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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區質量技術監督局關于開展肉制品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

   2013-11-28 539
核心提示:根據國務院食安辦《關于開展肉及肉制品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食安辦發電〔2013〕2號)、國家質檢總局《質檢總局辦公廳關于
根據國務院食安辦《關于開展肉及肉制品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食安辦發電〔2013〕2號)、國家質檢總局《質檢總局辦公廳關于切實抓好肉及肉制品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質檢辦食監函〔2013〕401號)和市食安辦《關干轉發國務院食品安全辦<關干開展肉及肉制品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的通知》(滬食安辦〔2013〕129號)要求,我局決定在全市開展肉制品專項治理行動。在本次專項治理行動中,集中排查肉制品生產經營中的問題和隱患,切實加強監督檢查。并加大對違法犯罪案件的查處力度,加大對有獎舉報制度的落實力度,廣泛動員各方力量,切實做到群防群控。
 
  一、工作重點
 
  (一)重點產品
 
  肉制品
 
  (二)重點對象
 
  肉制品生產企業和以畜禽肉為原料加工食品的企業
 
  (三)重點內容
 
  重點檢查企業是否存在非法加工假牛羊肉、是否存在使用未經檢驗檢疫或檢驗檢疫不合格、含有“瘦肉精”以及不合格原料肉品加工食品的行為,督促企業把好原料肉進貨關,杜絕使用病死畜禽等不合格原料肉加工食品行為。
 
  二、工作步驟
 
  (一)    前期培訓和摸排(5月20日-5月26日)
 
  對檢查人員開展相關業務知識培訓,提高檢查人員素質和能力。對轄區內涉及上述重點產品的生產企業進行排摸,掌握企業基本情況,在前期排摸過程中,可要求企業開展自查,促使企業提高主體責任意識。
 
  (二)    集中治理階段(5月27-6月7日)
 
  對有關食品生產企業進行全覆蓋檢查,各單位要根據轄區內企業分布情況和現狀,合理安排執法力量,按期完成治理任務。
 
  (三)    分析總結(6月8日—11日)
 
  各單位要對本次專項治理的開展情況進行總結。按照要求報送有關信息。
 
  (四)     督促檢查(6月3日—7日)
 
  市食監所要根據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具體的督促檢查方案,報我局食品處。由我局食品處組織進行。
 
  三、工作要求
 
  (一)全面開展監督檢查工作
 
  要在本區域食品安全辦的統一領導下,深入開展肉及肉制品專項治理行動。要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監督檢查規定》(質檢總局公告2009年第119號)的要求,對轄區內所有獲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肉制品企業和以畜禽肉為原料加工食品的企業開展監督檢查工作。發現使用病死畜禽肉、假冒牛羊肉、含有“瘦肉精”等不合格原料肉品加工食品行為的,要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查處,切實防范不合格及有毒有害肉品進入食品生產加工環節。
 
  (二)督促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
 
  要加強對企業生產資質、原料進貨查驗、生產過程控制、產品出廠檢驗等質量安全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的監督管理。依法要求企業建立并嚴格遵守原輔料進貨查驗記錄、食品出廠檢驗記錄制度,督促企業把好原料肉進貨關,杜絕使用來源不明以及不合格的原料肉品加工食品。企業自行完成產品出廠檢驗的,要審查企業是否具備相應檢驗能力;企業委托檢驗機構檢驗的,要求企業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檢驗機構,產品必須經檢驗合格后方可出廠銷售。要督促企業嚴格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保證所生產的產品安全合格。
 
  (三)加強肉制品風險隱患排查和監督抽檢
 
  要加大對肉制品企業和以畜禽肉為原料加工食品企業的隱患排查力度。排查過程中,對企業所使用原輔料、添加劑、接觸材料、半成品及最終產品有疑議的,應組織抽樣,送食品檢驗機構進行檢驗。可采用聯合執法等形式,對企業的外租廠房、車間、倉庫(冷庫)進行突擊檢查,集中排查肉制品生產經營中的問題和隱患。嚴厲查處生產加工環節使用非食用物質、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冒用他人廠名廠址以及未獲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生產等違法行為。發現違法線索的,要及時處理和通報。涉嫌犯罪的,堅決移送公安機關,并配合做好進一步調查工作。
 
  (四)加強領導,落實監管責任
 
  要加強領導,認真履行職責,集中開展監督檢查和風險排查,認真落實肉及肉制品專項治理行動的各項工作內容。同時,加強督促檢查,確保措施到位,確保責任落實。堅決杜絕監管工作的失職、瀆職行為,對于不履行職責或打擊治理不力的,要依法追究責任。
 
  上海市普陀區質量技術監督局
 
  2013年5月23日


 
地區: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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