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生態環境局:
近日,生態環境部印發《關于做好“十四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的通知》(環辦綜合函〔2021〕323號),明確“十四五”期間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將由考核總量排放減少的比例改為考核重點工程減排量。目前,對我省“十四五”和2021年度的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化學需氧量、氨氮等4種主要污染物減排任務已下達。為扎實做好我省“十四五”總量減排工作,確保國家下達指標任務的圓滿完成,現就做好市(地)總量減排任務分解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標任務分解原則
“十四五”下達市(地)總量減排任務,主要依據所承擔的污染治理任務及其減排潛力確定,以重點工程減排量的形式下達,污染治理任務較重的地方承擔更多的減排任務。
二、重點減排工程范圍
結合污染防治攻堅戰治理任務需求、“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相關規劃或方案涉及到的重大工程項目,按照“可監測、可報告、可考核”的原則和《“十四五”污染減排綜合工作方案編制技術指南》(附件1)明確的減排項目類型,將與總量減排密切相關的結構調整和污染治理任務納入重點減排工程。
三、總量減排核算方法
重點核算重點減排工程形成的減排量,不需核算其他新增排放量。重點工程減排量為相應治理措施實施前后的減排能力差異,主要依據治理前排放情況和有關工藝參數、工程設計值、平均運行負荷等進行測算。新(改、擴)建項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區域削減措施涉及到的重點工程減排量,在總量減排核算中應予以扣減??偭繙p排考核結果依據重點減排工程完成情況確定,與環境統計數據保持相對獨立。
四、有關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視。“十四五”主要污染物減排工作將更加向精準發力,向實處推進。各市(地)生態環境局要高度重視,切實把總量減排工作作為加快綠色低碳發展、推動結構優化調整、提升環境質量水平的重要抓手,壓實總量減排責任,推動實施重點減排工程,形成有效減排能力。
(二)補報重點減排工程項目。各市(地)要認真研究領會“十四五”重點減排工程核算原則方法,結合污染治理任務及“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中重大工程項目,按照《“十四五”污染減排綜合工作方案編制技術指南》(附件1),補充上報“十四五”總量減排重點工程項目(附件2、3)。對于不報項目或上報項目減排量與本地治理任務不相匹配的市(地),省廳將類比同等類型城市,按上限確定下達的總量減排任務。
各市(地)要分別明確總量減排工作的分管領導及具體負責涉氣、涉水人員,于8月20日前將有關人員名單和大氣污染、水污染重點減排工程項目匯總表發送至郵箱:83212099@qq.com。
聯系人: 省生態環境廳綜合處 丁 然 0451-87111120
省環境科學研究院 任伊濱
附件:1.“十四五”污染減排綜合工作方案編制技術指南;
2. 大氣污染減排項目匯總表;
3. 水污染減排項目匯總表;
附件1 “十四五”污染減排綜合工作方案編制技術指南;.pdf
附件2 “十四五”大氣污染減排項目匯總表.xlsx
附件3 “十四五”水污染減排項目匯總表.xlsx
黑龍江省生態環境廳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