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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福建省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規范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閩食藥監餐服〔2014〕60號)

   2014-05-06 879
核心提示: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衛生局:  為規范我省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確保重大活動餐飲服務
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衛生局:
 
  為規范我省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確保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制定了《福建省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規范實施細則(試行)》,現予印發,請轉發各級各相關部門和接待單位貫徹執行。
 
  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4年4月2日
 
  福建省重大活動餐飲服務
 
  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規范實施細則(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我省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確保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規范》、《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等規定,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實施細則適用于我省縣級以上黨委、政府、人大、政協(以下簡稱“黨政機關”)要求同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具有特定規模和影響的政治、經濟、文化、體育以及其他重大活動實施的專項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以下簡稱“重大活動保障”)。
 
  第三條 重大活動保障應堅持預防為主、科學管理、屬地負責、分級監督的原則。
 
  第四條 重大活動保障任務分為省級、市級和縣級保障任務。由省級黨政機關交辦的任務為省級保障任務,設區市級黨政機關交辦的任務為市級保障任務,縣(市、區)黨政機關交辦的任務為縣級保障任務。
 
  第五條 省級保障任務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相關設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共同承擔,必要時可調派其他設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監督員共同參加。
 
  市級保障任務由設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承擔,必要時可組織轄區有關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協助承擔。
 
  縣級保障任務由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承擔,必要時可報請上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予以支持。
 
  第六條 重大活動保障可分為全程監督和重點監督兩種監管方式,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根據重大活動的性質、規模和要求,確定相應的監管方式。
 
  第二章  主辦單位責任
 
  第七條 重大活動主辦單位應當建立健全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機構,負責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對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負責。
 
  第八條 主辦單位應當選擇符合下列條件的餐飲服務提供者(以下簡稱“接待單位”)承擔重大活動餐飲服務保障:
 
  (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量化分級A級(或具備與A級標準相當的條件);
 
  (二)具備與重大活動供餐人數、供餐形式相適應的餐飲服務提供能力;
 
  (三)配備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四)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提出的其他要求。
 
  第九條主辦單位原則上應于重大活動舉辦前20個工作日
 
  填寫《重大活動餐飲食品安全保障基本情況信息表》(見附件1),并依據本實施細則第五條明確的職責分工,向承擔重大活動保障任務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通報以下信息及資料:
 
  (一)重大活動名稱、舉辦時間、舉辦地點、參加人數;
 
  (二)主辦單位名稱、聯系人、通訊方式;
 
  (三)接待單位名稱、數量、地址、聯系人及通訊方式;
 
  (四)參與活動人員駐地分布和餐飲、住宿情況;
 
  (五)供餐單位、供餐形式、供餐地點及重要宴會、旅游活動、重大活動期間指定或贊助食品等相關情況。
 
  第十條 主辦單位應負責審查重大活動指定或贊助食品供應商合法資質,明確食品供應商食品安全責任。
 
  第十一條 主辦單位在重大活動期間要確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開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執法所必要的工作條件(如住宿、用餐等)。
 
  第十二條 主辦單位應當協助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加強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配合開展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督促接待單位落實餐飲服務食品安全責任。
 
  第三章  接待單位責任
 
  第十三條 接待單位是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的責任主體。為重大活動提供餐飲服務時,應根據《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程》以及本實施細則的有關要求,依法承擔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責任,保證食品安全。
 
  第十四條 接待單位應當建立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工作管理機構,制定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實施方案和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方案。實施方案內容至少應包括食品安全保障組織機構、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管理的有關要求(食品采購驗收、貯存保管、加工制作、食品留樣、各專間管理、環境衛生、人員健康管理以及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等)以及各項具體工作的負責人。應急處置方案內容至少應包括應急領導小組成員、應急小組職責、應急小組各部門職責、應急處置流程、應急響應及善后總結等。以上方案應于重大活動承辦前5個工作日報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主辦單位。
 
  第十五條 接待單位應積極配合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及其駐點監督員的監督管理,按照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及駐點監督員提出的監管意見進行認真整改。
 
  第十六條 接待單位應制定重大活動食譜,并于重大活動承辦前5個工作日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審核,經審核的食譜,接待單位不得擅自更改。
 
  第四章  監管部門責任
 
  第十七條 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按照“屬地管理”、“誰許可、誰監管、誰保障”的原則。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按照本細則的規定,開展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第十八條 省食品藥品監管局應建立重大活動接待單位信用檔案,并根據日常監管以及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保障等情況進行動態管理。
 
  第十九條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對重大活動餐飲服務提供者提供的食譜進行審核。
 
  第二十條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按照國家有關保密法規,做好重大活動的保密工作。
 
  第五章  監督程序
 
  第二十一條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接到重大活動保障任務后,應根據重大活動的性質和規模,確定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方式。對確定為全程監督方式的,應選派駐點監督員進行全程監督;對確定為重點監督方式的,應對加工制作環節的關鍵環節進行重點監控。
 
  第二十二條 重大活動保障前,應做好相關準備工作。
 
  (一)制定保障工作方案。重大活動保障工作方案內容一般應包括以下內容:
 
  1.組織領導:活動保障總協調人、現場協調及聯系人員、現場保障人員等。
 
  2.工作任務:供餐單位、形式、地點、時間、就餐人數。
 
  3.職責分工:明確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保障工作中承擔的工作職責。
 
  4.保障前準備工作:實施保障前的工作任務及完成時間節點。
 
  5.保障實施階段工作:實施監督保障過程中的各項工作任務和要求。
 
  6.人員安排:現場保障人員的配備以及各監督崗位人員的安排。
 
  7.突發事件應急處理:保障期間食物中毒等突發事件處置設備和人員的配備,以及突發事件報告、處理等。
 
  8.經費預算:食品抽檢檢測費、工作經費等。
 
  重大活動保障方案報局領導審批后,應及時抄送主辦單位和接待單位。
 
  (二)確定駐點監督員。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選派2名或2名以上熟練掌握食品安全監管業務的駐點監督員,執行重大活動保障任務。
 
  (三)召開會議。必要時,與接待單位負責人及主辦單位有關人員召開協調會議,提出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工作有關事項和具體要求。
 
  (四)做好相關準備工作。根據重大活動的性質和規模,做好車輛、監督設備、辦公設備等后勤保障工作,并做好執法文書、采樣工具、食品安全現場快速檢測設備等準備工作。
 
  第二十三條 在重大活動保障前,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接待單位至少要進行一次食品安全監督檢查。監督檢查主要包括資料審查和現場檢查兩部分內容。
 
  (一)資料審查。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根據接待單位和主辦單位提供的相關資料,審查接待單位是否符合以下條件:
 
  1.接待單位是否為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量化分級A級(或具備與A級標準相當的條件);
 
  2.接待單位食品安全管理組織、管理人員、管理制度設立情況;
 
  3.食品從業人員健康證明及健康狀況;
 
  4.是否符合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的其他要求。
 
  (二)現場檢查。
 
  1.接待單位餐飲經營場所布局設置、設施設備運行情況;
 
  2.食品加工制作過程是否符合《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的有關規定;
 
  3.接待單位是否具備與重大活動供餐人數、供餐形式相適應的餐飲服務提供能力。
 
  監督檢查結束后,對接待單位存在的問題,檢查人員應制作監督意見書,提出整改意見,并監督其限期整改到位。
 
  (三)食譜審核。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對接待單位提供的食譜進行審核,對審核發現食譜中有下列不安全的食品或原料的,應告知接待單位停止使用并及時更換:
 
  1.法律法規禁止使用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
 
  2.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3.外購的散裝直接入口熟食制品;
 
  4.檢驗檢測不合格的生活飲用水和食品;
 
  5.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在食譜審核時認為不適宜提供的食品。
 
  第二十四條 保障實施階段工作。應根據全程監督和重點監督不同的監督方式開展工作。
 
  (一)以全程監督方式實施的重大活動保障,應按照下列程序和內容開展工作。
 
  1.提前進駐。駐點監督員帶好相關的監督執法文書,保障工作登記表、采樣工具、快速檢測箱等,提前進駐重大活動現場。
 
  2.現場監督檢查。認真做好關鍵控制環節和危險因素的監督檢查,對餐飲服務提供者每餐次食品加工烹調過程進行巡回檢查。
 
  (1)食品和原料索證資料(包括供應商許可證和營業執照、檢驗合格證、肉品檢疫證、農殘檢驗報告等)、從業人員健康證、食品標簽標識。
 
  (2)對食品加工制作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包括食品粗加工、加工環境、加工程序、冷菜制作、餐具清洗消毒、備餐與供餐時間、食品中心溫度、食品留樣、運輸工具等。
 
  3.開展快速檢測。駐點監督員根據餐飲服務提供者提供的食譜,對供應的食品、食品原料、加工過程關鍵控制環節進行查驗和食品安全現場快速檢測。檢出可疑陽性樣品應立即封存停止使用,并將可疑樣品送具有認證資質的實驗室進行定量檢測。
 
  4.做好檢查記錄。監督員每日填寫《重大活動食品安全監督日志》(見附件2),如實記錄監督檢查情況、快速檢測情況以及問題處理情況等。
 
  5.其他需要了解的情況:
 
  (1)每餐實際就餐人員、人數和時間等;
 
  (2)重要客人的住宿房間內擺放的食品;
 
  (3)接待單位醫務室或駐點醫療組每天客人就診情況等。
 
  6.主辦單位或接待單位臨時變更或增加食譜的,應提前告知駐點監督員,駐點監督員應及時做好審核工作,并將審核意見及時反饋主辦單位和接待單位。主辦單位和接待單位未采納駐點監督員審核意見造成不良后果的,由主辦單位和接待單位承擔相應責任。駐點監督員在做好解釋工作的同時,應對臨時變更或增加食品的加工制作過程進行指導和監督,并做好相關記錄。
 
  7.駐點保障任務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對重大活動保障工作做出書面總結,并將有關資料歸檔保存。總結材料內容至少應包括:基本情況、存在問題、總體評價以及工作建議。
 
  (二)以重點監督形式實施的重大活動保障,應按照下列程序和內容開展工作。
 
  1.資料審查。重點對食品和原料索證資料(供應商許可證和營業執照、檢驗合格證、肉品檢疫證、農殘檢驗報告)、從業人員健康證、食品標簽標識進行審查。
 
  2.重點環節動態檢查。對接待單位的食品加工制作環節,包括食品及食品原料、冷菜制作、備餐與供餐時間、食品中心溫度、餐飲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樣等進行動態監督檢查。
 
  3.快速檢測。必要時可以實施食品安全現場快速檢測,發現可疑食品應當立即停止使用,并做好快速檢測記錄。
 
  4.工作動態報告。當日保障工作結束后,食品安全監督人員應填寫《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動態情況表》(見附件3),報交辦保障任務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第六章  應急處置
 
  第二十五條 在重大活動保障期間,主辦單位或接待單位如發現群體性腹瀉、嘔吐等疑似食物中毒癥狀的情況,對于以全程監督形式實施的重大活動保障,應立即報告駐點監督員;對于以重點監督形式實施的重大活動保障,應立即報告屬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接待單位應同時啟動應急預案,積極做好患者救治工作,并協助、配合開展食品安全事故調查。
 
  第二十六條 駐點監督員接到疑似食物中毒報告后,應立即向派出單位報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立即封存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設備設施和現場。
 
  第二十七條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應根據實際情況,啟動相應級別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第二十八條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將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置等相關信息記入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信用檔案。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九條 駐點監督員差旅補貼按所在地財政部門有關規定執行。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直接抽調的駐點監督員,其差旅補助由省局負責支付。
 
  第三十條 本實施細則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 本實施細則自2014年4月2日起施行。   附件下載



 
地區: 福建
標簽: 細則 餐飲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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