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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網絡食品交易平臺備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皖食藥監食消秘〔2017〕566號)

   2017-12-12 708
核心提示:各市、直管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為加強網絡食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規范網絡食品交易行為,監督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和
各市、直管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為加強網絡食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規范網絡食品交易行為,監督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和通過自建網站交易的食品生產經營者履行相應備案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和《網絡餐飲服務監管管理辦法》等規定,結合我省網絡食品交易監管工作實際,現就開展網絡食品交易平臺備案管理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備案范圍
 
    在我省行政區域內開展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自建網站進行交易的食品生產經營者,均應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二、備案期限及備案單位
 
    (一)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在通信主管部門批準后30個工作日內,登陸“安徽政務服務網(https://www.ahzwfw.gov.cn)”,向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備案,取得備案號。
 
    (二)通過自建網站交易的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在通信主管部門批準后30個工作日內,登陸“安徽政務服務網(https://www.ahzwfw.gov.cn)”,向為其發放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在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取得食品生產許可的,向所在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三、備案材料
 
    (一)《安徽省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自建網站)備案申請書》(見附件1);
 
    (二)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或者網站備案號;
 
    (三)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食品安全管理機構負責人或者食品安全管理員身份證明復印件。授權委托他人申報的,應提供授權委托書和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
 
    (四)營業執照復印件;
 
    (五)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復印件及網絡平臺公布的位置截圖、網站頁面截圖、網址、域名、IP地址等;
 
    (六)組織機構圖及管理制度目錄及文件(包括對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審查登記、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制止及報告、嚴重違法行為平臺服務停止、食品安全投訴舉報處理等項制度);
 
    (七)數據備份、故障恢復、保障網絡食品交易數據和資料可靠性與安全性的報告;
 
    (八)企業食品交易安全承諾書(見附件3);
 
    (九)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備案時,還應當提供與入網經營者簽訂的協議書樣本。
 
    以上紙質材料復印件必須真實、有效,并在申請書等材料上簽名或加蓋企業公章。
 
    四、備案申請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申請人提出的備案申請,應當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處理:
 
    ?  (一)申請事項依法不屬于本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職權范圍的,應當即時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并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機關申請。
 
    (二)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當場告知的,應當將申請材料退回申請人;在5個工作日內告知的,應當收取申請材料并出具收到申請材料的憑據。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三)符合要求的予以備案,發放《安徽省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自建網站)備案憑證》(見附件2);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備案,并說明理由。
 
    五、備案變更、注銷及備案號發放
 
    (一)企業備案信息有變動的,要及時到原備案機關變更相關信息,向原備案部門提交《安徽省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自建網站)備案申請書》(見附件1)及變更相關材料,符合變更要求的,應及時發放《安徽省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自建網站)備案憑證》(見附件2),且備案號保持不變。
 
    (二)備案信息發生變更或者網絡交易第三方平臺、食品生產經營者自建網站停止提供服務的,應當于變更或者停止服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到原備案部門辦理變更或者注銷備案。
 
    (三)符合備案條件的,發放《安徽省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自建網站)備案憑證》(見附件2),網絡食品交易平臺備案號隨備案憑證一并發放。備案憑證表可以通過郵寄、電子傳輸的方式送達申請人,或者由申請人當面領取。
 
    六、備案編號規則
 
    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和自建網站備案編號規則:皖(市級)網食備字〔XXXX〕XXX號,(市級、縣區級)填寫所在市、縣區名稱,〔XXXX〕填寫備案的年份四位數字;〔XXXX〕后XXX填寫三位數字流水號。
 
    七、備案信息公開
 
    (一)受理備案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自備案完成后7個工作日內向社會公開相關備案信息(見附件4)。備案信息包括:域名、IP地址、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編號或者網站備案號、備案者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姓名、網絡食品生產經營備案號、備案機關、備案日期等信息。
 
    (二)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應當要求并監督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根據其經營項目,在其從事食品經營活動的主頁面顯著位置公示其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備案信息表、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等信息。
 
    (三)食品生產經營者自建的網站,應當在其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主頁面顯著位置公示其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網絡食品生產經營備案信息表、網站備案號等信息。
 
    (四)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和食品生產經營者自建的網站,公示信息應當畫面清晰,容易辨識。
 
    八、幾點要求
 
    (一)及時開展備案。在我省境內已開展網絡食品交易的第三方平臺提供者、自建網站提供者,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時到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申請備案。符合備案要求的,于2018年6月1日前完成申請備案工作。各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應于2018年7月1日前,分別將食品生產、食品流通、食品消費環節的《安徽省網絡食品交易平臺(自建網站)備案情況公告表》(見附件4),報送省局相應處室備案。
 
    (二)嚴把備案條件。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在受理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和自建網站提供者申請備案過程中,要認真審核備案申報的相關材料,嚴把備案條件,對不符合開展網絡食品交易的第三方平臺和自建網站的,不予以辦理。
 
    (三)履行主體責任。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自建網站提供者應當建立網絡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設置專門的網絡食品安全管理機構或者指定專職管理人員,對平臺內經營的食品及其信息進行檢查,發現存在違法行為或者其他食品安全問題的,應當及時制止,并向網絡經營者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發現嚴重違法行為的,應當立即停止提供第三方平臺服務。
 
    (四)加強監督管理。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切實加強轄區內從事網絡食品交易的食品生產經營者監督管理,發現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和網絡食品經營者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嚴肅處理。
 
    附件:1.安徽省網絡食品交易平臺(自建網站)備案申請書
 
    2.安徽省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自建網站)備案憑證
 
    3.網絡食品交易安全承諾書
 
    4.安徽省網絡食品交易平臺備案情況公告表
 
    附件下載.doc
 
    安徽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6日


 
地區: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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