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縣(市、區)林草主管部門林草局,各類自然保護地,大興安嶺林業集團、龍江森工集團、伊春森工集團、北大荒農墾集團,東北林業大學,辰能集團,局直屬有關單位各市(地)林業(營林)局,廳各機關處室、直屬各單位:
《黑龍江省突發陸生野生動物疫情應急預案》《黑龍江省林業和草原局森林草原濕地遭受破壞風險防控工作應急預案》《黑龍江省林業和草原防范特色生物資源遭受破壞風險的工作預案》《防范省級以上重要濕地內發生亂侵亂占等破壞濕地的行為和發生候鳥等野生動物疫情及濕地嚴重渴水的風險應急預案》已經局黨組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落實。
黑龍江省林業和草原局
2021年11月25日
黑龍江省林業和草原突發陸生野生動物疫情應急預案
目 錄
1總則
1.1編制目的
1.2編制依據
1.3適用范圍
2疫源疫病監測防控機構
3重大動物疫情分級
3.1等級劃分
3.2分級標準
4監測與預警機制
4.1監測
4.1.1監測方式
4.1.2監測時期
4.1.3監測疫源物種名錄及疫病種類
4.2疫情認定及分級
4.3疫情公布及預警通報
4.4應急響應
4.4.1陸生野生動物疫情潛在威脅地區的應急響應
4.4.2 應急響應的終止
5善后處理
5.1后期評估
5.2表彰
5.3責任追究
5.4撫恤與補助
6保障措施
6.1 經費保障
6.2物資保障
6.3技術保障
6.4人員保障
6.5演練培訓
6.6科普宣傳
7預案管理
8名詞術語
9實施時間
10其他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全面提升黑龍江省各級林草主管部門應對突發重大陸生野生動物疫情的能力,防范陸生野生動物疫病傳播和擴散,維護公共衛生安全和生態安全,保護陸生野生動物資源。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國家林業和草原突發野生動物疫情應急預案》《黑龍江省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黑龍江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為部門應急預案,適用于本省境內陸生野生動物攜帶并有可能向人類、其它動物傳播或在陸生野生動物之間傳播、流行的疫病,對人、圈養動物、陸生野生動物種群和生態平衡造成或可能造成嚴重損失和巨大危害的疫病的監測、防控、應急處理工作。
2.疫源疫病監測防控機構
由省林草局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機構、陸生野生動物疫源疫病基層監測站、省級以下野生動植物保護機構的三層監測網絡管理體系,基本覆蓋了黑龍江省主要野生動物的重要繁殖棲息地、鳥類遷徙停歇地、野生動物集中分布地和人工繁育區(不包括大興安嶺地區)。
3.重大動物疫情分級
3.1等級劃分
根據突發野生動物疫情的性質、危害程度和受害對象等情況,將突發野生動物疫情分為四級: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Ⅳ級)。
3.2分級標準
3.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野生動物疫情(Ⅰ級):
(1)疫病導致極度瀕危野生動物的種群死亡率達10%以上,或疫病導致其它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種群死亡率達30%以上,并呈流行擴散趨勢;
(2)野生動物突發人獸共患傳染病且發生區內出現人感染病例,在1個平均潛伏期內疫情波及2個以上市(地),或在1個地(市)10個以上縣(區)發生或者5個以上縣(區)連片發生,并有進一步流行擴散趨勢;
(3)疫病在野生動物與畜禽間關聯發生,且在1個平均潛伏期內,野生動物疫情在2個以上相鄰地(市)發生;或在1個地(市)內有20個以上縣(區)發生或10個以上縣(區)連片發生疫情;野生動物發生新發傳染病,并有擴散趨勢。
(4)省林草局認定的其他情形。
3.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野生動物疫情(Ⅱ級):
(1)疫病導致極度瀕危野生動物的種群死亡率介于5%-9%間,或疫病導致其它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種群死亡率介于15%-29%間,并呈流行擴散趨勢;
(2)野生動物突發人獸共患傳染病疫情,且在1個平均潛伏期內疫情波及1個縣內的2個以上鄉(鎮)發生,或在1個縣內有10個以上疫點或者5個以上、10個以下鄉(村)連片發生疫情;
(3)疫病在野生動物與畜禽間關聯發生,且在1個平均潛伏期內,野生動物疫情在1個市(地)內的2個以上縣發生,或在1個地(市)內有10個以上疫點或者5個以上、10個以下鄉(村)連片發生疫情;野生動物發生新發傳染病。
(4)省林草局認定的其他情形。
3.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野生動物疫情(Ⅲ級):
(1)疫病導致極度瀕危野生動物的種群死亡率低于5%,或疫病導致其它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種群死亡率介于5%-14%間,并呈流行擴散趨勢;
(2)對公共衛生安全構成較大威脅的野生動物疫情在1個鄉(鎮)2個以上、5個以下村(屯)發生,或疫點數達到5個-10個;
(3)野生動物疫情在1個鄉(鎮)的2個以上、5個以下村(屯)發生,或疫點數達到5個-10個,對飼養動物安全構成較大威脅;
(4)省林草局認定的其他情形。
3.2.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野生動物疫情(Ⅳ級):
(1)疫病在極度瀕危野生動物種群中發生,但尚未導致死亡,或疫病導致其它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種群死亡率低于5%,并呈流行擴散趨勢;
(2)野生動物疫情波及范圍在1個縣(鄉)行政區域內;發生專家認為需要作出預防和應急處置的野生動物疫病時;
(3)省林草局認定的其他情形。
4.監測與預警機制
4.1監測
黑龍江省林業和草原局指導省內陸生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站點建設和技術培訓;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物疫源疫病主動監測和風險評估,指導省內各地開展陸生野生動物疫情應急處置,負責全省陸生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站的信息匯總和上報;組織協調陸生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科學研究與技術推廣。所轄區域內的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當地野生動物主管部門、動物防疫部門監測站或省林草局報告野生動物異常死亡、突發重大野生動物疫情等情況。
4.1.1監測方式
陸生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實行全面監測、突出重點的原則,并采取日常監測和專項監測相結合的工作制度。日常監測以巡護、觀測等方式,了解陸生野生動物種群數量和活動狀況,掌握陸生野生動物異常情況,并對是否發生陸生野生動物疫病進行初步判斷。專項監測根據疫情防控形勢需要,針對特定的陸生野生動物疫源種類、特定的陸生野生動物疫病,特定的重點區域進行巡護、觀測和檢測,掌握特定陸生野生動物疫源疫病流行和傳播情況,提出專項防控建議。
4.1.2監測時期
日常監測根據陸生野生動物遷徙、活動規律和疫病發生規律等分別實行重點時期和非重點時期監測。重點時期內的陸生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情況實行日報告制度;非重點時期內的陸生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情況實行周報告制度;但是發現異常情況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通過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直報系統[1] 及時報告,同時通報當地農業部門。[2]
4.1.3監測疫源物種名錄及疫病種類
鳥類:禽流感;新城疫;巴氏桿菌病。野豬:口蹄疫;非洲豬瘟。鹿科動物:結核病;布氏桿菌病;魏氏梭菌病(腸毒血癥);巴氏桿菌病;口蹄疫。犬科及鼬科動物:犬瘟熱;病毒性腸炎;狂犬病。圈養大型貓科動物: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性腸炎;犬瘟熱。以及其他新發、突發陸生野生動物傳染病。
4.2疫情認定及分級
各級林草主管部門或省級管理機構接到疑似或不能排除疫情的監測信息報告后,應立即按《陸生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規范》的要求報當地動物防疫部門檢測、認定。當地動物防疫部門不能確診的,則建議其按有關規定進行送檢。報送檢單位要密切關注檢測結果,并按照監測信息快報制度的有關要求及時上報反饋信息或疫情確診結果。省林草局依據權威單位的最終檢測結果,按照本應急預案疫情分級標準確認此次疫情級別。
4.3疫情公布及預警通報
突發重大野生動物疫情確認后,省林草局根據本轄區內所屬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站提供的監測信息和動物防疫部門等有關單位反饋的檢測信息,按照野生動物疫情的發生、發展規律和特點,分析其危害程度、可能的發展趨勢,及時啟動做出相應級別的預警。預警級別依次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四級。省林草局按照省重大動物疫情指揮部的要求作出發布、調整和解除預警信息。預警信息包括疫情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的范圍、發展趨勢、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單位等。預警信息的發布單位:特別重大和重大疫情預警,按照規定由黑龍江省人民政府作出和并通報國家林草局。較大和一般疫情預警通報由省重大動物疫情指揮部向省黑龍江省人民政府匯報,由黑龍江省人民政府向疫情發生地的縣級人民政府通報相關情況。
4.4應急響應
4.4.1陸生野生動物疫情潛在威脅地區的應急響應
(1)特別重大突發野生動物疫情(Ⅰ級)的應急響應。確認特別重大突發陸生野生動物疫情后,省林草局在省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組織各級林草部門開展疫情防控工作。按國家和省里有關規定及時、正確引導社會輿論。組織協調本級及以下各級林草部門和有關單位參與突發重大野生動物疫情的處置。做好突發重大野生動物疫情的信息收集、報告與分析工作。
(2)重大突發野生動物疫情(Ⅱ級)的應急響應。確認重大突發野生動物疫情后,省林草局根據情況及時向省政府提出啟動有關預案的建議。對超出當地人民政府處置能力或省政府認為有必要直接處置的,由省政府啟動應急響應機制。以上工作應向國家林草局備案。省林草局接受省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指揮部組織領導,配合協調轄區內各級林草部門和有關單位,在當地人民政府領導下,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突發重大野生動物疫情的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省林草局可請求國家林草局予以支持,保證應急處置工作順利進行。
(3)較大突發野生動物疫情(Ш級)的應急響應。省林草局加強對疫情發生地應急處置工作的督導,及時組織專家對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技術指導和支持,在省政府的領導下認真落實各項監測防控措施,防止突發野生動物疫情擴散蔓延;省級以下人民政府確認較大突發野生動物疫情后,野生動物主管部門按同級人民政府要求啟動突發重大野生動物疫情應急響應的級別,并按同級獸醫、防疫部門等有關部門要求提出劃定疫點、受威脅區的意見,向本級人民政府提出啟動有關預案的建議,領導指揮轄區內各級林草部門和有關單位,配合有關部門采取相應的綜合措施。必要時,可請求省林草局或通過本級人民政府請求省政府予以資金、物資和技術等方面的支持。按照規定向當地人民政府和上級林草主管部門報告疫情信息及應急處置工作動態。
(4)一般突發野生動物疫情(Ⅳ級)的應急響應。由地方政府確認一般突發野生動物疫情后,縣級林草主管部門向本級人民政府提出啟動有關預案的建議,組織力量配合有關部門采取相應的綜合措施,做好應急處置工作的上報等。市(地)級人民政府林草主管部門組織專家做好應急處置工作的技術指導。省林草局應根據需要為疫情應急處置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
4.4.2陸生野生動物疫情潛在威脅地區的應急響應
根據突發陸生野生動物疫情的性質、特點、發生區域和發展趨勢,分析本地區受波及的可能性和程度,重點做好以下工作:密切關注陸生野生動物疫情動態,及時獲取相關信息;組織做好本區域應急處置所需的人員與物資準備;開展對人工繁育、運輸和市場等環節的陸生野生動物疫情監測和防控工作,防止突發陸生野生動物疫情發生和傳入;開展陸生野生動物疫病防疫知識宣傳,提高公眾自我防護意識和能力;服從本級政府統一指揮,支援突發陸生野生動物疫情發生地的應急處置工作。
4.3 應急響應的終止
自疫情發生區域內發病陸生野生動物,及其他有關陸生野生動物和產品按規定處理完起,經過該疫病的至少一個最長潛伏期以上的監測,未出現新的病例時,啟動應急響應的地方政府應組織有關專家對疫情控制情況進行評估,作出終止應急響應決定,并向上級人民政府和陸生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報告。
5善后處理
5.1后期評估
突發陸生野生動物疫情撲滅后,陸生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應組織專家組對突發陸生野生動物疫情應急處置工作進行評估。評估內容主要包括:陸生野生動物資源狀況、生境恢復情況,流行病學調查結果、溯源情況,疫情處置經過、采取的措施及效果評價,應急處置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取得的經驗和建議。
評估報告報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陸生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
5.2表彰
各級陸生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可根據有關規定報請本級人民政府,對在突發陸生野生動物疫情應急處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和通報表揚。
5.3責任追究
對在突發陸生野生動物疫情監測、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置過程中責任落實不到位以及玩忽職守、失職、瀆職或未經授權在突發陸生野生動物疫情現場私自開展樣品采集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追究當事人責任。
5.4撫恤與補助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陸生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報請本級人民政府,對因參與突發陸生野生動物疫情應急處置工作致病、致殘、致死的人員,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給予相應撫恤和補助。
6 保障措施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積極組織協調林草、畜牧獸醫、衛生、應急、市場、商務、公安、交通運輸、海關、工信、財政、宣傳等部門,做好疫情處置的應急保障工作。
6.1 經費保障
各級陸生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應報請本級人民政府,建立陸生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防控經費分級投入機制,納入本級財政預算。
6.2物資保障
建立健全應急物資儲備制度,儲備物資主要包括:消毒藥劑藥械、日常監測儀器設備、樣品采集用具、健康防護用品等,確保應急處置需要。
省林業和草原局依托省林業和草原局防災減災部門,建立省突發陸生野生動物疫情應急防控物資儲備庫。各地也應建立相應的應急物資儲備庫,突發陸生野生動物疫情時可緊急調撥應急物資。應急物資實行集中管理,統一調撥,平時服務,災時應急。
因突發陸生野生動物疫情應急處置需要,陸生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可向本級人民政府或上級陸生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申請應急物資緊急調運。
6.3技術保障
建立陸生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防控專家庫,依托東北大學、省林科院等科研院所開展監測技術和裝備、防治技術、重點課題、關鍵技術等項目研究攻關,充分依靠專家和專業技術人員做好技術儲備,提供科學決策。
6.4人員保障
各級人民政府陸生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應保證陸生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隊伍穩定,組建以專職監測人員為主的突發陸生野生動物疫情應急處置預備隊,配備必要的生物安全裝備,加強培訓。
6.5演練培訓
各級人民政府陸生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和單位定期組織開展有針對性的應急演練,定期組織監測、消毒、無害化處理等方面的專業培訓。
6.6科普宣傳
堅持科學宣傳、正面引導,及時應對社會輿情。第一時解讀權威和主流聲音,宣傳普及科學防控知識,引導群眾以科學的態度和方法做好疫情防控,提高全社會生態保護和公共衛生安全意識。宣傳教育群眾不隨意放生、丟棄陸生野生動物,不虐待和食用陸生野生動物,發現受傷、死亡陸生野生動物不撿拾,及時報告當地陸生野生動物主管部門和救護站,發現違法出售、購買、利用、運輸、攜帶、寄遞、網上銷售陸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亂捕濫獵野生動物等行為,及時向有關部門舉報。
7.預案管理
應急處置預案要定期評估,根據突發陸生野生動物疫情形勢變化和實施中發現的問題適時進行修訂。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陸生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要組織制定本轄區突發陸生野生動物疫情應急預案和實施方案,對疫情防控監測、檢測和處置等程序、規范、技術標準作出具體規定,并報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陸生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備案。
8.名詞術語
陸生野生動物:指《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
疫源:指攜帶危險性病原體,危及陸生野生動物種群安全,或者可能向人類、飼養動物傳播的陸生野生動物。
疫病:指在陸生野生動物之間傳播、流行,對陸生野生動物種群構成威脅或者可能傳染給人類和飼養動物的傳染性疾病。
陸生野生動物疫情:指在一定區域,陸生野生動物突然發生疫病,且迅速傳播,導致陸生野生動物發病率或者死亡率高,給陸生野生動物資源造成嚴重危害,具有重要經濟社會影響,或者可能對飼養動物和人民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的事件。
暴發:指在一定區域,短時間內發生波及范圍廣泛、出現大量陸生野生動物患病或者死亡病例,其發病率遠遠超過常年的發病水平的現象。
I、Ⅱ、Ш類陸生野生動物疾病:見林業行業標準《陸生野生動物疫病危害性等級劃分》(LY/T 2360-2014 )。
受威脅地區:指疫病從發生地通過陸生野生動物活動或者人為因素等傳播,可能造成疫情擴散蔓延的區域。
9.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10.其他
待《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修訂后,本預案及時進行調整修訂。
黑龍江省林業和草原局森林草原濕地遭受破壞風險防控工作應急預案
目 錄
1編制目的
2編制依據
3適用范圍
4組織領導
5工作原則
6工作任務
7應急制度
7.1應急機制
7.2應急響應
8工作措施
8.1認真排查風險隱患
8.2嚴厲打擊違法破壞生態資源行為
8.3加大法律法規宣傳力度
8.4實現管控數字化
8.5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8.6及時妥善處置突發事件
8.7防火措施
9附則
9.1預案管理與更新
9.2預案解釋
9.3預案生效時間
1編制目的
為構建以防為主、防處結合的生態安全應急機制,提高自然資源遭受破壞的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盜伐濫采林木、非法侵占林草資源、毀林毀草毀濕開荒、森林火災和自然風光旅游項目開發等破壞自然生態、影響野生動物繁衍棲息的風險,保護生態資源建設成果,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2編制依據
依據《森林法》《草原法》《森林法實施條例》《黑龍江省草原條例》《黑龍江省濕地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風景名勝區條例》《森林防火條例》《黑龍江省森林防火條例》等,制定本預案。
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盜伐濫采林木、非法侵占林草資源、毀林毀草毀濕開墾、森林火災和自然風光旅游項目開發等破壞自然生態、影響野生動物繁衍棲息的情形。
4組織領導
省林草局設立風險防控領導小組,組長由局長兼任,副組長由各副局長、一級巡視員、二級巡視員、總工程師、防火督查專員兼任;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包括:辦公室、財務處、森林資源管理處、草原管理處、濕地管理處、自然保護地管理處、森林草原防火處、森林草原防火預警監測中心。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森林資源管理處,辦公室主任由防火督查專員兼任。
各級林草主管部門成立風險防控應急辦公室,成員單位由相關部門組成。
5工作原則
(1)堅持行業指導、常抓不懈、基層防控的原則;
(2)堅持預防為主、分級負責、聯防聯護的原則;
(3)堅持屬地管理、協同配合、早期處置的原則;
(4)堅持生態優先、科學防控、守土有責的原則。
6工作任務
6.1依法從嚴打擊破壞自然保護地、亂砍濫伐、毀林毀草毀濕開荒、非法采石、侵占林地草地等違法犯罪活動;
6.2嚴格落實森防工作部署,強化部門聯管聯防機制,嚴防森林草原火災發生;
6.3堅持自然資源開發與保護并重,嚴格自然風光旅游項目審批;
6.4利用衛星遙感等現代科技手段,加強重點部位監測,及時調查處置破壞自然資源行為。
7應急制度
7.1應急機制
(1)認真負責,減少危害。切實履行職能,最大程度地防控各類風險。
(2)預防為主,高度重視生態安全工作,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做好應對破壞自然資源事件的各項預防工作。
(3)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建立健全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應急管理體制,充分發揮自然資源遭受破壞風險防控應急指揮機構的作用。
(4)依法依規,加強管理。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加強應急管理,使風險防控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快速反應,協同應對。加強以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形成統一指揮、反應迅速、功能齊全、協調有序的應急管理機制。
7.2應急響應
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實行分級響應。各級林草主管部門負責本級生態安全預防、處置和組織協調工作。
8工作措施
8.1認真排查風險隱患
各級林草部門定期對轄區范圍內的森林、草原、濕地等進行巡護,就目前面臨的遭受破壞風險防范形勢進行研判,分析預測各類不穩定問題的發展走勢及風險隱患,及時提出工作對策與建議。對上級機關轉辦、群眾來信來訪、新聞媒體報道、檢查發現隨意侵占和破壞森林、草原、濕地等行為堅決制止,有關林草主管部門進行調查處理上報,并要求限期采取補救措施,恢復自然狀況和生態特征。
8.2嚴厲打擊違法破壞生態資源行為
每年定期開展全省打擊違法破壞森林、草原、濕地資源專項行動,涉林涉草涉濕案件督辦、森林督查工作,加大查處各類破壞森林、草原、濕地資源案件力度,在全省范圍內繼續保持打擊各類破壞森林、草原、濕地資源的高壓態勢,依法依規限期恢復。
8.3加大法律法規宣傳力度
在重要節點通過電視、網絡、墻體廣告等多種宣傳手段,豐富宣傳內容,擴大宣傳覆蓋面,開展廣泛參與的宣傳活動,努力增強公眾的生態保護意識,著力提高全社會保護生態資源的自覺性。
8.4實現管控數字化
利用衛星遙感等現代科技手段,采取地面巡護、無人機空中巡護、GPS定位巡護和視頻監控等多種巡護方式,加強重點部位監測,及時預警、調查處置破壞自然資源行為及火災。
8.5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對巡護排查梳理出來的相關問題和涉事人員,明確包辦領導和分工責任,對確定的重點人、重點事,要重點關注,掌握工作主動權,及時疏導預防。
8.6及時妥善處置突發事件
一旦發生違法破壞森林、草原、濕地事件,各級主管部門主要領導、主管領導要及時趕赴現場,準確地判斷事件性質,迅速調查取證,依法依規及時處理,限期恢復。
8.7防火措施
加大重要節點的巡護力度,做好防火督查、火源管控、監測預警,對火情進行火情報告、火警報案、實施早期撲救,早發現、早撲救,防撲一體化,省林業和草原局按照《黑龍江省林業和草原局森林草原火災應急處置辦法》開展火情處置工作。各地結合實際,制定有針對性的處置辦法。當地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啟動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后,各級林草部門在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指揮部成員單位工作職責開展工作,為指揮部提供參謀建議,協助指揮部落實相關工作任務。
9附則
9.1預案管理與更新
根據國家、省有關規定,結合實際,適時組織進行預案評估和修訂。
9.2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省林業和草原局負責解釋。
9.3預案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黑龍江省林業和草原防范特色生物資源遭受破壞風險的工作預案
目 錄
1總則
1.1編制目的
1.2適用范圍
2防范機制
2.1主動防范
2.2系統應對
2.3守住底線
3具體防范措施
3.1掌握特色生物資源狀況
3.2建立數據庫制定保護名錄
3.3分類管理和保護
3.4收集保存特色生物資源
4防范保障
4.1強化組織領導
4.2明確防控責任
4.3嚴格追責問責
1總則
1.1編制目的
有效防范我省林業和草原特色生物資源遭受破壞的風險,保障特色生物資源安全。
1.2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黑龍江省林業和草原特色生物資源遭受破壞的風險的應急工作。
2防范機制
2.1主動防范
加強動態監測,提高發現和識別風險隱患的能力,加強風險防范的頂層設計,明確每個階段風險管控的重點,把握住風險化解的時間窗口,采取積極有效措施主動作為,防患于未然。
2.2系統應對
將防范化解風險作為系統性工程進行戰略謀劃,從事前、事中、事后的整體視角進行系統規劃,事前加強風險的評估、預判和防范,事中加強風險的應對與處置,事后加強風險免疫和管理能力建設。
2.3守住底線
堅持底線思維,抓早抓小,做到心中有數,不忽視任何一個風險,不放過任何一個隱患,充分估計風險發生最壞的可能性,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和不犯顛覆性錯誤的底線。
3具體防范措施
3.1掌握特色生物資源狀況
以全省林草種質資源普查為契機,對全省地方特色生物資源進行全面普查,對地方特色生物資源的種類、分布、生境、生長狀況調查,分析與評價地方特色生物資源收集、保存和利用現狀,收集珍稀、瀕危、重要鄉土喬灌木、藤本植物、野生花卉等地方特色生物資源。
3.2建立數據庫制定保護名錄
根據地方特色生物資源普查情況,結合數字林草建設,建立和完善全省地方特色生物資源數據庫,制定保護名錄,及時對外公開發布并積極宣傳,促進全社會建立保護、合理利用地方特色生物資源的意識。
3.3分類管理和保護
根據地方特色生物資源的珍稀、瀕危程度設定保護等級,分類采取管理和保護措施。針對瀕危的、重要的特色生物資源制定嚴格的保護政策,除必要的科學研究等情況禁止使用。對于一般性特色生物資源采取保護與利用并重的方式,采集、利用多少就補充多少,保證群落不減少。
3.4收集保存特色生物資源
利用現有國家和省級林木種質資源庫,收集并長久保存珍稀、瀕危的地方特色生物資源,防范地方特色生物資源被破壞滅絕的極端風險。
4防范保障
4.1強化組織領導
各地林草管理部門要進一步增強風險意識,把防范化解重大風險隱患工作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強化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建立聯席會議制度,統籌協調跨部門防范化解重大風險隱患的事宜,使風險排查常態化、風險識別具體化、風險評估精細化、風險防控長效化。
4.2明確防控責任
各地林草管理部門負責人是本地防范化解重大風險隱患的第一責任人,切實落實主體責任,勇于擔當、履職盡責,把職責范圍內的風險防控好,對確需省級協調解決的重大風險隱患,要及時報告。
4.3嚴格追責問責
各地林草管理部門要建立健全隱患排查和防范化解的臺賬制度。發生風險事件的,要倒查風險管理和隱患排查工作情況。對未建章立制的,未按規定開展自查、檢查、督查和風險評估的,未落實風險處置準備導致風險事件發生或使事態擴大的,要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防范省級以上重要濕地內發生亂侵亂占等
破壞濕地的行為和發生候鳥等野生動物疫情及濕地嚴重渴水的風險應急預案
目 錄
1總則
1.1編制目的
1.2編制依據
1.3適用范圍
2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3應急機制
3.1處置原則
3.2分級負責
3.3依法依規
4分級原則
4.1濕地生態破壞事件分級
4.2重大野生動物疫情分級
5應急措施
5.1破壞濕地
5.2野生動物疫情
5.3濕地渴水
6其他措施
6.1宣傳教育
6.2設立專家庫
6.3制定供水方案
7應急結束
8術語
1總則
按照《中共黑龍江省委辦公廳關于印發<黑龍江省防范化解重大風險工作臺賬>的通知》文件精神,對照《生物層面防范化解重大風險工作臺賬(省林草部分)》,特制訂《省級以上重要濕地內發生亂侵亂占等破壞濕地的行為和發生候鳥等野生動物疫情及濕地嚴重渴水的風險應急預案》。
1.1編制目的
構建以防為主、防處結合的生態安全應急機制,全面提升黑龍江省各級林草主管部門應對突發違法破壞濕地、重大陸生野生動物疫情的能力,防范陸生野生動物疫病傳播和擴散,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破壞濕地生態、渴水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護濕地生態資源建設成果。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國家林業和草原突發野生動物疫情應急預案》《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黑龍江省濕地保護條例》《濕地保護修復制度方案》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特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根據突發性事件造成的濕地資源破壞數量、候鳥等野生動物疫情發生區域、濕地嚴重渴水危害程度等情況,分為以下3類:
1.3.1毀濕開墾、亂占濕地、非法改變濕地用途,破壞濕地的事件。
1.3.2在濕地范圍內挖溝、取土、挖沙、排水等人為行動以及干旱造成的濕地渴水。
1.3.3本省境內陸生野生動物攜帶并有可能向人類、其它動物傳播或在陸生野生動物之間傳播、流行的病原體,對人、圈養動物、陸生野生動物種群和生態平衡造成或可能造成嚴重損失和巨大危害的傳染病、寄生蟲病的監測、防控、應急處理工作。
2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省,地市,縣應成立應急指揮部,重要濕地跨行政區的由共同的上一級行政區成立。指揮部組長由地方政府主管領導擔任,成員由林草局、水務局、發改局、財政局、公安、應急局、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局、氣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部門綜合協調、分工負責,充分發揮各部門的職能作用,協同做好相關應急處置工作。
3應急機制
根據生態區位、生態系統功能和生物多樣性,建立國家級重點濕地(含國際重要濕地)、省級重點濕地及一般濕地的分級體系,本應急預案主要適用于本行政區域內的發生亂侵亂占等破壞濕地的行為和發生候鳥等野生動物疫情及濕地嚴重渴水的風險的應對工作,指導生態突發事件的應對。
3.1處置原則
認真負責,減少危害。切實履行職能,最大程度地減少、預防相關應急事件。快速反應,協同應對。加強以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形成統一指揮、反應迅速、功能齊全、協調有序的應急管理機制。
3.2分級負責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建立健全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應急管理體制,充分發揮濕地生態破壞事件及突發野生動物疫情處置應急指揮機構的作用。
3.3依法依規
依法依規,加強管理。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加強應急管理,使應對濕地生態破壞事件及突發野生動物疫情的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4分級原則
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完善預測預警機制,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對突發濕地生態破壞事件,要根據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進行處置,控制事態。
根據濕地生態破壞程度、突發野生動物疫情的性質、危害程度和受害對象等情況,將濕地生態破壞事件和突發野生動物疫情分為四級: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Ⅳ級)。
4.1濕地生態破壞事件分級
(1)屬于特別重大濕地(Ⅰ級)生態損害:
非法侵占、破壞省級以上重要濕地10公頃以上,或1000公頃以上濕地嚴重渴水;
(2)屬于重大濕地(Ⅱ級)生態損害:
非法侵占、破壞省級以上重要濕地6-10公頃,或500-1000公頃濕地嚴重渴水;
(3)屬于較大濕地(Ⅲ級)生態損害:
非法侵占、破壞省級以上重要濕地1-6公頃,或100-500公頃濕地嚴重渴水;
(4)屬于一般(Ⅳ級)濕地生態損害:
非法侵占、破壞省級以上重要濕地1公頃以下,或100公頃以下濕地嚴重渴水。
4.2重大野生動物疫情分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野生動物疫情(Ⅰ級): 疫病導致極度瀕危野生動物的種群死亡率達10%以上,或疫病導致其它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種群死亡率達30%以上,并呈流行擴散趨勢;野生動物突發人獸共患傳染病且發生區內出現人感染病例,在1個平均潛伏期內疫情波及2個以上市(地),或在1個地(市)10個以上縣(區)發生或者5個以上縣(區)連片發生,并有進一步流行擴散趨勢;疫病在野生動物與畜禽間關聯發生,且在1個平均潛伏期內,野生動物疫情在2個以上相鄰地(市)發生;或在1個地(市)內有20個以上縣(區)發生或10個以上縣(區)連片發生疫情;野生動物發生新發傳染病,并有擴散趨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野生動物疫情(Ⅱ級):疫病導致極度瀕危野生動物的種群死亡率介于5%-9%間,或疫病導致其它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種群死亡率介于15%-29%間,并呈流行擴散趨勢;野生動物突發人獸共患傳染病疫情,且在1個平均潛伏期內疫情波及1個縣內的2個以上鄉(鎮)發生,或在1個縣內有10個以上疫點或者5個以上、10個以下鄉(村)連片發生疫情;疫病在野生動物與畜禽間關聯發生,且在1個平均潛伏期內,野生動物疫情在1個市(地)內的2個以上縣發生,或在1個地(市)內有10個以上疫點或者5個以上、10個以下鄉(村)連片發生疫情;野生動物發生新發傳染病。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野生動物疫情(Ⅲ級):疫病導致極度瀕危野生動物的種群死亡率低于5%,或疫病導致其它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種群死亡率介于5%-14%間,并呈流行擴散趨勢;對公共衛生安全構成較大威脅的野生動物疫情在1個鄉(鎮)2個以上、5個以下村(屯)發生,或疫點數達到5個-10個;野生動物疫情在1個鄉(鎮)的2個以上、5個以下村(屯)發生,或疫點數達到5個-10個,對飼養動物安全構成較大威脅。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野生動物疫情(Ⅳ級):疫病在極度瀕危野生動物種群中發生,但尚未導致死亡,或疫病導致其它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種群死亡率低于5%,并呈流行擴散趨勢;野生動物疫情波及范圍在1個縣(鄉)行政區域內;發生專家認為需要作出預防和應急處置的野生動物疫病時。
5應急措施
應急事件發生后,根據應急辦公室派出的現場相應處置組在12 小時內必須趕到事發現場開展處置工作,事件所在行政市縣應急部門派出的現場處置組在6小時內必須趕到事發現場。
5.1破壞濕地
5.1.1Ⅰ、Ⅱ級重大濕地生態破壞事件發生后,省應急部門派出的現場處置組在6小時內必須趕到事發現場,開展處置工作;Ⅲ級重大濕地生態破壞事件發生后,市(地)應急部門派出的現場處置組在6小時內必須趕到事發現場,開展處置工作;IV級以上重大濕地生態破壞事件發生后,縣(市、區)應急部門派出的現場處置組在2小時內必須趕到事發現場,開展處置工作。
5.1.2在現場處置組未到達之前,市(地)應急部門負責先行通知事故發生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和林草主管部門、有關責任單位等,迅速做好事件控制、現場保護、群眾安全和對有關責任人員的監控等工作,防止事態的擴大蔓延;現場處置組到達事發現場后,應協同當地政府、林草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單位,迅速開展調查、清理工作,核實事故的性質、危害和發生的具體時間、地點、過程、損失和相關責任等情況,并及時制定和落實相應的處置措施,確保現場置工作落到實處,現場處置應遵循統一領導、果斷、依法辦事、積極穩妥。
5.1.3事件原因得到查明并得到有效控制,繼續發生的隱患解除后,由現場應急處置組提出解除應急響應狀態,經省應急指揮部同意后解除。
5.1.4對遭破壞的濕地資源,應該根據國家相應的法律、法規啟動修復和賠償程序。
5.2野生動物疫情
5.2.1特別重大突發野生動物疫情(Ⅰ級)的應急響應。確認特別重大突發陸生野生動物疫情后,省林草局在省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組織各級林草部門開展疫情防控工作。按國家和省里有關規定及時、正確引導社會輿論。組織協調本級及以下各級林草部門和有關單位參與突發重大野生動物疫情的處置。做好突發重大野生動物疫情的信息收集、報告與分析工作。
5.2.2重大突發野生動物疫情(Ⅱ級)的應急響應。確認重大突發野生動物疫情后,省林草局根據情況及時向省政府提出啟動有關預案的建議。對超出當地人民政府處置能力或省政府認為有必要直接處置的,由省政府啟動應急響應機制。以上工作應向國家林草局備案。省林草局接受省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指揮部組織領導,配合協調轄區內各級林草部門和有關單位,在當地人民政府領導下,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突發重大野生動物疫情的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省林草局可請求國家林草局予以支持,保證應急處置工作順利進行。
5.2.3較大突發野生動物疫情(Ⅲ級)的應急響應。省林草局加強對疫情發生地應急處置工作的督導,及時組織專家對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技術指導和支持,在省政府的領導下認真落實各項監測防控措施,防止突發野生動物疫情擴散蔓延;省級以下人民政府確認較大突發野生動物疫情后,野生動物主管部門按同級人民政府要求啟動突發重大野生動物疫情應急響應的級別,并按同級獸醫、防疫部門等有關部門要求提出劃定疫點、受威脅區的意見,向本級人民政府提出啟動有關預案的建議,領導指揮轄區內各級林草部門和有關單位,配合有關部門采取相應的綜合措施。必要時,可請求省林草局或通過本級人民政府請求省政府予以資金、物資和技術等方面的支持。按照規定向當地人民政府和上級林草主管部門報告疫情信息及應急處置工作動態。
5.2.4一般突發野生動物疫情(Ⅳ級)的應急響應。由地方政府確認一般突發野生動物疫情后,縣級林草主管部門向本級人民政府提出啟動有關預案的建議,組織力量配合有關部門采取相應的綜合措施,做好應急處置工作的上報等。市(地)級人民政府林草主管部門組織專家做好應急處置工作的技術指導。省林草局應根據需要為疫情應急處置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
5.2.5陸生野生動物疫情潛在威脅地區的應急響應。根據突發陸生野生動物疫情的性質、特點、發生區域和發展趨勢,分析本地區受波及的可能性和程度,重點做好以下工作:密切關注陸生野生動物疫情動態,及時獲取相關信息;組織做好本區域應急處置所需的人員與物資準備;開展對人工繁育、運輸和市場等環節的陸生野生動物疫情監測和防控工作,防止突發陸生野生動物疫情發生和傳入;開展陸生野生動物疫病防疫知識宣傳,提高公眾自我防護意識和能力;服從本級政府統一指揮,支援突發陸生野生動物疫情發生地的應急處置工作。
5.2.6應急響應的終止。自疫情發生區域內發病陸生野生動物,及其他有關陸生野生動物和產品按規定處理完起,經過該疫病的至少一個最長潛伏期以上的監測,未出現新的病例時,啟動應急響應的地方政府應組織有關專家對疫情控制情況進行評估,作出終止應急響應決定,并向上級人民政府和陸生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報告。
5.3濕地渴水
5.3.1濕地渴水事件發生后,根據相應級別,啟動不同等級應急措施。發生(Ⅰ級)濕地渴水事件,省級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應急措施;發生(Ⅱ級)濕地渴水事件, 市(地級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應急措施;發生(Ⅲ級)、(Ⅳ級)濕地渴水事件,縣(市,區)級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應急措施。
5.3.2.應急指揮部立即通知各相關成員單位開展先期處置工作,控制事態發展。必要時通知濕地下游相關地區采取必要的措施,及時減小濕地受害范圍,確保是在初報的基礎上報告事件相關的確切信息,包括事故原因、過程、進展情況以及采取的應急措施等基本情況。應急處理過程中,要及時續報進展情況。
5.3.3現場應急指揮部指揮長應組織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在現場指揮部統一指揮下,按照各自的預案和處置規程,相互協同,密切配合,共同實施環境應急和緊急處置行動。發生濕地渴水事件所在地的濕地管理單位要及時、主動向現場指揮部提供應急救援有關的基礎資料。生態環境、水利等有關部門提供事件發生前的相關監管檢查資料,供應急指揮機構研究救援和處置方案時參考。指揮協調主要內容包括:提出現場應急行動原則要求;派出有關專家和人員參與現場指揮部的應急指揮工作;協調各級、各專業應急力量實施應急救援行動;及時向有關上級部門報告應急行動的進展情況。
5.3.4應急指揮部要根據監測數據和其他有關數據編制分析圖表,預測影響范圍,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處理動態和下一步對策,直至警報解除。應急指揮部要根據事故的性質,組織相關部門,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實地取證,如果是人為原因要對涉案人員做調查詢問筆錄,立案查處。
由當地通信公司具體負責應急通信與信息保障工作,當地供電公司負責供電需要和現場的臨時供電,當地交通局、鐵路局等負責優先保證應急處置人員和物資的運輸。建立應急資金使用管理制度,嚴禁挪用資金,使用與供應需經應急指揮部批準。
6其他措施
6.1宣傳教育
各相關部門要加強對廣大人民群眾濕地生態安全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工作,重點強化重要生態區域的濕地資源保護管理工作。
6.2設立專家庫
建立濕地專家庫、陸生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防控專家庫,依托東北林業大學、省林科院等科研院所開展監測技術和裝備、防治技術、重點課題、關鍵技術等項目研究攻關,充分依靠專家和專業技術人員做好技術儲備,提供科學決策。
6.3制定供水方案
國家級重點濕地(含國際重要濕地)必須建設濕地備用水源,省級重點及一般濕地,有條件的也應建設濕地備用水源作為應急保障,并制定應急供水方案。
7應急結束
專家組負責對各種應急事件發展變化和處置結果進行評估,及時向省應急指揮部和發生地的市級政府提交評估報告,提出終結實施防治的意見。
根據專家組的意見,由相應應急響應啟動和指揮處置機構對外公布下一階段的工作部署或應急結束。
8術語
重要濕地:指國際重要濕地、國家重要濕地、省級重要濕地及省級以上自然保護地中的濕地。
陸生野生動物:指《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
疫源:指攜帶危險性病原體,危及陸生野生動物種群安全,或者可能向人類、飼養動物傳播的陸生野生動物。
疫病:指在陸生野生動物之間傳播、流行,對陸生野生動物種群構成威脅或者可能傳染給人類和飼養動物的傳染性疾病。
陸生野生動物疫情:指在一定區域,陸生野生動物突然發生疫病,且迅速傳播,導致陸生野生動物發病率或者死亡率高,給陸生野生動物資源造成嚴重危害,具有重要經濟社會影響,或者可能對飼養動物和人民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的事件。
暴發:指在一定區域,短時間內發生波及范圍廣泛、出現大量陸生野生動物患病或者死亡病例,其發病率遠遠超過常年的發病水平的現象。
I、Ⅱ、Ⅲ類陸生野生動物疾病:見林業行業標準《陸生野生動物疫病危害性等級劃分》(LY/T 2360-2014 )。
受威脅地區:指疫病從發生地通過陸生野生動物活動或者人為因素等傳播,可能造成疫情擴散蔓延的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