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質監局:
你局《關于速凍肉粒速凍排骨等產品生產許可有關問題的請示》(穗質監〔2011〕150號,以下簡稱《請示》)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速凍是指將預處理的食品放在-30℃~-40℃的裝置中,在30分鐘內通過最大冰晶生成帶,使食品中心溫度從-1℃降到-5℃,其所形成的冰晶直徑小于100μm。速凍后的食品中心溫度必須達到-18℃以下。你局《請示》涉及的速凍肉粒速凍排骨若符合速凍定義和速凍食品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等有關要求的,可以歸入速凍其他食品(速凍肉制品)類別實施許可。
二○一一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