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現將《怒江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4年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怒江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4年3月17日
怒江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4年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我州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有效解決當前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根據省局和州人民政府的工作安排,結合2014年工作要點,制定如下整治工作方案:
一、整治工作目標
圍繞建立健全以嚴把食品經營主體市場準入、監管食品質量、規范食品經營行為為重點的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執法機制,在創新和完善監管執法制度和長效機制上下功夫,不斷提高食品安全監管執法的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水平,努力實現流通環節食品經營主體合法、質量合格、行為合規、保障安全的工作目標。
二、整治工作重點
(一)重點品種。以農村食品、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醬油、食醋、食品添加劑、調味品、酒類、嬰幼兒食品、季節性節日性食品和食品標簽標識等為重點,深入開展專項整治,強化市場監管執法,嚴厲打擊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的違法行為,嚴厲打擊銷售假冒偽劣食品違法行為。
(二)重點區域和場所。以食品交易市場、城鄉結合部、中小學校園及周邊等為重點區域和場所,深入開展治理整頓,嚴厲打擊違法行為,深入排查和治理食品經營行業帶有共性的隱患問題,防范食品市場系統性和區域性風險,切實保障食品市場消費安全。
三、整治工作措施
(一)進一步創新監管機制,完善食品安全日常監管。一是建立和完善食品經營主體市場準入和退出機制,嚴格依法規范食品經營許可。要嚴把食品經營主體市場準入關,建立健全食品流通許可核發等規范管理制度,依法規范食品流通許可證核發行為。對不能持續達到食品安全條件,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食品經營者,依法撤銷其食品流通許可,及時依法進行變更登記或注銷登記。建立健全食品經營主體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食品經濟名錄和信息庫,確保食品經營主體資格合法有效。二是建立和完善對食品質量從入市到交易、退市全程監管機制,切實加強流通環節食品質量監管。建立健全食品質量市場準入機制,監督食品經營者建立和落實進貨查驗、查驗記錄制度及法律規定的食品檢驗合格報告。強化食品質量銷售環節的監管,重點檢查食品的生產日期、保質期和標簽標識等,督促食品經營者建立健全臨近保質期食品管理制度,引導食品經營者對臨近保質期食品設專區或專柜進行銷售,對更換包裝和更改生產日期再行銷售的行為依法從重處罰。強化食品質量抽檢工作和快速檢測工作,科學制定抽檢計劃,突出與群眾生活關系密切的重點品種,增加抽檢頻次。對抽檢中發現的質量問題要依法查處。三是建立和完善基層巡查監管執法機制,依法規范食品經營行為。建立健全食品市場巡查和市場分類監管制度,將監管重心下移,嚴格落實基層 “兩圖一書”、網格化責任區等日常巡查要求和屬地監管責任制,強化巡查和檢查,進一步完善市場日常巡查內容和巡查操作規程。建立健全案件督查督辦、區域執法協作、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等制度和機制,對影響食品消費安全的突出問題,加大案件查辦力度,對觸犯刑律的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建立健全食品經營者信用分類監管和食品市場信用分類監管制度,進一步完善科學合理的信用分級標準,結合市場巡查和動態監管,健全食品經營者信用檔案和信用評價體系,對守信企業、失信企業和嚴重失信企業采取不同的監管方式和激勵懲戒機制。同時,要建立健全“黑名單”制度,完善市場懲處和退出機制,努力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四是創新和完善協調協作和社會監督機制,切實營造食品安全監管良好的社會氛圍。要進一步強化食品安全監管執法協調協作,建立健全跨地區食品安全信息通報、聯合執法、隱患排查、事故處置等協調聯動機制,切實形成監管合力。進一步強化輿論監督和行業自律,切實發揮宣傳引導優勢作用。進一步強化食品安全群眾監督工作,切實形成社會監督合力。
(二)進一步創新監管手段,全面推廣應用流通環節食品安全電子“追溯系統”。按照“宣傳引導、分步實施、管住批發、規范零售”的原則,進一步推廣應用流通環節食品安全電子“追溯系統”,重點抓好在流通環節食品批發經營者和商場、超市中推廣應用“追溯系統”的工作,切實提高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效能。
(三)進一步創新和完善食品經營者誠信自律體系,切實監督食品經營者落實法定責任和義務。一是嚴格監督食品經營者把好“三關”。要不斷創新和完善監督、指導工作措施,有效監督食品經營者把好食品進貨關、銷售關和退市關。嚴格監督食品經營者建立并執行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制度,確保供貨者主體資格合法、購入食品合格、質檢合格報告真實有效。嚴格監督食品經營者加強對食品包裝、標識、生產日期、保質期和有關食品儲存條件等的自查自糾;定期不定期排查食品安全隱患,對臨近保質期食品在經營場所設立專區或專柜銷售。嚴格監督食品經營者加強對所銷售食品的日常管理,對發現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等,落實管理責任,立即停止經營和下架退市,依法予以處理、銷毀,切實對消費者負責。二是嚴格監督食品經營者建立健全各項自律制度。要監督和引導經營者建立健全并執行食品進貨查驗制度、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食品質量承諾制度、食品協議供貨制度、市場開辦者食品安全責任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退市和銷毀制度、食品運輸貯存及銷售安全管理制度、食品經營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管理制度等十項自律制度,并監督經營者落到實處,取得實效,依靠法律和制度嚴格規范經營者的經營行為。三是嚴格監督食品經營者把誠信自律落到實處。全州各級食藥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大力推進食品經營者誠信自律體系建設,探索建立對食品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檢查考核工作機制,穩步實施,依法規范食品經營者的自律和經營行為。
四、整治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監管責任。要切實加強對食品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全力抓,職能機構分工協作抓,建立健全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切實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努力做到目標明確、任務到崗、責任到人、工作到位。要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州關于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周密制定具體整治方案,強化責任,落實食品安全責任制,認真組織實施好本轄區、本監管責任范圍內的專項整治行動,切實把今年的食品安全整治抓實抓好。
(二)加強協調配合,形成監管合力。各地要加強內設機構之間以及與各有關部門之間的協調協作與配合,及時通報有關情況,建立健全協調協作機制,切實形成監管合力。
(三)加強宣傳培訓,構筑良好格局。各縣要通過宣傳培訓,加強食品安全社會教育,不斷強化食品經營主體的自律意識。要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網絡媒體的作用,多形式開展輿論宣傳活動。要暢通投訴舉報渠道,提高群眾主動參與食品安全監管的積極性,構筑良好的工作格局。
(四)轉變作風,狠抓落實。一是要認真落實各項規定,切實加強和轉變工作作風。要嚴格按照中央提出的“八項規定”和省委十項規定以及省局的實施辦法,不斷加強作風建設;堅持監管重心下移,深入調查研究,全面掌握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要堅決將各項食品安全日常監管,特別是專項整治和市場清查工作落實到位,要防止形式主義,注重工作實效。二是要強化工作執行力,狠抓工作落實。全州各級食藥部門要進一步強化工作執行力,明確責任抓落實、令行禁止抓落實、持之以恒抓落實,把抓落實貫穿于全年。三是要健全督查機制,加強督促檢查。要采取分類指導、專項檢查、定期檢查、交叉檢查和明查暗訪等形式,建立健全督查機制,強化重大事項督查、一般事項督辦等措施,形成責任明確、密切配合、督促檢查、整體推進的工作格局。
(五)認真總結,及時報送情況。各縣要及時向州局報告在治理整頓工作中取得的好經驗、好做法。要加強工作總結和有關數據的報送工作。
現將《怒江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4年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怒江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4年3月17日
怒江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4年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我州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有效解決當前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根據省局和州人民政府的工作安排,結合2014年工作要點,制定如下整治工作方案:
一、整治工作目標
圍繞建立健全以嚴把食品經營主體市場準入、監管食品質量、規范食品經營行為為重點的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執法機制,在創新和完善監管執法制度和長效機制上下功夫,不斷提高食品安全監管執法的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水平,努力實現流通環節食品經營主體合法、質量合格、行為合規、保障安全的工作目標。
二、整治工作重點
(一)重點品種。以農村食品、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醬油、食醋、食品添加劑、調味品、酒類、嬰幼兒食品、季節性節日性食品和食品標簽標識等為重點,深入開展專項整治,強化市場監管執法,嚴厲打擊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的違法行為,嚴厲打擊銷售假冒偽劣食品違法行為。
(二)重點區域和場所。以食品交易市場、城鄉結合部、中小學校園及周邊等為重點區域和場所,深入開展治理整頓,嚴厲打擊違法行為,深入排查和治理食品經營行業帶有共性的隱患問題,防范食品市場系統性和區域性風險,切實保障食品市場消費安全。
三、整治工作措施
(一)進一步創新監管機制,完善食品安全日常監管。一是建立和完善食品經營主體市場準入和退出機制,嚴格依法規范食品經營許可。要嚴把食品經營主體市場準入關,建立健全食品流通許可核發等規范管理制度,依法規范食品流通許可證核發行為。對不能持續達到食品安全條件,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食品經營者,依法撤銷其食品流通許可,及時依法進行變更登記或注銷登記。建立健全食品經營主體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食品經濟名錄和信息庫,確保食品經營主體資格合法有效。二是建立和完善對食品質量從入市到交易、退市全程監管機制,切實加強流通環節食品質量監管。建立健全食品質量市場準入機制,監督食品經營者建立和落實進貨查驗、查驗記錄制度及法律規定的食品檢驗合格報告。強化食品質量銷售環節的監管,重點檢查食品的生產日期、保質期和標簽標識等,督促食品經營者建立健全臨近保質期食品管理制度,引導食品經營者對臨近保質期食品設專區或專柜進行銷售,對更換包裝和更改生產日期再行銷售的行為依法從重處罰。強化食品質量抽檢工作和快速檢測工作,科學制定抽檢計劃,突出與群眾生活關系密切的重點品種,增加抽檢頻次。對抽檢中發現的質量問題要依法查處。三是建立和完善基層巡查監管執法機制,依法規范食品經營行為。建立健全食品市場巡查和市場分類監管制度,將監管重心下移,嚴格落實基層 “兩圖一書”、網格化責任區等日常巡查要求和屬地監管責任制,強化巡查和檢查,進一步完善市場日常巡查內容和巡查操作規程。建立健全案件督查督辦、區域執法協作、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等制度和機制,對影響食品消費安全的突出問題,加大案件查辦力度,對觸犯刑律的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建立健全食品經營者信用分類監管和食品市場信用分類監管制度,進一步完善科學合理的信用分級標準,結合市場巡查和動態監管,健全食品經營者信用檔案和信用評價體系,對守信企業、失信企業和嚴重失信企業采取不同的監管方式和激勵懲戒機制。同時,要建立健全“黑名單”制度,完善市場懲處和退出機制,努力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四是創新和完善協調協作和社會監督機制,切實營造食品安全監管良好的社會氛圍。要進一步強化食品安全監管執法協調協作,建立健全跨地區食品安全信息通報、聯合執法、隱患排查、事故處置等協調聯動機制,切實形成監管合力。進一步強化輿論監督和行業自律,切實發揮宣傳引導優勢作用。進一步強化食品安全群眾監督工作,切實形成社會監督合力。
(二)進一步創新監管手段,全面推廣應用流通環節食品安全電子“追溯系統”。按照“宣傳引導、分步實施、管住批發、規范零售”的原則,進一步推廣應用流通環節食品安全電子“追溯系統”,重點抓好在流通環節食品批發經營者和商場、超市中推廣應用“追溯系統”的工作,切實提高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效能。
(三)進一步創新和完善食品經營者誠信自律體系,切實監督食品經營者落實法定責任和義務。一是嚴格監督食品經營者把好“三關”。要不斷創新和完善監督、指導工作措施,有效監督食品經營者把好食品進貨關、銷售關和退市關。嚴格監督食品經營者建立并執行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制度,確保供貨者主體資格合法、購入食品合格、質檢合格報告真實有效。嚴格監督食品經營者加強對食品包裝、標識、生產日期、保質期和有關食品儲存條件等的自查自糾;定期不定期排查食品安全隱患,對臨近保質期食品在經營場所設立專區或專柜銷售。嚴格監督食品經營者加強對所銷售食品的日常管理,對發現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等,落實管理責任,立即停止經營和下架退市,依法予以處理、銷毀,切實對消費者負責。二是嚴格監督食品經營者建立健全各項自律制度。要監督和引導經營者建立健全并執行食品進貨查驗制度、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食品質量承諾制度、食品協議供貨制度、市場開辦者食品安全責任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退市和銷毀制度、食品運輸貯存及銷售安全管理制度、食品經營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管理制度等十項自律制度,并監督經營者落到實處,取得實效,依靠法律和制度嚴格規范經營者的經營行為。三是嚴格監督食品經營者把誠信自律落到實處。全州各級食藥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大力推進食品經營者誠信自律體系建設,探索建立對食品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檢查考核工作機制,穩步實施,依法規范食品經營者的自律和經營行為。
四、整治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監管責任。要切實加強對食品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全力抓,職能機構分工協作抓,建立健全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切實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努力做到目標明確、任務到崗、責任到人、工作到位。要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州關于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周密制定具體整治方案,強化責任,落實食品安全責任制,認真組織實施好本轄區、本監管責任范圍內的專項整治行動,切實把今年的食品安全整治抓實抓好。
(二)加強協調配合,形成監管合力。各地要加強內設機構之間以及與各有關部門之間的協調協作與配合,及時通報有關情況,建立健全協調協作機制,切實形成監管合力。
(三)加強宣傳培訓,構筑良好格局。各縣要通過宣傳培訓,加強食品安全社會教育,不斷強化食品經營主體的自律意識。要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網絡媒體的作用,多形式開展輿論宣傳活動。要暢通投訴舉報渠道,提高群眾主動參與食品安全監管的積極性,構筑良好的工作格局。
(四)轉變作風,狠抓落實。一是要認真落實各項規定,切實加強和轉變工作作風。要嚴格按照中央提出的“八項規定”和省委十項規定以及省局的實施辦法,不斷加強作風建設;堅持監管重心下移,深入調查研究,全面掌握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要堅決將各項食品安全日常監管,特別是專項整治和市場清查工作落實到位,要防止形式主義,注重工作實效。二是要強化工作執行力,狠抓工作落實。全州各級食藥部門要進一步強化工作執行力,明確責任抓落實、令行禁止抓落實、持之以恒抓落實,把抓落實貫穿于全年。三是要健全督查機制,加強督促檢查。要采取分類指導、專項檢查、定期檢查、交叉檢查和明查暗訪等形式,建立健全督查機制,強化重大事項督查、一般事項督辦等措施,形成責任明確、密切配合、督促檢查、整體推進的工作格局。
(五)認真總結,及時報送情況。各縣要及時向州局報告在治理整頓工作中取得的好經驗、好做法。要加強工作總結和有關數據的報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