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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林業和草原局關于印發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促進市場主體倍增七條措施的通知 (云林改產〔2021〕11號)

   2021-11-22 943
核心提示:為貫徹《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促進市場主體倍增的意見》(云政發〔2021〕21號,以下簡稱《意見》),按照推動大企業“頂天立地”、中小企業“鋪天蓋地”、微型企業及個體工商戶“枝繁葉茂”的要求,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著力打通“兩山”轉化通道,實現林草產業市場主體倍增,結合我省實際,現就促進市場主體倍增提出以下七條措施,請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各州、市林草局:

為貫徹《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促進市場主體倍增的意見》(云政發〔2021〕21號,以下簡稱《意見》),按照推動大企業“頂天立地”、中小企業“鋪天蓋地”、微型企業及個體工商戶“枝繁葉茂”的要求,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著力打通“兩山”轉化通道,實現林草產業市場主體倍增,結合我省實際,現就促進市場主體倍增提出以下七條措施,請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一、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

各地要進一步提高認識,認真組織學習貫徹《意見》,將優化營商環境促進市場主體倍增作為當前重要工作內容,樹牢“抓發展必須抓產業、抓產業必須抓市場主體培育”的鮮明導向,認真查找林草產業主體培育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短板,找準制約瓶頸,加快市場主體培育力度。建立健全工作機制,主要領導要切實扛起狠抓落實的責任,按下市場主體培育“快進鍵”,全力優化營商環境促進市場主體倍增工作。

二、提升服務,優化營商環境

各地要嚴格執行《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云南省優化營商環境辦法》,緊緊圍繞“辦事不求人、審批不見面、最多跑一次”和“全程服務有保障”的目標,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工作,確保林草系統政務服務事項“一網通辦”工作順利開展。要認真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不斷提高林草審批服務水平,牢固樹立“為民、便民、利民”的服務意識,各地政務服務事項,應當全部納入云南省政務服務網開展網上辦理,杜絕清單外審批、孤網例外。要認真開展政務服務事項要素完善工作,準確編制本地政務服務事項實施要素清單,平等對待各類市場主體,將本地政務服務事項辦理要求在云南省政務服務網上公布、網上可辦,堅持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要認真按照省人民政府“證照分離”改革的要求,切實做好取消、告知承諾,優化服務等事項改革工作的落實。凡是涉及到林草系統的4項中介服務事項,要嚴格按照省人民政府的相關文件要求執行,不得委托或指定實施相關中介服務。

三、主動服務,確保項目落地

各地要在分析立地條件、氣候優勢、資源稟賦、產業基礎和市場需求等條件的基礎上,結合區域經濟發展和林草產業發展規劃,認真做好招商引資項目的策劃包裝,積極配合招商部門開展招商引資,進一步加大林草產業招商引資力度。對招商落地或正在洽談的林草產業項目,以及省級確定的林草重點產業項目,按照“管理專員+專家”的服務模式,定期或不定期研究產業項目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及時協助解決,確保各類林草產業項目加快落地。

四、建設園區,壯大市場主體

要繼續抓好林草產業園區建設,引導、支持重點園區用好各項政策,合理配置資源,打造產業聚集高地,增強發展后勁,為民營企業搭建平臺。抓好園區“雙創基地”建設,加快構建小型微型林草企業創業創新空間載體,培育發展新動能,為新增市場主體創造良好發展平臺。積極組織林草企業申報國家級龍頭企業、林下經濟示范基地和森林康養基地,加快省級龍頭企業認定、監測、培育,分類精準扶持,育強做大林草產業發展“領頭雁”。提升各地林草產業專業合作社規范化水平,規范內部管理、健全組織機構、拓展經營范圍,引導專業合作社聯合發展。

五、分類施策,建設產業高地

緊緊圍繞省委、省政府打造世界一流“綠色食品牌”“健康生活目的地牌”,分類施策,全面推進林草產業高質量發展。開展提質增效,推進示范基地建設、規模化經營和初加工機械一體化建設,做強做大核桃、澳洲堅果優勢產業。打造三七、天麻、滇重樓、石斛等林下栽培示范基地,培育道地、優質林下中藥材產業。開展“包山養菌、封山育菌、人工促繁”等專業化方式,打造“金牌”野生食用菌產業。實施“小品種大產業”培育工程,做優做精花椒和筍用竹等特色產業。強化森林近自然、多功能和精準化培育,提升森林質量,鞏固提升木竹加工、林漿紙一體化、觀賞苗木等傳統產業。整合資源、創新模式,培育發展生態旅游、森林康養、草產業等新興產業,推進林草市場主體培育倍增工作。

六、積極引導,培育新型主體

各地要以龍頭企業為重點,兼顧專業合作社、專業大戶、家庭林場等,積極培育現代林草新型經營主體,加快構建林草新型經營體系。大力推行“企業+基地+合作社+農戶”“產業園區+企業+合作社+農戶”等林草產業經營模式,將新型經營主體扶持與聯農帶農效果緊密掛鉤,逐步建立龍頭企業綁定專業合作社、專業合作社綁定種植戶的“雙綁”利益聯結機制,形成“分工協作、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產業聯合體,實現對具有產業發展條件和意愿的林農全覆蓋幫扶,助力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與鄉村振興的有效銜接,讓千家萬戶的林草“小產業”變成具有抵御市場風險的“大產業”。

七、強化宣傳,營造良好氛圍

各地要利用各種媒體、博覽會、展銷會、專題品鑒會等多渠道宣傳加快市場主體培育的政策內容,使市場主體準確理解掌握,提升自身發展能力,提高輻射帶動林農發展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并著力培育一批云南堅果、野生菌、林下中藥材、森林蔬菜等市場號召力強的知名企業,及時總結、宣傳各地好的做法和模式,進一步提振市場主體信心,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云南省林業和草原局

2021年11月5日



 
地區: 云南
標簽: 市場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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