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深圳市豆制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若干規定》的規定,現將實行“豆制品送貨單”制度的產品目錄予以公布。自2014年8月1日起,在深圳市行政區域內生產、經營《目錄》內的豆制品,應當出具或索取“豆制品送貨單”,做到單隨貨行、貨單相符、亮單經營。
一、本公告所稱“豆制品”是指以大豆和水為主要原料,經過制漿等加工工藝制成的非發酵產品。
二、餐飲服務提供者在其經營場所現場加工后直接供消費者食用的現制豆制品不納入送貨單管理。
三、預包裝豆制品及干制豆制品不納入送貨單管理,但鼓勵企業自愿采用。
四、“豆制品送貨單”的必備內容和基本格式由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設計并公布。豆制品生產經營者可在深圳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門戶網站(網址:http://www.szaic.gov.cn/)自行下載和印制。
五、鼓勵食品業相關行業協會根據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規定的必備內容和基本格式,統一設計和印制豆制品送貨單,引導和規范生產經營者使用統一印制的豆制品送貨單。
六、原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08年6月11日發布的《深圳市豆制品送貨單管理辦法》有效期已滿,自行廢止。
特此公告。
附件:1. 實行“豆制品送貨單”制度的產品目錄.docx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