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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實施意見(林政〔2011〕49號)

   2013-03-13 718
核心提示: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政府各部門及有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河南省、安陽市政府關于加強食品生產經營監管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政府各部門及有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河南省、安陽市政府關于加強食品生產經營監管的相關要求,進一步加大對食品市場的監管力度,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深入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認真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切實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落實食品生產經營者的主體責任,健全市、鄉鎮(街道)政府(辦事處)對本地區食品安全工作負總責,有關部門按照分工各負其責的監管體系。堅持治理整頓與振興產業相結合、集中整頓與長效機制建設相結合、企業自律與政府監管相結合,統籌兼顧,突出重點,依法整頓,促進食品產業持續健康發展,保障人民群眾食品安全。
 
  二、目標任務
 
  (一)切實加強食品生產經營監管和行業自律,全面落實各鄉鎮(街道)、監管部門和生產企業三方責任,積極營造“政府領導、屬地管理、部門監管、行業自律、社會監督”的工作格局。著力構筑“本地自生性的質量安全預防網、針對輸入性的質量安全隱患攔截網”兩張防控網絡,積極探索有效方法,加強網格化監管,把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確保全市食品生產經營等環節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行業性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繼續加大食品安全專項整頓力度,及時有效查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嚴厲打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行為。重點抓好農產品種植養殖、食品生產、食品流通、餐飲服務等環節的整頓。推動各級政府、各監管部門、食品生產和經營單位的食品安全責任進一步落實,食品質量安全水平進一步提高,市場秩序進一步好轉,廣大人民群眾食品安全感進一步增強。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不斷強化政策保障目標考核機制。
 
  1、各鄉鎮(街道)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的有關規定,對轄區內食品生產質量安全負總責,切實加強食品監管和整治工作,督促職能部門切實履行職責,認真開展巡查和整治工作。進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落實專項經費保障,著力破解整治難點,切實解決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存在的突出問題,確保監管和整治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2、各鄉鎮(街道)要結合年度工作目標考核,將食品生產監管工作納入本年度工作目標責任考核體系,并實施量化考核,著力構建地方政府負總責,部門、鄉鎮對食品生產企業、食品加工小作坊實行質量安全分級聯動網格化監管的工作機制,加快形成"權責一致、分工協作、監督有力"的監管體制。
 
  3、農業、質監、工商、衛生、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應當按照食品安全年度監督管理計劃進行抽樣檢驗。抽樣檢驗購買樣品所需費用和檢驗費等,由同級財政列支。各監管部門要設立投訴舉報中心,公布舉報投訴電話。同時設立專項資金,納入政府財政預算,對經過查實的食品安全案件舉報人和有功人員予以重獎。
 
  (二)強化責任落實,不斷健全分級動態監管責任機制。
 
  按照“監管部門負主要責任,各級政府屬地管理,企業為第一責任人”的責任體系,全面落實監管責任。
 
  1、落實市、鄉兩級監管責任。各鄉鎮(街道)要切實承擔起本轄區食品生產加工、銷售單位的監管責任,落實責任、分片定責,不斷擴大食品生產質量安全監管覆蓋面,提高監管有效性,確保轄區內食品行業動態情況能及時掌握、及時上報、及時處置。
 
  2、落實食品安全各環節監管部門責任。農業、質監、工商、衛生、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要制定本行政區域的食品安全年度監督管理計劃,并按照年度計劃組織開展工作;要對食品生產經營者建立企業信用檔案,實行分級分類管理并組織定期檢查;要加強對食品安全方面的投訴、舉報的受理,對屬于本部門職責的,要及時答復,不得推諉;要依據各自職責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監督管理信息,公布信息,應當做到準確、及時、客觀。
 
  3、強化企業作為食品生產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要以對人民群眾生命安全高度負責的精神,落實企業主體責任,依法組織生產,主動把好產品質量關,主動上報各種動態情況,配合相關職能部門搞好監督檢查,落實整改措施和問題食品召回制度,確保食品生產質量安全措施落實到位。
 
  (三)健全食品監管體系,不斷完善食品安全監管運行機制。
 
  1、完善食品監督檢驗體系。要將所有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列入定期監督檢驗計劃,提高對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產品質量的監督檢驗頻次,按季度對轄區內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產品進行監督檢驗。
 
  2、建立食品風險監控體系。根據全市定期監督及專項監督檢查情況,及時分析報告全市食品生產質量安全狀況,并提出相應的處理建議。對日常食品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食品大案要案,要做到即時發現、即時查處、即時報告,及時消除重大食品生產質量安全隱患。
 
  3、完善不合格食品責任追究體系。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與食品生產加工企業、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經營戶簽訂食品生產質量安全責任書,督促其向社會承諾不生產加工銷售假冒偽劣食品,不濫用食品添加劑,不用非食用原料加工食品,對所生產食品的質量安全承擔第一責任。對監督檢驗產品不合格的企業,按有關規定程序,進行限期整改,責令停產整頓,對存在危及人身健康安全等嚴重問題的要依法查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4、建立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建立快速反應的事故處理小組,落實“一把手”事故應急指揮制,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明確具體的工作要求,有序、高效、快速地開展食品生產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工作。
 
  5、建立執法聯動反應體系。建立食品安全監管聯動機制,對重大的食品質量問題或案件,由農業、質監、工商、衛生、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聯合開展執法行動。
 
  (四)認真排查隱患,不斷推進食品質量全程監管機制。
 
  集中監管力量和檢查時間,開展食品生產質量安全隱患大排查和集中治理,全力抓好基礎建設,著力消除生產加工環節和流通環節食品質量安全隱患。
 
  1、查生產企業和食品經營戶,督促其建立全過程質量安全制度。落實食品經營單位主體責任,監督檢查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進貨臺賬與銷售臺賬、檢驗報告、產品留樣、問題食品處理、產品召回記錄及消費者投訴處理記錄,督促企業落實各項質量安全控制制度。
 
  2、查重點產品,建立重點檢查和抽查制度。加大對假冒偽劣和問題較多的食品以及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食品的檢查和抽查力度,及時發現食品安全違法線索和潛在安全隱患,特別是飲料和乳制品行業的食品質量隱患,做到食品生產質量安全問題早發現、早預警、早處理,有效預防、降低食品安全危害的發生。
 
  3、查重點地區和行業,建立聯合檢查和報告制度。將具有區域性集中生產特點的食品加工區作為重點地區,把生產加工集中度較高、質量安全風險大的食品加工業作為重點行業,防止出現區域性和行業性的質量安全問題,并加強部門溝通、配合和聯動,落實質量問題較多的重點區域的重點整治工作。
 
  (五)針對突出問題,不斷加強重點食品治理整治機制。
 
  1、切實加強乳品監管。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認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乳品質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0〕42號),做好乳制品生產和銷售單位重新審查和日常監管工作。組織成立乳品行業協會,加強乳制品行業自律。加強乳制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督促企業對購入的生鮮乳和原料乳粉進行嚴格的索證索票及三聚氰胺檢驗,確保乳制品及含乳食品生產企業質量安全主體責任落實到位。
 
  2、認真組織專項整治。重點對流通環節的乳制品、飲用水、豆制品、肉制品、食用油、蜂制品、茶葉等重點食品,以及食品用包裝產品等食品相關產品開展專項整治,及時組織實施重大節日、重大活動食品安全執法行動和政府“菜籃子工程”。針對食品添加劑使用和標識管理等重點問題,嚴厲打擊超范圍超劑量濫用食品添加劑、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利用標識欺詐消費者等違法行為。繼續按照“七小”行業整治和規范工作的要求,深入開展食品加工小作坊整治和規范,著力解決食品生產質量安全突出問題。
 
  3、消除產品質量安全隱患。以獲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為重點,對其進貨臺賬、生產過程配料記錄、產品檢驗記錄等不符合法律法規和生產許可必備保障條件要求的,責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仍達不到法定要求的,如實向社會公布;情節嚴重的,堅決撤銷、吊銷生產許可證,并由工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對無食品生產許可證、制假制劣等違法行為,依法嚴肅查處。對屢整屢犯、嚴重違法的企業,要列入“黑名單”。
 
  (六)注重宣傳培訓,不斷深化食品監管能力提升機制。
 
  1、加強培訓。組織開展“大檢查、大培訓、大比對”等活動,加強對監管人員的培訓,增強食品質量安全監管責任意識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提升食品監管一線人員監管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強對食品生產、銷售單位相關負責人和食品生產、銷售從業人員的教育,定期組織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不斷提高食品生產、銷售從業人員的業務素質。
 
  2、強化宣傳。積極宣傳食品安全監管的政策規定和專項整治工作成效,及時曝光違法違規的企業和個人,大力普及食品安全知識,在全社會營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監管輿論氛圍,進一步提升食品生產質量安全的社會監督力度。
 
  3、形成合力。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落實監管責任,工作中注重協調配合,建立較為完善的食品安全信息互通機制,定期召開有關食品安全工作例會,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通報發布食品安全信息,不斷提升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合力。
 
  二O一一年九月十三日


 
地區: 河南
標簽: 食品生產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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