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批示精神,為切實解決禁限用藥物違法使用、常規農獸藥殘留超標等問題,依據農業農村部、市場監管總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印發〈食用農產品“治違禁 控藥殘 促提升”三年行動方案〉的通知》(農質發〔2021〕6號)要求,市農業農村委會同我市相關部門,研究制定了《天津市落實食用農產品“治違禁 控藥殘 促提升”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方案》總體思路和工作目標是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四個最嚴”“產出來”“管出來”重要指示精神,針對禁限用農藥、食品動物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他化合物、產蛋期不得使用獸藥、停用獸藥使用問題以及常規農獸藥殘留超標問題,以國家治理重點品種為依據,充分結合天津實際,聚焦容易出現問題的“11+N”種農產品,采取“一個問題品種、一張整治清單、一套攻堅方案、一批管控措施”的“四個一”精準治理模式,圍繞種植、養殖、屠宰、批發銷售、生產加工等環節,實施網格化監管,加強技術指導和風險監測,強化法治引領,綜合運用現場檢查、排查巡查、監督抽查、接受群眾舉報等手段,著力發現違法違規線索,真刀真槍查任、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進一步落實。
《方案》明確了治理的重點品種、整治清單、十項重點任務,以及時間表、路線圖和相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