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食品網

福建省市場監管局關于印發《福建省市場監管領域行政執法裁量四張清單(2022年版)》的通知 (閩市監規〔2022〕2號)

   2022-06-01 775
核心提示: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市場監管局: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部署,進一步優化我省營商環境

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市場監管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部署,進一步優化我省營商環境,激發市場活力,推動全省經濟高質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福建省行政執法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現制定《福建省市場監管領域行政執法裁量四張清單(2022年版)》(包括不予處罰事項清單、從輕處罰事項清單、減輕處罰事項清單和免予行政強制事項清單,以下簡稱《清單》),并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適用《清單》時,對應的違法行為需同時滿足列明的適用條件。《清單》所稱“初次被發現實施違法行為”,指初次被發現《清單》中所列單一序號內的違法行為。“初次”的認定方式:通過查詢監管執法檢查記錄臺賬、執法辦案計算機信息系統、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平臺、行政處罰公示平臺等方式,確定當事人此前未發生過清單所列單項違法行為的,即可認定為“初次”。

當事人有《清單》所列不予處罰、從輕處罰、減輕處罰、免于行政強制事項行為,同時又存在從重處罰甚至加重處罰情節的,或者不予處罰、減輕處罰、從輕處罰或者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后一年內又實施該違法行為的,不適用《清單》。

二、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在適用《清單》同時,要通過責令改正、批評教育、告誡約談、告知承諾等措施,著力督促市場主體加強自律意識,教育引導市場主體在合理期限內改正違法行為,依法合規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三、嚴格落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的相關要求。應當及時將相關信息錄入有關執法辦案計算機信息系統,同時依法做好書式材料立卷歸檔工作,接受監督檢查。

四、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實施監管執法時,應當適用本《清單》,對符合條件不予適用的,應當充分說明理由。各設區市和平潭綜合實驗區市場監管部門可以根據《清單》,結合實際編制本地適用的清單。

五、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市場監管總局、省政府、省市場監管局行政處罰裁量規則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六、本《清單》有效期五年,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此前省局制定的不予處罰清單與本《清單》不一致的,以本清單為準。

附件:   福建省市場監管領域行政執法裁量四張清單(2022年版).xls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5月12日

(此件主動公開)



 
地區: 福建
反對 0舉報 0 收藏 0 打賞 0
 
更多>同類法規
 
鹽池灘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