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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公布第一批國家級動物疫病凈化場名單的通知 (農辦牧〔2021〕51號)

   2021-12-31 361
核心提示: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農業農村部關于推進動物疫病凈化工作的意見》(農牧發〔2021〕29號)要求,我部組織開展了2021年動物疫病凈化場建設活動。經養殖場自愿申請、省級評估推薦、部級專家評審,現確定北京等23個省份的55個養殖場為第一批國家級動物疫病凈化場。請各地按要求做好國家級動物疫病凈化場管理,強化監管和指導,不斷提升養殖環節生物安全水平。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農村(農牧)、畜牧獸醫廳(局、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農村局: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農業農村部關于推進動物疫病凈化工作的意見》(農牧發〔2021〕29號)要求,我部組織開展了2021年動物疫病凈化場建設活動。經養殖場自愿申請、省級評估推薦、部級專家評審,現確定北京等23個省份的55個養殖場為第一批國家級動物疫病凈化場。請各地按要求做好國家級動物疫病凈化場管理,強化監管和指導,不斷提升養殖環節生物安全水平。

附件:   第一批國家級動物疫病凈化場名單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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