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各派出分局:
現將《呼和浩特市餐飲具清洗消毒專項整治方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呼和浩特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9日
呼和浩特市餐飲具清洗消毒專項整治方案
為了全面整治餐飲服務提供者餐飲具清洗消毒不規范問題,進一步加強餐飲具清洗消毒監管工作,切實保障全市消費者餐飲具使用安全,結合創建國家食品安全城市和全國文明城市現況,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等規定,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切實落實餐飲服務提供者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和屬地局監管責任,以落實監管責任推動餐飲單位主體責任落實,確保餐飲單位全面落實《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要求,達到餐飲具洗消制度齊全、設施設備能夠滿足需求,正常運轉、洗消過程洗消結果符合要求。通過專項整治,屬地監管部門的監管水平和監管能力進一步得到提升,百姓對飲食安全的信任度、滿意度逐漸提高。
二、組織機構
為確保專項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進行,決定成立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上官應旭 呼和浩特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成員:王春林 呼和浩特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經營科科長
安瑞卿 新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
蘇文濤 回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
孟志毅 玉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
王海峰 賽罕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
宋洪深 開發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
王春生 和林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
石文宏 土左旗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
薄智淵 托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
趙亞峰 和林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
張??忠 清水河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
馬俊生 武川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食品經營科1401室。王春林兼任辦公室主任。
三、整治內容
(一)整治餐飲具消毒設備不連接電源,不能夠正常運轉,不能夠滿足日常需求行為。
(二)整治不設置專用保潔設施,保潔柜不能密閉、不衛生、不貼標識等問題。
(三)整治清洗水池數量不能滿足清洗程序需求、池子內外不衛生、不貼標識等問題。
(四)整治提前擺桌的餐飲具使用前不重新洗消行為。
(五)整治在雅間內洗碗行為。
(六)整治不清洗消毒公筷公勺公夾行為。
(七)整治消毒柜內餐飲具重疊堆放,餐具之間無間隔等問題。
(八)整治在消毒、保潔設施內放置其它物品的行為。
(九)整治消毒后的餐飲具有污漬有水漬有異味的情況。
(十)整治消毒后的餐飲具不存放在保潔設施的行為。
(十一)整治使用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消毒餐具的行為。
(十二)整治重復使用一次性餐飲具行為。
(十三)整治筷子消毒機內外不衛生問題。
(十四)整治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洗滌劑、消毒劑的行為。
(十五)整治不建立餐飲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不建立洗消記錄臺賬的行為。
(十六)整治洗消從業人員未取得健康證從事洗消行為。
四、時間安排
專項整治從2021年12月10號開始至2021年12月30日結束。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扎實推進。各屬地市場監督管理局要增強底線意識,加強責任感,強化責任擔當,周密安排部署,成立由局長為組長的專項檢查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工作計劃和工作目標,集中監管力量迅速開展工作,確保專項整治取得實效。
(二)圍繞薄弱和重點環節,加大監督檢查頻率。各單位對城鄉結合部、農村牧區餐飲店、學校食堂、養老機構食堂、宴會中心、商業區、網紅店、旅游景區、高速公路服務區餐飲店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全面整治餐飲具洗消不規范行為。
(三)嚴懲違法行為。各單位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嚴厲查處使用未經洗凈、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飲具的違法行為。各單位要做到至少立案處罰一家。
(四)建立長效機制,鞏固整治效果。各單位把該項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計劃的強制內容,制定工作計劃,年年開展專項檢查,并同日常監管銜接起來,形成無間斷常態化監管模式,避免工作“一陣風”就結束。
(五)建立問題通報機制。市局將派出督導組深入各轄區嚴格按照方案內容進行督導檢查,一旦發現問題立即反饋給屬地局、屬地局應對餐飲單位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啟動立案程序,我局將緊密跟蹤后續情況,若發現不督促整改或者不處罰的情況,進行通報批評。同時反饋給其同級人民政府。
(六)準時報送總結。各單位于每周二和每周五下班之前將專項整治工作小結報送至食品經營科,并于12月30日前報送大總結。重點報送工作任務落實情況,取得的成效,發現的問題,整改的情況和立案處罰數量。報送內容要真實,不得有虛假,不得遲報。
聯系人:斯日古楞 聯系電話:5699730
呼和浩特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