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食品網

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深入開展職業病危害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

   2022-02-08 610
核心提示:到2025年底,我市被治理企業工作場所作業環境得到顯著改善,工作場所粉塵、化學毒物、噪聲等危害因素監測合格率達到85%以上,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率≥90%,達到《北京市實施<國家職業病防治規劃(2021-2025年)>計劃》要求。

各區衛生健康委、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事業局,市衛生健康監督所、市疾控中心:

為鞏固和深化塵肺病防治攻堅行動成果,大力推進 “十四五”時期職業病防治工作,保障勞動者職業健康權益,按照《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深入開展職業病危害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國衛辦職健函〔2021〕621號)要求,市衛生健康委決定,自2022年2月至2025年10月在全市范圍深入開展職業病危害專項治理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目標要求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職業病防治工作決策部署和《職業病防治法》相關要求,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鞏固和深化塵肺病防治攻堅行動成果,以治理粉塵、化學毒物、噪聲超標為主要任務,加強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改善工作場所勞動條件,從源頭控制和減少職業病危害,保障廣大勞動者職業健康。

(二)治理范圍

本次專項治理的范圍為存在粉塵、化學毒物、噪聲危害因素濃(強)度超標且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的工業企業(以下簡稱“治理企業”)。東城區、西城區以及存在粉塵、化學毒物、噪聲危害因素濃(強)度超標治理企業較少的區,要根據本地區實際,將醫療衛生行業、住宿業、居民服務業等存在職業危害用人單位納入此次專項治理工作范圍。

(三)工作目標

到2025年底,我市被治理企業工作場所作業環境得到顯著改善,工作場所粉塵、化學毒物、噪聲等危害因素監測合格率達到85%以上,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率≥90%,達到《北京市實施<國家職業病防治規劃(2021-2025年)>計劃》要求。

二、步驟安排

(一)安排部署階段(2022年2-8月)

1.制定治理方案

各區衛生健康委要結合本區存在職業病危害企業實際,在總結借鑒“十三五”時期組織開展陶瓷生產、耐火材料制造、汽車制造、水泥生產、礦山、冶金、化工、建材、醫藥、電子等行業領域塵毒危害專項治理,以及塵肺病防治攻堅行動等工作經驗做法基礎上,認真研究部署,制定本地區專項治理工作方案,做到“兩個明確”(即:明確年度治理任務及目標,明確具體治理方法、措施和要求),確保專項治理工作達到《北京市實施<國家職業病防治規劃(2021-2025年)>計劃》要求。

2.確定治理企業

各區衛生健康委對轄區內存在粉塵、化學毒物、噪聲超標企業進行摸排,將未申報及近三年未開展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的工業企業直接納入治理范圍,確定治理企業名單,建立基礎臺賬,形成本區專項治理企業掛賬臺賬。臺賬應包括企業名稱、超標崗位及職業病危害因素名稱、治理擬采取的方式、治理完成時限、銷賬時間等要素。專項治理企業掛賬臺賬于2022年8月20日前報市衛生健康委職業健康處(郵箱:zyjkc@wjw.beijing.gov.cn)。

(二)治理整改階段(2022年9月-2025年7月)

1.開展治理整改

被納入治理企業應針對職業病危害超標崗位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包括超標崗位名稱、超標原因、整改措施、整改時限和資金投入等;根據整改方案,優先采用工程技術措施,從源頭減少和降低職業病危害,使作業崗位危害因素濃(強)度達到限值要求。采取工程技術措施不能使作業崗位危害因素濃(強)度達到限值要求的(如噪聲)治理企業,必須采取個體防護、減少作業時間等管理措施,降低勞動者接觸水平,并切實做好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職業健康檢查等工作。

完成專項治理的企業應委托有資質的技術服務機構對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檢測與評價,并由技術服務機構出具相應檢測與評價報告,檢測與評價報告結論顯示作業崗位危害因素濃(強)度達到限值要求的,治理崗位方可達標。

2.開展督促指導

各區衛生健康委要增強服務意識,加強對治理企業的幫助服務,針對一些治理企業自身技術能力較弱特別是中小微企業,要積極探索依托區疾控中心或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采取“一對一”職業健康托管式服務、“一企一策”精準指導等幫扶模式,實施中小微企業專項治理精準幫扶,確保專項治理達到成效。要加強專項治理工作日常督導,準確掌握治理進展情況,定期調度本地區專項治理工作進度,對治理積極、成效顯著的治理企業,要給予宣傳表揚,可降低分級監管等級,鼓勵其持續改進提高;對治理不到位的企業,要“掛牌”督辦,督促其加大治理力度,確保治理達到預期效果;對治理后職業病危害因素仍超標且整改無望的治理企業,要依法停止相關作業或提請當地政府予以關閉。

市衛生健康委將每年組織有關專家,對各區專項治理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調研指導。

3.做好年度總結

各區衛生健康委要認真做好每年年度總結工作,年度總結報告應重點突出、數據詳實,主要包括年度工作進展情況、取得成效、存在問題以及下年度采取措施等。每年11月15日前將本年度職業病危害專項治理工作總結以及下年度專項治理方案報送市衛生健康委。市衛生健康委將對全市專項治理工作進行總結和通報。

4.評估核驗銷賬

各區衛生健康委要聘請有關專家,成立評估核驗組,按照本區專項治理企業掛賬臺賬,按照治理完成一個、評估核驗一個的原則,采取報告審核、現場核驗的方式,逐一對治理完成企業進行評估核驗,合格后方可銷賬。對整改不合格的企業提出整改意見,規定時限督促完成。市衛生健康委將組織有關專家,抽取部分銷賬治理企業現場復核。

(三)全面總結階段(2025年7-10月)

各區衛生健康委要對專項治理做好全面總結工作,客觀評價和總結4年來專項治理工作開展情況、典型經驗做法、取得的成效等,于2025年10月30日前將專項治理工作總結報送市衛生健康委。市衛生健康委將組織對專項治理工作進行總體評估和全面總結。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

各區衛生健康委要高度重視專項治理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要充分利用此次專項治理周期長的特點,本著“幾年干好一件事”原則,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因地制宜,科學制定治理方案,細化治理工作任務,認真組織實施,把專項治理工作做得扎扎實實,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二)源頭治理,綜合施策

各區衛生健康委要督促治理企業以超標作業崗位為重點,以落實工程防護措施為關鍵,加大現有設備設施升級改造力度,鼓勵使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提高設備機械化、自動化水平,淘汰落后工藝、設備和材料。對無法采取工程技術措施,或工程技術措施無法使危害因素濃(強)度達到標準要求的企業,要督促其采取加強個體防護、減少作業時間等管理措施,降低勞動者接觸水平,確保勞動者健康權益得到有效保護。

(三)分類指導,統籌推進

各區衛生健康委要根據治理企業職業病危害程度及防治水平進行分類指導。對超標嚴重、防治水平低的治理企業進行重點指導;對專項治理效果好、防治水平高的治理企業,鼓勵其創建“健康企業”。要采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申請必要經費,成立專項治理技術專家組,對不同治理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進行“一對一”專項技術指導幫扶,確保專項治理工作有序開展、持續推進。要統籌安排專項治理督導工作、日常監督執法工作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工作,減輕企業負擔,避免重復交叉,提高監管效率。要加強信息化工作,做好治理企業掛賬臺賬動態管理與更新。

(四)廣泛宣傳,鼓勵先進

各區衛生健康委要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平臺,采取多種方式,加強對專項治理工作的宣傳報道,營造良好的治理工作氛圍。要及時發現和宣傳基層典型經驗和先進做法,充分發揮示范引領作用,以點帶面,促進專項治理工作深入開展。為鼓勵先進,市衛生健康委將劃撥專項經費,聘請相關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對先進典型治理企業治理崗位開展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與評價。

附件:專項治理企業掛賬臺賬統計表

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2年2月7日

(聯系人:李東明;聯系電話:83979681)

附件:   專項治理企業掛賬臺賬統計表.docx



 
地區: 北京
標簽: 職業病 規劃
反對 0舉報 0 收藏 0 打賞 0
 
更多>同類法規
 
鹽池灘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