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質量技監局,市食監所:
現將國家質檢總局《關于食品添加劑查處工作有關事項的復函》(質檢辦食監函〔2010〕68號)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針對目前部分生產企業未取得生產許可證,且其衛生許可證已經到期的情況,市食監所要摸清本市該類企業底數,以適當文書告知企業,督促其按《關于加強食品添加劑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衛監督發〔2009〕89號)的精神,盡快就有關食品添加劑標準制定和指定問題向衛生部門提出訴求。
二、食品生產企業使用上述企業生產的新納入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范圍產品,暫不以使用無證產品行為論處。
二○一○年二月十一日
關于食品添加劑查處工作有關事項的復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