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市場監管局、市執法總隊、各特種設備檢驗機構:
為貫徹落實全國特種設備安全保障工作會議精神,消除安全隱患,進一步預防和減少事故,有效遏制特種設備重特大事故和重大影響事件發生,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印發〈特種設備超期未檢專項整治行動方案〉〈電梯質量安全提升行動方案〉〈“黑氣瓶”整治鞏固提升行動方案〉的通知》(市監特設發〔2022〕11號,見附件1),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同時,結合我市工作實際,提出如下要求。
一、關于超期未檢專項整治行動
1、各區市場監管局要結合我委前期印發《超期未檢特種設備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津市場監管特〔2022〕4號)的要求,立即組織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時間進度按照總局《特種設備超期未檢專項整治行動方案》進行調整,各區市場監管局應當在8月31日前完成排查整治階段工作,實現超期未檢特種設備應檢盡檢、動態清零的工作目標。
2、各區市場監管局要嚴格落實“嚴、實、細、狠”要求,全面加強監管執法,同時還要加強與屬地政府、行業主管部門、上級主管單位的溝通協調,統籌各方監管力量形成整治合力,壓緊壓實使用單位的安全主體責任,推動特種設備超期未檢專項整治行動取得切實成效。
二、關于電梯質量安全提升行動
1、各區市場監管局要結合《關于做好2022年機電類特種設備安全工作的通知》(津市場監管特〔2022〕2號)中關于電梯安全工作的要求,按照年度計劃部署立即對電梯使用單位、維保單位落實主體責任、執行法律、法規和安全技術規范情況開展現場安全檢查和行政執法,確保檢查到位、執法到位。
2、各區市場監管局要結合“三定方案”積極發揮和推動屬地所的“哨兵”巡查作用,及時完善、修正監察系統內諸如電梯現使用單位、現維保單位的單位名稱、24小時應急救援電話等基本信息,強化基礎管理。
三、關于“黑氣瓶”整治鞏固提升行動
1、按照總局《“黑氣瓶”整治鞏固提升行動方案》,各區市場監管局、氣瓶檢驗機構、氣瓶制造單位及氣瓶充裝單位要結合《市市場監管委關于印發液化石油氣充裝單位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意見的通知》(津市場監管特〔2020〕26號)和《市市場監管委關于印發城鎮燃氣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津市場監管特〔2022〕1號)的有關部署,全面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全力做好“黑氣瓶”整治鞏固提升行動,確保氣瓶產品質量安全和可追溯性,完善氣瓶充裝追溯平臺,強化報廢氣瓶去功能化處理。鼓勵充裝單位購買符合相關標準規定的氣瓶充裝安全責任保險。
2、各區市場監管局、市執法總隊要對2021年案件辦理情況開展回頭看,確保形成工作閉環。要進一步加大行政執法力度,采取“明查暗訪、四不兩直”等方式,加強對氣瓶制造單位、充裝單位、檢驗機構的現場監督檢查,嚴厲打擊充裝單位充裝翻新“黑氣瓶”、檢驗機構翻新“黑氣瓶”和出具虛假檢驗數據、檢驗報告等違法違規行為。
四、加強信息報送
請各區市場監管局、市執法總隊嚴格按照以下時間節點和要求,將相關報送材料發送至特監處材料報送OA。
1、3月至8月期間,每月25日前報送《特種設備超期未檢專項整治情況統計表》(見附件2)。電梯質量安全提升行動還需要提供相關執法案件(處罰決定書)、警示約談和公開曝光的見證資料。
2、7月5日前,報送2021年案件辦理回頭看的情況和2022年1月—6月“黑氣瓶”案件的查辦情況、《“黑氣瓶”整治鞏固提升情況統計表》(見附件3)的電子版及加蓋單位印章的掃描件。
3、12月5日前,報送上述三個專項行動的工作總結、《特種設備超期未檢專項整治情況統計表》、《“黑氣瓶”整治鞏固提升情況統計表》的電子版及加蓋單位印章的掃描件。電梯質量安全提升行動還需要提供相關執法案件(處罰決定書)、警示約談和公開曝光的見證資料。
為加快推進工作進度、確保工作實效,按照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的統一要求,市市場監管委將安排開展季度、半年檢查評估。工作開展中,如遇問題請及時報告委特監處。
各專項行動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超期未檢專項整治:韓冬冰,27182109;王中海,27182077;
電梯質量安全提升:單秋林,27182127;
“黑氣瓶”整治鞏固提升:張志雄,27182117;石毅,27182116
附件: 1.市監特設發〔2022〕11號 關于印發《特種設備超期未檢專項整治行動方案》《電梯質量安全提升行動方案》《“黑氣瓶”整治鞏固提升行動方案》的通知.pdf
2.特種設備超期未檢專項整治情況統計表.pdf
3.“黑氣瓶”整治鞏固提升情況統計表.pdf
2022年3月2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