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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展企事業單位職工食堂食品安全專項檢查的通知(滬食藥監餐飲〔2017〕83號)

   2017-05-05 552
核心提示:各區市場監管局,各區、局(產業)工會,市食藥監管局執法總隊:  為貫徹落實《上海市食品安全條例》和《上海市建設市民滿意的
各區市場監管局,各區、局(產業)工會,市食藥監管局執法總隊:
 
  為貫徹落實《上海市食品安全條例》和《上海市建設市民滿意的食品安全城市行動方案》,保障企事業單位職工食堂食品安全,防控集體性食物中毒事故,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和市總工會決定在全市范圍內聯合開展職工食堂食品安全專項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領導
 
  市食藥監局和市總工會共同組建職工食堂食品安全專項檢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級領導小組”),領導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張準民、桂曉燕
 
  組員:沈偉濤、陳美琴、邱從乾
 
  各區市場監管局和各區、局(產業)工會按照市級領導小組架構共同組建區職工食堂食品安全專項檢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區級領導小組”)。
 
  二、工作目標
 
  各企事業單位職工食堂通過全面開展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全面宣傳發動、全面實施食品安全告知與承諾、全面組織自查自糾等措施,全面提升本市職工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各相關部門加強指導督促與監督檢查,全面提高本市企事業單位職工食堂食品安全水平。在此基礎上建成一批“放心職工食堂”,提升職工對食品安全的獲得感與滿意度。
 
  三、檢查范圍
 
  專項檢查范圍為本市持證企事業單位職工食堂,重點對象為就餐人數500人以上的企事業職工食堂以及非公企業、建筑工地、園區及樓宇職工食堂等食品安全薄弱環節。
 
  四、重點檢查內容
 
  (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與人員
 
  食堂應建立健全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應持有有效《食品經營許可證》(含餐飲服務許可證)。建立食堂食品安全企業主要領導負責制。食堂的從業人員必須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并建立健康狀況晨檢制度。供餐人數500人以上的職工食堂應配備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其他食堂應配置專職或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管理人員應取得A類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合格證明。
 
  (二)承包經營單位資質
 
  食堂由外單位承包經營的,承包經營單位應依法持有本市《工商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含餐飲服務許可證)。未取得合法主體資格的單位、食品安全信用記錄不良的單位不得承包經營職工食堂。食品安全信用記錄不良包括:單位負責人違法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構成犯罪的司法失信行為、一自然年度內受到1次及以上被責令停產停業的行為罰失性行為或2次及以上財產罰及聲譽罰失性行為(含警告)。
 
  (三)食品采購和管理
 
  職工食堂應從具有相應資質的供貨商處長期定點采購主要食品原料,并與食品供貨商簽訂包含保證食品安全條款的采購供應合同。實行統一配送的食堂承包經營單位,應按照《上海市食品安全條例》建立主要原料和食品供應商檢查評價制度。食堂應建立并落實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采購索證索票、采購記錄制度,具體要求按照《上海市餐飲服務食品采購索證索票工作指南》執行。職工食堂應按照《上海市餐飲服務食品添加劑使用指南》要求,嚴格落實食品添加劑的“五專”管理制度,禁止使用亞硝酸鹽等易引發急性食物中毒的食品添加劑。
 
  (四)食品加工過程管理
 
  職工食堂應嚴格按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要求,確保膳食加工過程符合衛生規范,清洗水池與盛放生、熟食品容器要有標識并嚴格區分使用,落實防止交叉污染等食物中毒防控措施。不使用隔餐食品,加工菜肴應充分加熱并應采用保溫設施。超過100人的食堂,菜肴應落實做好食品留樣工作。對不具備加工熟食鹵味條件與資質的食堂,超范圍加工制作熟食鹵味的,應立即責令停止超范圍經營行為。
 
  五、具體安排
 
  從2017年5月1日至8月31日,分為三個階段:
 
  (一)第一階段(5月1日—5月31日)
 
  1、廣泛宣傳與發動。各區市場監管局會同各區、局(產業)工會通過分片或分類召開會議、發放宣傳材料等形式,廣泛組織開展《上海市食品安全條例》等法律法規、《上海市建設市民滿意的食品安全城市行動方案》以及“放心職工食堂”建設標準的宣傳與培訓。
 
  2、全面實施食品安全告知與承諾。各區市場監管局會同各區、局(產業)工會,對企事業單位職工食堂發放《企事業單位職工食堂食品安全告知承諾書》(附件1),并要求其向職工和轄區監管部門作出食品安全承諾。食品安全告知承諾書張貼在食堂顯著位置。
 
  3、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各區市場監管局會同各區、局(產業)工會督促各企事業單位職工食堂對照法律法規要求以及“放心職工食堂”建設標準開展自查自糾,成立由職工代表組成的企事業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小組(或膳食委員會),建立完善職工代表定期對食堂進行巡查與評議的制度。按《職工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表》(附件2)要求,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實現企事業單位食堂“各項制度明了”、“食品來源明晰”、“相關證件明白”、“加工過程透明”的“四個明”,保障職工的食品安全知情權。自查及整改情況應在食堂顯著位置公示。
 
  (二)第二階段(6月1日—7月31日)
 
  1、食品安全管理小組(或膳食委員會)開展巡查與評議。督促企事業單位組織食品安全管理小組(或膳食委員會)對食堂食品安全開展巡查與評議,并跟蹤后續整改落實情況。巡查與評議結果應在食堂顯著位置公示。
 
  2、從嚴查處違法行為。各區市場監管局會同各區、局(產業)工會,組成聯合監督檢查組,對轄區內重點單位開展監督檢查,對情節嚴重或屢教不改的予以嚴厲查處并予以通報。
 
  3、指導“放心職工食堂”建設工作。市食藥監管局會同市總工會、各區市場監管局會同各區、局(產業)工會,組織發動食堂積極申報“放心職工食堂”,并指導其對照標準進一步提升完善。
 
  (三)第三階段(8月1日—8月31日)
 
  由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總工會牽頭,邀請部分區、局(產業)工會代表,組成聯合檢查組開展監督抽查,抽查方案另行制定。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扎實推進
 
  企事業單位職工食堂是職工用餐的主要場所,職工食堂食品安全直接關系到職工的飲食安全和身心健康。本市各級食品監管理部門和工會組織要深刻認識到職工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要從維護職工權益和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角度出發,堅持問題導向,著力解決食品安全突出問題,認真落實相關責任,全面開提升本市職工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切實提高職工對食品安全的獲得感與滿意度。
 
  (二)全面提升整體水平,推動“放心職工食堂”建設
 
  市區兩級食品監管部門和工會組織要加大工作力度,督促企事業單位食堂完善由職工代表組成的企事業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小組”或“膳食管理委員會”對食堂食品安全巡查與評議制度,在全面提升本市職工食堂食品安全水平基礎上,推動企業對照標準,建成一批有示范引領作用的“放心職工食堂”。各相關單位應注意收集典型案例以及自查自糾或整改前后食堂面貌發生改觀的照片、視頻等素材,以便對專項檢查行動成效進行評估。
 
  (三)各項工作有機集合,全方位保護職工權益
 
  職工食堂食品安全專項檢查可與各級工會高溫季節職工慰問工作相結合,開展聯合檢查,全方位保護職工權益。對于深受職工歡迎的“親子工作室”、“職工子女暑托班”等項目,各級食品安全監管人員應對集體供餐食品安全提供指導與服務,努力提升職工食品安全獲得感與滿意度。
 
  (四)把握節點,及時上報信息和總結
 
  7月31日前,區市場監管局以郵件方式向市食藥監管局報送階段總結(附件3、4),同時抄送市局執法總隊。區、局(產業)工會向市總工報送階段總結。
 
  附件:
 
  1.職工食堂食品安全告知承諾書
 
  2.職工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自糾表
 
  3.職工食堂食品安全專項檢查匯總表
 
  4.職工食堂食品安全專項檢查行政處罰單位一覽表
 
  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上海市總工會
 
  2017年4月27日
 
  (聯系人:市食藥監局食品餐飲處:劉曄青,liuyeqing@smda.gov.cn,23118181,18917602061;市總工會權益保障部:高大興,gaodx@shzgh.org,63211939,18918885307;市食藥監局執法總隊:丁敏,dingmin@smda.gov.cn,61675472,18917602829)
 
  相關附件:   滬食藥監餐飲〔2017〕83號附件


 
地區: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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