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市人民政府,青島西海岸新區管委,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國發〔2021〕7號)和《山東省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全面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魯政發〔2021〕11號)要求,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實照后減證和簡化審批改革措施
對照《中央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2021年全國版)》《中央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2021年自由貿易試驗區版)》《山東省地方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2021版)》(以下簡稱“三張清單”)逐項認領改革事項,分類推進審批制度改革,鼓勵實施創新舉措;不得降低標準,嚴禁搞變通。在青島自貿片區及黃島區其他區域加大改革力度,增加實施自由貿易試驗區版清單規定的改革試點舉措。(市持續深入優化營商環境和推進政府職能轉變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有關部門,各區、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對直接取消審批的事項,相關審批部門一律不再受理,不得變相審批,企業(含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下同)取得營業執照即可開展相關經營。對審批改為備案的事項,原則上實行事后備案,確需事前備案的,要推行網上備案方式,備案即準入;現場提交備案材料的,應當當場辦理備案手續。對實行告知承諾的事項,企業作出承諾且材料符合要求的,當場作出審批決定;對需要現場核查的審管分離事項,按照法律法規和審管銜接備忘錄執行。對優化審批服務的事項,通過依法下放權限、精簡材料、優化流程、壓減審批時限、延長許可期限、取消數量限制等舉措,進一步提升審批效能。(市行政審批局牽頭,有關部門,各區、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進一步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一)明確責任,加強工作協調配合。根據法律法規規定進一步厘清監管責任,按照改革確定的監管要求,健全監管規則和標準,細化事中事后監管措施。對審管分離的許可事項,嚴格遵循“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管”原則,完善審批監管銜接機制,防止出現監管真空。對涉及多個監管部門的監管事項,按照職責邊界清單確定職責依法監管;對實行跨領域跨部門綜合執法的監管事項,按職責支持配合綜合執法部門查處違法違規行為。(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市場監管局、市行政審批局牽頭,有關部門,各區、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分類實施,加強重點領域監管。對安全生產、食品藥品等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的重點領域,統籌做好信用監管和風險監管工作,嚴格按照現有規定實施重點監管。對直接取消審批的事項,要及時掌握企業情況,納入監管范圍,依法實施監管。審批改為備案的,要督促企業按規定履行備案手續,對未按規定備案或者提交虛假備案材料的要依法調查處理。實行告知承諾的,要重點對企業履行承諾情況進行檢查,發現違反承諾的要責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未履行承諾的要依法撤銷相關許可,構成違法的要依法予以處罰。下放審批權限的,要同步調整優化監管層級,實現審批監管權責統一。(有關部門,各區、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實施創新,加強監管基礎建設。結合行業特點完善監管方法,加強監管數據的歸集共享和分析運用,深入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互聯網+監管”、信用監管、包容審慎監管等。(市市場監管局牽頭,有關部門,各區、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持續推進涉企信息統一歸集公示,建立企業信用與自然人信用掛鉤機制,對失信市場主體在政府采購、行政許可、銀行信貸、授予榮譽稱號等方面依法依規予以限制或禁入。(市發展改革委、市大數據局、市行政審批局、市市場監管局牽頭,有關部門,各區、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強化改革系統集成和配套措施
開展經營范圍規范化登記,為企業自主選擇經營范圍提供服務。(市行政審批局、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加強登記注冊環節“雙告知”,做好企業準入與準營之間的銜接,企業登記機關要根據經營范圍規范登記企業信息,通過網絡推送至主管部門;主管部門要及時將行政許可信息推送至企業登記機關。(市行政審批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大數據局牽頭,有關部門,各區、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強化電子證照信息跨層級、跨地域、跨部門歸集共享應用,實現對電子證照互信互認多場景應用。(市大數據局牽頭,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逐步將電子許可信息歸集至電子營業執照。在政務服務、商業活動等場景普遍推廣企業電子亮照亮證,凡是通過電子證照可以獲取的信息,一律不再要求企業提供相應材料。(市行政審批局、市大數據局牽頭,有關部門,各區、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強協同配合確保改革落地見效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持續深入優化營商環境和推進政府職能轉變領導小組統籌全市“證照分離”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及市行政審批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司法局要做好相關工作的督導推進,各區、市政府要統籌推進本區域工作,市商務局負責指導青島自貿片區做好“證照分離”改革與對外開放政策的銜接。“證照分離”改革工作納入市高質量發展綜合績效考核。
(二)抓好改革實施。市級各行業主管部門要主動對接上級有關部門,爭取指導培訓與業務支持,對“三張清單”中的改革事項逐項研究制定統一的改革標準,包括工作手冊、服務指南、事中事后監管細則等內容。各區、市政府要建立健全改革工作機制,抓好改革政策的宣傳解讀,按要求調整優化業務流程,確保改革措施全面落實。(領導小組辦公室、市行政審批局、市市場監管局牽頭,有關部門,各區、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強法治保障。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根據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調整情況,按程序及時推動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相應調整,為依法有序推進“證照分離”改革提供法治保障。(市司法局牽頭,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