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薩克自治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各地、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堂及校園周邊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監管,有效預防食物中毒事件發生,保障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在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基礎上,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決定在全區范圍開展學校食堂及校園周邊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監督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時間安排
本次專項檢查時間為1個月,從8月15日至9月15日。
二、檢查對象
各類學校食堂(包括大中專院校、中小學校、托幼機構)、學校周邊餐飲服務單位,特別是學校周邊的小餐館和提供餐飲服務的食品攤販等。
三、檢查內容
主要檢查餐飲服務提供者資質證明、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食品安全專(兼)職管理員配備情況、食物中毒預防控制措施、從業人員體檢培訓、環境衛生、設施設備、原料采購、食品儲存、加工制作、銷售供餐、食品添加劑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三防”設施、留樣及餐廚廢棄物管理等是否符合規范要求。對校園周邊提供餐飲服務的食品攤販要重點嚴查經營過程中的違法行為。
四、工作要求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級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學校食堂及校園周邊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工作,把集中整治與日常監管、餐飲服務單位自律與強化監管、全面推進與重點突破有機結合,把學校食堂食品安全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堅持標本兼治、著力治本,將宣傳教育、完善制度、落實責任、檢查指導貫穿始終,確保專項檢查取得實效。
(二)認真開展全面排查。各級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按照屬地監管和“誰發證,誰監管”原則,組織對轄區校園周邊餐飲服務單位和各類學校食堂進行全面排查,認真查找薄弱環節,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堵塞管理漏洞。要全面落實網格化管理責任,確保專項檢查工作抓實抓細,抓出成效。
(三)切實加強應急管理。要加大對突發事件的防控力度,進一步健全應急處置機制,一旦發生食物中毒或突發事件,要依法履行職責,積極有效應對,依法予以控制和妥善處置,降低事故影響和損失。
(四)嚴查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各級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對性質惡劣、后果嚴重的案件,要加大處罰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
(五)做好總結和信息報送工作。各級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認真做好專項檢查工作總結,于9月20日前將《2013年學校食堂及校園周邊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專項檢查情況匯總表》報自治區食品安全監管處,重大信息隨時報告。
聯系人:陳志輝
聯系電話:0991-2689871(兼傳真)
電子郵箱:xjfda2006@126.com
附件: 2013年學校食堂及校園周邊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專項檢查情況匯總表.doc
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201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