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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疫情防控期間食品經營者規范處理積壓食品原料的食品安全提示

   2022-03-01 868
核心提示:食品經營者嚴禁經營超過保質期、腐敗變質、霉變生蟲食品;嚴禁經過改換包裝、標簽等方式后進行銷售;嚴禁虛假標注生產日期、保質期等違法違規行為。市場監管部門將對以上違法行為開展重點執法檢查,一經查實,將依法從嚴從重予以行政處罰,涉嫌構成犯罪的,將移送公安部門處理。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后,我省餐飲業受到嚴重影響,部分餐飲單位、食品批發市場商戶春節前采購的食品原料出現積壓。為保障食品安全,指導食品經營者合法處理積壓的食品原料,依據《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現就疫情防控期間食品經營者規范處理積壓食品原料提示如下:

一、食品經營者在復工復業前,要依法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開展食品原料自查自糾工作,及時清理超過保質期或腐敗變質的食品,并進行無害化處理,記錄處置結果。確因疫情防控原因無法及時無害化處理的,應當予以封存并在顯著標記區域內獨立保存。

二、疫情防控期間,在確保食品安全的前提下,食品經營者可采取多種方式處理積壓的食品原料,包括食品原料直接銷售、制作半成品銷售、新增或擴大餐飲外賣、網絡銷售等業務。銷售冷藏冷凍食品的,要按照標簽標識或溫度等要求擺放售賣,確保食品持續處于保障質量安全的溫度環境中。

三、餐飲服務提供者制作半成品銷售的,應當在半成品包裝或容器上標明單位名稱、地址、聯系方式,以及食品名稱、加工制作時間、保存條件、保存期限、加工制作要求等內容。

四、食品經營者嚴禁經營超過保質期、腐敗變質、霉變生蟲食品;嚴禁經過改換包裝、標簽等方式后進行銷售;嚴禁虛假標注生產日期、保質期等違法違規行為。市場監管部門將對以上違法行為開展重點執法檢查,一經查實,將依法從嚴從重予以行政處罰,涉嫌構成犯罪的,將移送公安部門處理。

歡迎廣大市民通過12315熱線電話投訴舉報食品安全違法線索。舉報經查證屬實的,將依照規定給予舉報人舉報獎勵。

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2月18日



 
地區: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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