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盯“產、供、銷、購”重點環節整治。此次散裝白酒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將緊盯白酒生產加工小作坊、散裝白酒經營、餐飲服務經營、農村集體聚餐“產、供、銷、購”重點環節整治。
白酒生產加工小作坊。從嚴從重嚴厲查處超范圍使用甜蜜素和用工業酒精、甲醇等非食品原料制售假酒等違法違規行為。不得采用固態法之外的方法生產加工白酒,不得使用塑料管及塑料桶接、裝白酒,防止生產加工過程中塑化劑遷移。以蕎酒產品為重點監管對象,確保蕎酒產品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開展從業人員培訓,不斷提高從業人員法律素養和食品生產加工專業素質。白酒小作坊標簽標識缺失或不規范的,一律不得上市銷售。切實掌握本轄區內工業酒精、甲醇等非食品原料網絡流向及使用情況,嚴防工業酒精、甲醇等非食品原料流入白酒加工小作坊。散裝白酒經營。檢查散裝白酒銷售者主體是否合法,是否在散裝白酒的容器上有標簽標識,是否建立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制度,是否建立進銷貨臺賬記錄制度及落實情況。餐飲服務經營。對餐飲服務提供者使用甲醇、丙醇等作燃料的,督促其加入顏色進行警示。嚴禁將有毒有害物質與食品及食品原料混放,嚴格落實索證索票制度,嚴格自制泡酒監管,重點檢查自制泡酒的餐飲服務單位是否存在非法添加及標簽是否規范等。對銷售來源不明的散裝白酒,以及自制泡酒中違法違規添加、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使用非食用物質等違法違規行為,堅決立案查處。農村集體聚餐。開展農村集體聚餐采購散裝白酒的檢查,嚴禁采購無合格檢測報告、生產廠家不明、未經登記備案的白酒小作坊生產加工的散裝白酒用于聚餐飲用。檢查采購散裝白酒索證索票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落實情況,規范農村集體聚餐使用酒類的臺賬記錄。嚴厲查處農村集體聚餐使用未經備案登記管理的家庭自釀酒和食用酒精自行勾兌散裝白酒的行為。檢查農村集體聚餐所使用的非食用原料及危險化學品的存放管理,嚴禁與采購的飲用酒類等食品存放在一起。
實施3項“明明白白”工程。以農村、城鄉結合部和經常發生問題的區域為重點監管地區,以容易發生質量安全問題的白酒小作坊和散裝白酒經營單位為重點監管對象,以用非食品原料制售假酒為打擊重點,明確監管責任,堅決消除監管死角和盲區,監督檢查覆蓋率要達到100%。
實施散裝白酒“明白人”工程。“明明白白”消費,強化食品安全科普知識宣傳,做到全民參與,人人皆知,讓廣大白酒消費者正確選購和飲用白酒。“明明白白”生產經營,增強白酒生產加工小作坊和散裝白酒經營者(含供應散裝白酒的餐飲服務經營者)依法生產,守法經營的意識,堅決杜絕違法違規生產經營白酒行為。“明明白白”監督管理,大力宣傳專項整治行動進展情況以及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經驗,充分發揮12315投訴舉報電話的作用,及時受理消費者咨詢、投訴和舉報,曝光典型案件,震懾和打擊違法生產經營行為,積極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同時,依法嚴厲查處違法犯罪行為。發現未經登記備案的白酒生產加工小作坊上市銷售散裝白酒行為的,堅決取締。嚴禁家庭自釀酒上市銷售,依法從重嚴厲查處。嚴防工業酒精、醇基燃料等非食用性物質流入白酒制售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