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商務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局、質量技術監督局、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北京市衛生局、福建省衛生廳: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10年食品安全整頓工作安排的通知》(國辦發〔2010〕17號)和全國食品安全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要求,加強一次性塑料餐盒監管,確保公眾飲食安全,決定開展一次性塑料餐盒專項整治。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銷售和使用一次性塑料餐盒行為,加強一次性塑料餐盒生產、銷售和使用管理,規范市場秩序,進一步督促企業增強食品安全意識,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保障公眾飲食安全。
二、整治任務
(一)嚴查生產環節是否依法生產。對一次性塑料餐盒生產環節依法進行監督檢查。基層質監部門應參照國家質檢總局2009年第119號公告,書面通知本轄區獲得生產許可的企業進行自查并提交自查報告;對企業自查報告的重點問題進行核查;視企業自查情況,抽檢企業產品,送有資質的省級以上質檢機構進行檢驗。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獲證企業不能保持必備生產條件的、產品不符合國家強制標準要求的,以及日常執法檢查、群眾舉報等發現的無證生產一次性塑料餐盒等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進行查處。(質量監督檢驗檢疫部門負責)
(二)嚴查銷售環節是否依法經營。加強對一次性塑料餐盒銷售商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銷售未獲得生產許可證、未在產品或者包裝、說明書標注QS標志一次性塑料餐盒的違法行為,根據相關部門通報,對銷售環節的不合格一次性塑料餐盒依法進行查處。(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
(三)嚴查餐飲服務環節是否依法使用。嚴查各類餐飲服務提供者落實主體責任、采購一次性塑料餐盒索證索票要求落實是否到位。對使用沒有合法來源的一次性塑料餐盒的餐飲服務提供者應依法查處,責令其停止使用并銷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
(四)加強行業自律。發揮行業協會作用,推動行業自律,開展安全知識培訓,督促企業改進管理,強化企業法律意識和責任意識,完善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加快質量安全長效機制建設。(工業和信息化部門、商務部門負責)
三、時間安排
本次專項整治自2010年6月開始,至10月底結束。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一)自查階段(6月~7月)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聯合發布關于查處非法生產、銷售和使用一次性塑料餐盒的公告。一次性塑料餐盒的生產、銷售和使用者進行自查,及時糾正違法違規行為。食品行業主管部門開展誠信宣傳教育。
(二)檢查階段(8月~9月)
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質量監督檢驗檢疫部門聯合行動,重點對一次性塑料餐盒生產企業、大型集貿市場和集中配餐單位進行檢查。
(三)總結階段(10月)
各地對整治工作進行總結上報。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牽頭組織對整治情況進行評估,研究下一步工作重點,探索建立長效監管機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通力合作。各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本次專項整治工作,密切合作,結合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明確具體任務、工作目標、工作要求和完成時限,逐級落實整治任務,確保整治工作抓實抓細,抓出成效。
(二)全面檢查,嚴格執法。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全面開展監督檢查,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原則,強化懲罰機制和舉措,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銷售和使用一次性塑料餐盒的行為。
(三)廣泛動員,鼓勵參與。充分動員新聞媒體、行業協會、消費者協會等社會監督力量,依法公布投訴舉報受理方式,拓寬社會參與渠道,對反映的問題要及時進行核實處理并及時反饋。
(四)強化宣傳,形成聲勢。加強宣傳報道,形成專項整治的高壓態勢。及時依法公布生產、銷售和使用不合格一次性塑料餐盒的企業名單,組織新聞媒體跟蹤報道專項整治的工作進展、工作成效和典型事例,支持新聞媒體進行輿論監督。
(五)強化督查,確保實效。各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逐級開展督查。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工商總局、質檢總局組成聯合督查組進行專項督查,并組織開展專項整治評估考核。對成效顯著的,給予表彰;對存在問題的,通報批評并責令整改。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二○一○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