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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征集食品安全快速檢測產品(第一批)開展驗證工作的通知(陜食藥監函〔2015〕120號)

   2015-04-03 692
核心提示:各有關單位:  按照《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關于加強食品藥品安全科技工作的通知》(食藥監科〔2013〕139號)有關要求,為
各有關單位:
 
  按照《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關于加強食品藥品安全科技工作的通知》(食藥監科〔2013〕139號)有關要求,為加強對快速檢測技術及裝備的評價和應用推廣工作,規范快速檢測技術在全省食品安全監管中的應用,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現面向社會公開征集食品安全快速檢測產品(下稱“快檢產品”),開展驗證工作。現將征集范圍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圍
 
  食品類快速檢測產品,檢測項目包括非食用物質、可能濫用的食品添加劑、真菌毒素、農藥殘留、獸藥殘留、污染物、保健食品非法添加物等。
 
  二、組織實施
 
  陜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委托陜西省食品藥品快速檢測公共服務平臺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平臺辦公室”)組織開展資質核查、現場驗證等工作。
 
  三、驗證程序
 
  (一)請各有關單位擇優推薦產品,并將推薦產品相關信息報送平臺辦公室,平臺辦公室對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查。
 
  (二)平臺辦公室組織審評專家對申請材料進行技術審評。審評專家根據所申請快檢產品的特性,提出技術參數驗證試驗方案。
 
  (三)根據審評專家的驗證方案,平臺辦公室指定相應專業檢驗機構進行驗證試驗。
 
  (四)平臺辦公室根據驗證試驗的結果,組織專家對申請的快檢產品的技術參數等進行審評,將驗證結果及書面專家意見報陜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五)陜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平臺辦公室提交的驗證結果及技術審評意見進行審核認定并發布驗證結果。
 
  四、有關要求
 
  (一)快檢產品應滿足快速、靈敏、準確、穩定及便于攜帶、適合現場操作等要求。參與單位提供的產品應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和固定生產場所,產品已投入使用。進口產品應取得代理許可。
 
  (二)產品現場驗證允許使用簡易輔助設備協助判定結果,但產品說明書中應明確標明,未標明的禁止使用。參與單位應充分配合,提供必要數量的產品用于驗證試驗。
 
  (三)申請材料應包括參與單位名稱、地址、聯系人及電話,快檢產品名稱,生產企業,商業說明書原件及現場操作需附帶的簡易設備清單,產品獲得相關部門認可以及有關部門的反映等情況,并填寫快檢產品推薦表(見附件1)。第一批快檢產品(見附件2)驗證申報時限截至2015年4月30日。
 
  附件:1.   食品安全快速檢測產品推薦表
 
  2.   食品安全快速檢測產品驗證目錄(第一批)
 
  受理部門及聯系方式:
 
  陜西省食品藥品快速檢測公共服務平臺管理辦公室
 
  地 址:西安市科技五路21號 陜西省食品藥品檢驗所301室
 
  郵 編:710065
 
  聯系人:林  芳  袁  磊
 
  電 話:029-62288460
 
  傳  真:029-62288460
 
  郵  箱:sykjpt@126.com
 
  陜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5年3月25日


 
地區: 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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