患清單并落實整改。采取“四不兩直”、明查暗訪等形式,對企業隱患自查、整改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切實消除事故隱患。
8.開展高風險大型游樂設施排查整治。開展A級過山車類大型游樂設施(單車滑行車系列和多車滑行車系列)隱患排查整治,推動相關單位強化使用管理和日常維護保養工作,2024年底前完成整治工作。按照《大型游樂設施安全技術規程》相關要求,開展“懸崖秋千”設備隱患整治,從生產、使用、檢驗各個環節,嚴格依法加強特種設備安全監管,確保我市現有“懸崖秋千”整改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保障人民群眾游樂安全。
(三)強化特種設備技術支撐
9.加強特種設備檢驗能力建設。強化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規范化專業化建設,進一步加強檢驗檢測機構規范管理,切實提高檢驗工作質量和技術把關水平。堅持特種設備檢驗機構公益性和完整性,明確乙類檢驗機構核準條件,突出支撐安全監察的首要職責。支持特種設備檢驗機構加大科研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持續加強特種設備檢驗檢測人員考試管理,支持鼓勵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開展技能競賽、崗位練兵活動,持續提升人員素質。
(四)開展重點工業產品質量安全排查治理行動
10.突出監管重點。將燃氣用具、電動自行車、煙花爆竹、消防產品、危險化學品、防爆電氣、電線電纜、車載常壓罐體、安全帽等納入重點產品,聚焦生產銷售單位集聚區、質量安全問題易發多發區、城鄉結合部和農村市場銷售門店等重點區域,深入開展質量安全排查治理行動。
11.加大監管力度。強化流通領域監督抽查力度,對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實施質量安全責任生產流通雙向追查。開展生產銷售單位現場檢查,重點查處質量安全主體責任不落實,生產銷售“三無”產品或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要求產品的行為。
12.強化督導督辦。切實用好“三書一函”(掛牌督辦通知書、約談通知書、整改通知書和提醒敦促函制度),對監督抽查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和現場檢查發現的重大隱患問題,及時向生產銷售單位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對生產銷售單位整改情況開展“回頭看”,對整改不到位的生產銷售單位組織進行約談。
(五)強化市場監管系統安全生產領域監管執法
13.嚴格審批制度。指導各區登記機關在企業登記注冊中,對于安全生產領域生產經營活動涉及登記前置審批的,依法嚴格執行“先證后照”的制度,未取得相關生產經營許可的,一律不予登記注冊。
14.加大執法力度。落實電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動、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鐵拳”行動要求,加大特種設備領域、重點工業產品領域安全生產執法力度。查辦一批系列案件、典型案件,形成有力執法震懾,倒逼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和重點工業產品生產、銷售單位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從根源上消除安全隱患,實現市場監管領域安全生產形勢穩中向好。
15.強化信用約束。完善重點工業產品生產銷售單位數據庫,建立生產銷售單位產品質量安全信用檔案。及時將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信息納入天津市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強化信用聯合懲戒。強化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依法依規將安全生產領域嚴重違法失信主體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持續維護運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天津)和天津市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為各部門公示經營主體信用信息暢通渠道。配合相關部門將提供的安全生產嚴重違法失信名單信息和安全生產領域行政處罰信息,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進行公示。積極曝光安全生產領域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典型案例,強力震懾違法失信行為。
16.強化強制性產品認證監管。加強汽車、電動自行車、家用燃氣器具及新納入CCC認證目錄等重點產品強制性認證監管,嚴禁未經CCC認證擅自出廠、銷售等違法行為。
17.鼓勵制定安全生產標準。繼續實施標準化項目資助政策,鼓勵我市單位積極參與國家標準制修訂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要建立由主要負責同志牽頭的市場監管領域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工作機制,及時研究治本攻堅行動中出現的問題,定期聽取治本攻堅情況匯報。要明確市、區兩級市場監管部門年度任務清單,細化治本攻堅責任分工和工作目標。
(二)加強投入保障。宣傳、組織、人事、財務、后勤等部門要強化治本攻堅相關工作投入,加大支持力度,切實做好各項任務措施的支撐保障。落實“數字+執法”三年行動,加快“執法辦案平臺”建設,實現與市場監管總局平臺的數據對接。加強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信息系統建設,完善抽查、處理等全鏈條信息,推動監管執法信息共享共用,推動形成智慧監管合力。
(三)強化正向激勵。要用好正向激勵手段,在黨政領導干部考察、評優評先等工作中注意了解治本攻堅三年行動開展情況,按照黨和國家有關規定對治本攻堅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集體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相關領導干部在同等條件下可按規定注意提拔晉升。要加大治本攻堅工作中成績先進單位的通報表揚力度,強化正面典型引導和示范引路,以點帶面推動整體工作水平提升。
(四)強化輿論引導。要強化正面宣傳,積極宣傳推廣安全生產工作中總結的經驗成果,發揮典型示范引領作用。要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持續震懾違法違規行為。要加強輿情監測和協調處置,充分發揮市場監管輿情處置雙牽頭機制作用,及時協調處置突發敏感輿情。
請各區市場監管局自2024年4月1日起,按業務條線于每季度第一個工作日報送工作開展情況至委政務服務處、信用監管處、質監處、特監處、認證處、標準化處、執法總隊,委政務服務處、信用監管處、質監處、特監處、認證處、標準化處、執法總隊匯總后于每季度第三個工作日報送委安辦。年度工作報告和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自評報告分別于次年1月10日前和總體任務結束后報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