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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飼料中禁用物質清單

   2021-12-28 784
核心提示:飼料中禁用物質清單
      飼料中禁用物質相關的法規包括《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 2017版》(國務院令266號)、《禁止在飼料和動物飲用水中使用的藥物品種目錄》(農業部公告176號)、《禁止在飼料和動物飲水中使用的物質》(農業部公告1519號)、《食品動物禁用的獸藥及其它化合物清單》(農業部公告250號)、禁止在飼料中人為添加三聚氰胺(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公告 第1218號)、決定停止縮二脲作為飼料添加劑生產和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公告 第1282號)、停止生產、進口、經營、使用部分藥物飼料添加劑(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公告 第194號)等。

《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 2017版》(國務院令266號)

規定飼料生產企業使用限制使用的飼料原料、單一飼料、飼料添加劑、藥物飼料添加劑、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生產飼料的,應當遵守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的限制性規定。禁止使用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公布的飼料原料目錄、飼料添加劑品種目錄和藥物飼料添加劑品種目錄以外的任何物質生產飼料。

《禁止在飼料和動物飲用水中使用的藥物品種目錄(農業部公告176號)》

規定的藥物主要包括腎上腺素受體激動劑、性激素、蛋白同化激素、精神藥品和各種抗生素濾渣等40類禁用藥品。

腎上腺素受體激動劑包括:鹽酸克侖特羅、沙丁胺醇、硫酸沙丁胺醇、萊克多巴胺、鹽酸多巴胺、西馬特羅、硫酸特布他林;

性激素包括:己烯雌酚、雌二醇、戊酸雌二醇、苯甲酸雌二醇、氯烯雌醚、炔諾醇、炔諾醚、醋酸氯地孕酮、左炔諾孕酮、炔諾酮、絨毛膜促性腺激素(絨促性素)、促卵泡生長激素;

蛋白同化激素包括:碘化酪蛋白、苯丙酸諾龍及苯丙酸諾龍注射液;

精神藥品包括:(鹽酸)氯丙嗪、鹽酸異丙嗪、安定(地西泮)、苯巴比妥、苯巴比妥鈉、巴比妥、異戊巴比妥、異戊巴比妥鈉、利血平、艾司唑侖、甲丙氨脂、咪達唑侖、硝西泮、奧沙西泮、匹莫林、三唑侖、唑吡旦、其他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

《禁止在飼料和動物飲水中使用的物質(農業部公告1519號)》

規定了不能使用的物質包括除禁用的40類藥品以外的11類物質,包括:苯乙醇胺A、班布特羅、鹽酸齊帕特羅、鹽酸氯丙那林、馬布特羅、西布特羅、溴布特羅、石酸阿福特羅、富馬酸福莫特羅、鹽酸可樂定和鹽酸賽庚啶。

《食品動物禁用的獸藥及其它化合物清單》(農業部公告250號)

修訂了農業部原193號公告,食品動物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單為21種物質。

序號 藥品及其他化合物名稱
1 酒石酸銻鉀(Antimony potassium tartrate) 
2 β-興奮劑(β-agonists)類及其鹽、酯 
3 汞制劑:氯化亞汞(甘汞)(Calomel)、醋酸汞(Mercurous acetate)、硝酸亞汞(Mercurous nitrate)、吡啶基醋酸汞(Pyridyl mercurous acetate) 
4 毒殺芬(氯化烯)(Camahechlor) 
5 卡巴氧(Carbadox)及其鹽、酯 
6 呋喃丹(克百威)(Carbofuran) 
7 氯霉素(Chloramphenicol)及其鹽、酯 
8 殺蟲脒(克死螨)(Chlordimeform) 
9 氨苯砜(Dapsone) 
10 硝基呋喃類:呋喃西林(Furacilinum)、呋喃妥因(Furadantin)、呋喃它酮(Furaltadone)、呋喃唑酮(Furazolidone)、呋喃苯烯酸鈉(Nifurstyrenate sodium) 
11 林丹(Lindane) 
12 孔雀石綠(Malachite green) 
13 類固醇激素:醋酸美侖孕酮(Melengestrol Acetate)、甲基睪丸酮(Methyltestosterone)、群勃龍(去甲雄三烯醇酮)(Trenbolone)、玉米赤霉醇(Zeranal) 
14 安眠酮(Methaqualone) 
15 硝呋烯腙(Nitrovin) 
16 五氯酚酸鈉(Pentachlorophenol sodium) 
17 硝基咪唑類:洛硝達唑(Ronidazole)、替硝唑(Tinidazole) 
18 硝基酚鈉(Sodium nitrophenolate) 
19 己二烯雌酚(Dienoestrol)、己烯雌酚(Diethylstilbestrol)、己烷雌酚(Hexoestrol)及其鹽、酯 
20 錐蟲砷胺(Tryparsamile) 
21 萬古霉素(Vancomycin)及其鹽、酯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公告 第194號

規定了2020年1月1日起,退出除中藥外的所有促生長類藥物飼料添加劑品種,獸藥生產企業停止生產、進口獸藥代理商停止進口相應獸藥產品,同時注銷相應的獸藥產品批準文號和進口獸藥注冊證書;自2020年7月1日起,飼料生產企業停止生產含有促生長類藥物飼料添加劑(中藥類除外)的商品飼料;2020年1月1日前,完成既有促生長又有防治用途品種的質量標準修訂工作,刪除促生長用途,僅保留防治用途。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公告 1218號和1282號

分別規定了禁止在飼料中人為添加三聚氰胺和停止縮二脲作為飼料添加劑生產和使用。

小結

以上的材料希望能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飼料中禁限用物質的情況。食品伙伴網飼料合規服務中心也會持續關注飼料方面的最新動態和法規,為大家提供最新的行業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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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簽: 飼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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