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進塑料污染治理,是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生態文明思想的重要舉措,是持續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要載體,更是推進高質量發展,改善生態環境的重要抓手。根據《甘肅省發展改革委員會等9部門關于扎實推進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甘發改環資(2020)609號)等文件要求,為積極落實各項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倡導“綠色”消費,嚴懲“禁限塑”違法行為,現公告如下:
一、禁止生產和銷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購物袋;禁止生產和銷售厚度小于0.01毫米。
強度及耐侯性能等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的聚乙烯農用地膜;禁止以醫療廢物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
二、禁止生產和銷售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簽;禁止生產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產品(2020年底):禁止銷售含型料微珠的日化產品(2022年底).
三、全省商品零售場所開辦單位(各類超市、商場、集貿市場)、電子商務平臺企業、外賣全業策遵守國家有關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型料制品的規定,向當地商務主管部門報告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回收情況;集貿市場開辦方須積極建立塑料購物袋集中統一購銷制度,按照當地政府部門要求,進一步規范集貿市場型料購物袋的銷售和使用。
四、全省14個市州(含蘭州新區)城市建成區商場、超市、藥店、書店等場所以及餐飲打包外賣服務和各類展會活動,于2022年底(蘭州市建成區為2020年底)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貿市場規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型料袋。
對違反上述規定的生產、銷售企業以及沿街“游商”及網絡平臺經營者,嚴厲進行查處。
倡導“綠色”消費,嚴懲“禁限塑”違法行為,共建綠色美好家園,請廣大民眾杜絕使用一次性型料制品,并積極參與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對您身邊發現的違法行為,請及時撥打舉報電話:12345政務服務熱線,12315投訴舉報熱線進行舉報。
特此公告。
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甘肅省商務廳
2021年8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