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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應急管理廳印發《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執法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黑應急發〔2022〕126號)

   2022-06-24 989
核心提示: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化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執法工作,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安全生產問題的能力和水平,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風險、消除事故隱患,根據應急管理部《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執法工作的意見》,結合全省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各市(地)應急管理局。:

現將黑龍江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執法工作的實施意見》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黑龍江省應急管理廳

2022年6月23日

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執法工作的實施意見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化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執法工作,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安全生產問題的能力和水平,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風險、消除事故隱患,根據應急管理部《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執法工作的意見》,結合全省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嚴格精準、提質增效為目標,以健全執法體系、完善執法機制、提高執法能力、完善執法手段、建強執法隊伍為著力點,加快建立完善與新發展階段、新發展理念、新發展格局相適應的科學高效的安全生產執法體制機制,有效防范遏制生產安全事故,守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

二、健全執法體系,落實執法責任

(一)明確層級執法職責。按照執法重心下移原則,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職責主要由市縣級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機構承擔。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對職責范圍內安全生產執法工作負總責。省級應急管理部門執法職責由內設機構承擔,主要負責全省執法體系建設和下級執法工作的監督指導、組織協調,組織開展跨市(地)執法、重大違法案件查處工作。市級主要承擔法律法規直接賦予本級的執法職責,監督指導轄區內執法體系建設和執法工作,組織查處跨區域和具有重大影響的復雜案件;縣級依法承擔轄區內日常執法檢查和一般違法案件的查處。

(二)實行執法事項清單管理。按照國家《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指導目錄》,制定黑龍江省綜合行政執法事項目錄清單,明確執法事項名稱、職權類型、實施依據、實施主體。市縣兩級要建立完善行政處罰、行政強制權責清單,并依法動態調整,及時清理取消無法律法規規章依據和交叉重復的執法事項,嚴禁不依法、交叉重復執法行為。

(三)全面實施分類分級執法。嚴格執行《黑龍江省應急管理系統安全生產分類分級執法辦法(試行)》,原則上一家企業對應一個層級的執法主體。各地在具體實施中,要嚴格按照執法管轄權限開展執法工作,不得將日常監督管理權限與執法管轄權限相混淆。

(四)加強執法統計分析和調度通報。省市兩級要實行執法工作調度制度,開展執法統計分析,綜合運用約談、警示、通報等手段,推動執法工作向實向好。各級應急管理部門要充分利用執法系統按季度分析本地區執法情況,對比分析執法數據,注重苗頭性問題和趨勢把握,對下一階段執法工作提出明確要求。

三、完善聯動機制,形成執法合力

(一)加強內部協調聯動。市縣兩級要建立完善內設機構和綜合執法隊伍協調聯動機制,聯合開展行政執法檢查,減少檢查頻次,實現“進一次企業門,查多項安全事”,提高監管執法效能。應急管理部門內設機構在行政許可、日常監管工作中,發現企業存在違法行為需要實施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的,要及時移交綜合行政執法機構實施。綜合行政執法機構對企業違法行為決定立案查處后,要將情況及時通報相應的內設機構。

(二)加強層級間協調聯動。開展集中性執法活動時,下級要按照執法管轄權限,主動銜接上級工作部署,明確本級執法工作安排,確保上下聯動、步調一致。下級對重大、復雜案件,要及時向上級報告;上級對下級難以承擔的執法案件或管轄有爭議的案件,要加強執法工作指導,可依照程序進行直接管轄或指定管轄。市縣兩級要按照管理權限建立鄉鎮(街道)和開發區、工業園區、風景區等各類功能區安全生產工作檢查與應急管理部門專業執法協調配合機制,強化工作指導,做好程序銜接,依法查處安全生產違法行為。

(三)加強跨區域執法協調。市縣兩級在查處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時需要其他地區協助的,可以逐級報請共同的上級部門進行協調,接到協助請求的上級要立即開展相關執法協助工作,并及時向下級或上級反饋相關工作情況。跨省級區域的,由省級組織協調;必要時報請應急管理部進行協調。

四、健全執法制度,科學精準執法

(一)完善執法檢查制度。各地在編制年度監督檢查計劃時,要與落實“五位一體”執法模式緊密結合,確保執法檢查覆蓋面和精準度。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劃分一般和重點檢查單位,確定執法檢查方式;以重點監管為補充,緊盯高風險地區、高危行業及事故頻發企業,落實重要檢查事項和重點要素防范措施;以信用監管為基礎,嚴格落實信用制度,實施信用執法;以“互聯網+監管”為支撐,完善執法信息系統建設,積極推廣遠程執法、移動執法、預警防控等智能執法;以事故倒查追責為保障,緊抓“安全第一責任人”,履行各部門、企業、人員法定職責,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全過程責任追溯機制。

(二)嚴格信用執法制度。以企業安全信用狀況為基礎,運用差異化執法手段,切實發揮執法震懾作用。對安全生產標準化一級企業或三年以上未發生事故等守法守信的重點檢查企業,可以納入執法抽查,減少執法頻次。對三年內曾發生亡人事故、一年內因重大隱患被實施過行政處罰等不履行安全承諾的失管失信企業,要納入重點檢查企業范圍,年度內檢查頻次至少增加一次。對典型事故等暴露出的嚴重違法行為或落實臨時性重點任務以及通過投訴舉報、轉辦交辦、動態監測等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開展執法檢查。

(三)聚焦執法檢查重點事項。依據重點行業領域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分行業領域建立執法檢查重點事項清單,并動態更新。各地要圍繞重點行業領域重點執法事項,以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為導向,聚焦安全風險大、易發生事故的關鍵環節、要害崗位和重點設施、典型事故暴露問題,實施精準執法。要堅決防止“走馬觀花”、一般化、簡單化、“大呼隆”等粗放式檢查擾亂企業生產和經營活動。

(四)聚焦規律性安全生產特點。執法檢查要準確把握生產規律,根據季節、行業、規模等特點,加強重點時期、關鍵節點和敏感時段的監管執法。春季要突出非煤礦山復工復產驗收,危險化學品企業檢維修期間防火防爆等重點監管。夏季要突出非煤礦山水患防治,危險化學品企業防雷防雨防洪等重點監管。秋季要突出非煤礦山生產施工管理,冶金、粉塵涉爆、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設施檢修檢測等重點監管。冬季要突出石油天然氣管線防凍堵、危險化學品企業設備防凍裂及防靜電防粉塵工作,煙花爆竹經營等重點監管。

五、堅持嚴格執法,提升執法效能

(一)嚴格執法處罰。嚴格執法檢查閉環管理,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要當場向企業負責人反饋。對能夠立即整改的,要責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當場下達執法文書明確整改要求,落實“雙簽字”機制,確保問題隱患整改到位。對涉嫌違法的,要及時啟動立案調查程序,對關鍵性、時效性證據進行固定,確保違法行為處罰到位。要始終保持嚴格執法高壓態勢,嚴厲查處各類非法違法行為,監督整改重大隱患,對拒不整改的,依法實施“按日計罰”。各地不得以責令限期改正等措施代替行政處罰,對存在多種違法行為的要分別裁量、合并處罰,不得選擇性處罰。

(二)密切行刑銜接。完善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辦法,進一步明確線索通報、案件移送、信息共享等工作機制,確保形成工作合力。嚴格貫徹落實《刑法修正案(十一)》,發現符合移送條件的,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得以行政處罰代替移送。對涉嫌危險作業罪的移送案件,要跟進落實進展情況,并將案件調查移送情況及時報送省級應急管理部門。

(三)加強聯合懲戒。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失信行為聯合懲戒制度,對于存在嚴重違法行為的失信主體要及時納入安全生產失信懲戒名單,提高執法工作嚴肅性和震懾力。對于列入嚴重失信懲戒名單的企業和人員,將相關信息推送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實施聯合懲戒。

(四)加強聯合執法。結合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深化消防執法改革的意見》,建立安全生產、消防聯合執法機制,加強協調聯動、信息共享,形成執法合力。健全完善省市縣三級應急管理部門聯合執法制度,針對執法力量薄弱和問題突出地區、高危行業重點縣、中央駐省和省管企業等開展聯合執法,提高執法效能。

(五)提高辦案質量。省市縣三級要嚴格按照應急管理部相關要求,保質保量完成典型行政執法案例報送任務,并抄報上一級應急管理部門。執法案例要聚焦執法檢查事項,從行刑銜接案件和執法嚴格、程序規范的行政執法案件中選取。省級應急管理部門將適時收集優秀和反面典型案例匯編成冊,指導各地執法工作。

六、規范執法行為,強化執法權威

(一)落實“三項制度”。省級應急管理部門制定深入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有關措施,進一步細化行政執法公示、全過程及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程序、標準、措施等內容。嚴格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按照“誰執法誰公示”的原則,及時向社會公開行政執法基本信息和結果信息。嚴格落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全面配備并按規定規范使用執法記錄儀,音像記錄要突出重點部位、關鍵環節、有效證據,結合全面客觀、準確規范的文字記錄,確保執法全鏈條閉合管理。嚴格落實法制審核制度,對納入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范圍的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等執法決定,要依法履行相關法治審核程序。

(二)規范執法程序。認真貫徹執行《行政處罰法》和《安全生產執法程序規定》《安全生產執法手冊》,以及自由裁量基準、包容免罰清單制度,進一步完善行政處罰案件程序規定。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問題應當由其他部門進行處理的,要及時移送并形成記錄備查。對需要地方政府和上級應急管理部門研究解決的重大風險和突出隱患問題,要及時報告。要綜合運用約談、警示、通報和考核巡查等手段,及時督促有關地方政府和部門及企業落實安全防范措施。

(三)強化普法服務。嚴格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將普法融入執法辦案全過程。堅持嚴格執法與指導服務相結合,實行“執法告知、現場檢查、交流反饋”、“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崗位操作員工全過程在場”和“執法+專家”的執法方式,運用約談、事故案例警示、專題教育等方式開展“說理式”執法,注重適用法律答疑解惑,提供安全咨詢和整改指導服務。

(四)加強執法監督。建立層級間執法案卷定期評查制度,將執法質量作為評查重點,及時反饋通報案卷評查意見和結果,不斷提高執法工作質量。建立健全執法評議考核制度,以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為重點,以提升執法效能為切入點,從執法力度、辦案質量、工作成效、指導服務等方面構建全面、客觀的執法考核評價機制,并強化考核結果運用,作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標,促進嚴格執法、規范執法。

七、完善執法手段,推進執法信息化建設

(一)建立完善企業安全基礎電子臺賬。要綜合運用省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危化品、尾礦庫監測等信息系統,完善企業安全基礎電子臺賬并動態更新,全面掌握轄區內企業類型和數量變化,強化網絡化監管能力,完善線上線下執法工作機制。在全面掌握企業信息的基礎上,研究分析企業安全風險狀況,形成“一企一檔”,為確定重點檢查企業,實現精準執法提供數據支撐。

(二)強化安全生產執法信息化建設。加強數據匯聚、拓展共享應用,做好將重點企業生產過程監控視頻和安全生產數據接入平臺試點推廣工作,充分運用風險監測預警、信用監管、投訴舉報、信訪、風險報告等平臺數據,加強對執法對象安全風險分析研判和預測預警,推動加快實施“工業互聯網+安全生產”行動計劃。結合安全生產執法工作實際,積極探索網絡巡查執法模式,拓展非現場監管執法手段及應用。

(三)大力推進“互聯網+監管”系統應用。加快推進執法信息系統智能化改造升級和手持終端應用,執法行為全過程要上線入網。強化網絡防護,及時對接國家生產作業現場重點設備、工藝、裝置風險隱患樣本庫建設,提高對同類風險隱患的自動辨識能力,增強執法實效。充分利用行政執法系統實時掌握執法檢查情況,實現執法計劃、執法檢查、統計分析的科學管理,及時提醒糾正執法過程中的不當行為。

八、建強執法隊伍,提升執法能力水平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應急管理部門黨委要加強安全生產執法工作的領導,每年定期專題研究安全生產執法工作。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應急管理執法體制調整后,安全生產執法工作只能加強不能削弱”的要求,充分認識綜合行政執法改革責任意識,加強執法隊伍建設,落實執法保障,構建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執法體制,持續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風險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執法能力。

(二)加強執法教育培訓。堅持入職培訓,嚴格執行執法人員教育培訓大綱和專業課程要求,入職培訓不少于3個月,每年參加不少于2周的復訓,強化理論學習和實操訓練。加大安全生產直管行業領域專業執法骨干力量培養力度,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組織重點行業領域的安全監管和執法人員到大型企業進行崗位實訓。從理論、實踐等方面制定專門培養計劃,突出培養重點,建設法治素養和安全生產專業素質齊備的執法骨干力量。堅持執法隊伍崗位比武練兵,注重現場實操、模擬執法、理論考試,充分發揮其檢驗、激勵和導向作用,推動執法人員提高實戰能力、錘煉工作作風、規范執法行為。

(三)加強執法專業力量建設。各級應急管理部門要主動向地方黨委政府請示、報告綜合行政執法改革要求和規定,加強與相關部門溝通協調,爭取執法力量、執法制式服裝、執法車輛和執法裝備配備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和保障力度。 聘請相關行業領域有影響力的技術人員和專家學者等,組成執法監督員隊伍,為安全生產執法工作提供理論和專業力量支撐。



 
地區: 黑龍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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