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引導餐飲服務單位“互聯網+明廚亮灶”建設工作,加快推進“互聯網+明廚亮灶”建設與智慧監管融合,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監督權,湖北省市場監管局近日印發《湖北省餐飲服務單位“互聯網+明廚亮灶”建設指南》(以下簡稱《指南》),對“互聯網+明廚亮灶”平臺建設、餐飲服務單位“互聯網+明廚亮灶”系統建設、網絡建設和安全系統建設等提出概要性指引。
據了解,“互聯網+明廚亮灶”融合了視頻監控、互聯網、云計算、物聯傳感、AI圖像識別等技術手段,將餐飲服務全過程通過顯示終端、移動設備終端等向消費者展示,主動接受消費者監督;餐飲服務單位管理方可通過平臺對從業人員進行自我警示、自我管理;監督管理部門可通過平臺實現遠程監管、目標性監管,最終實現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社會共治。
針對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的信息化應用探索,《指南》提出了四個方面的要求。一是整合各市(州)、縣(市、區)現有“明廚亮灶”視頻圖像,形成區域性視頻聯網共享平臺,滿足遠程集中監管的需求;二是餐飲服務單位應積極加入到屬地“互聯網+明廚亮灶”平臺,并利用移動終端設備對食品安全風險點開展真實可信的主體自查工作,自覺落實食品安全的主體責任;三是充分運用現代化信息技術手段,為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應用提供及時可靠的監控圖像信息、業務數據,提升監管的靶向性、真實性和時效性;四是加強信息公開力度,鼓勵消費者參與食品安全監督,形成“主體自律、靶向監管、社會監督”的氛圍,逐步實現消費者喜歡看、餐飲單位愿意干、監管手段智能管的餐飲行業智慧監管體系。
此外,《指南》還對“互聯網+明廚亮灶”平臺端建設、平臺移動端建設、餐飲服務單位前端設備建設、網絡建設、安全建設和可持續運行等方面的技術要領進行了明確。
其中,監管移動端主要供市場監督管理人員對負責轄區的餐飲服務單位進行管理,應包括餐飲服務單位信息、日常自查信息、餐飲服務單位人員信息、食品溯源信息查看等功能;企業移動端主要供餐飲服務單位安全管理人員對餐飲服務單位進行自我管理,應包括餐飲服務單位信息、日常自查信息、人員信息、食品溯源信息上傳管理等功能;消費者移動端主要供消費者對餐飲服務單位進行遠程監督和查看相關食品安全信息,應包括實時視頻,餐飲服務單位信息、新聞公告、日常信息查看,以及評價、投訴反饋等功能。
據了解,“互聯網+明廚亮灶”融合了視頻監控、互聯網、云計算、物聯傳感、AI圖像識別等技術手段,將餐飲服務全過程通過顯示終端、移動設備終端等向消費者展示,主動接受消費者監督;餐飲服務單位管理方可通過平臺對從業人員進行自我警示、自我管理;監督管理部門可通過平臺實現遠程監管、目標性監管,最終實現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社會共治。
針對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的信息化應用探索,《指南》提出了四個方面的要求。一是整合各市(州)、縣(市、區)現有“明廚亮灶”視頻圖像,形成區域性視頻聯網共享平臺,滿足遠程集中監管的需求;二是餐飲服務單位應積極加入到屬地“互聯網+明廚亮灶”平臺,并利用移動終端設備對食品安全風險點開展真實可信的主體自查工作,自覺落實食品安全的主體責任;三是充分運用現代化信息技術手段,為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應用提供及時可靠的監控圖像信息、業務數據,提升監管的靶向性、真實性和時效性;四是加強信息公開力度,鼓勵消費者參與食品安全監督,形成“主體自律、靶向監管、社會監督”的氛圍,逐步實現消費者喜歡看、餐飲單位愿意干、監管手段智能管的餐飲行業智慧監管體系。
此外,《指南》還對“互聯網+明廚亮灶”平臺端建設、平臺移動端建設、餐飲服務單位前端設備建設、網絡建設、安全建設和可持續運行等方面的技術要領進行了明確。
其中,監管移動端主要供市場監督管理人員對負責轄區的餐飲服務單位進行管理,應包括餐飲服務單位信息、日常自查信息、餐飲服務單位人員信息、食品溯源信息查看等功能;企業移動端主要供餐飲服務單位安全管理人員對餐飲服務單位進行自我管理,應包括餐飲服務單位信息、日常自查信息、人員信息、食品溯源信息上傳管理等功能;消費者移動端主要供消費者對餐飲服務單位進行遠程監督和查看相關食品安全信息,應包括實時視頻,餐飲服務單位信息、新聞公告、日常信息查看,以及評價、投訴反饋等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