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現將《湖北省食品藥品安全“十三五”規劃》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2017年3月2日
湖北省食品藥品安全“十三五”規劃
為了強化食品藥品安全治理,實施好“食品藥品安全戰略”,根據《“十三五”國家食品安全規劃》《“十三五”國家藥品安全規劃》《湖北省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的要求,制定本規劃。
一、現狀和形勢
“十二五”期間,在省委、省政府正確領導和各級黨委政府、各有關部門的共同努力下,我省食品藥品安全形勢穩中向好,沒有發生食品藥品安全重大事故,人民群眾飲食用藥安全得到保障。
(一)食品藥品安全監管體制不斷完善。省委、省政府在全國率先出臺《關于落實食品安全黨政同責的意見》,強調各級黨委政府要將食品安全作為“一把手”工程,主要負責人同為第一責任人。制定《湖北省食品安全問責辦法》,明確食品安全問責的各類情形及方式。省、市、縣、鄉四級食品藥品監管機構改革在全國率先到位,實現了食品藥品監管由“分頭管理”向“綜合治理”的根本轉變,監管隊伍由“體量微弱”向“基本適應”的重大躍升,監管力量得以加強,監管體系逐漸完善。順應了新時期食品藥品監管的基本要求,為強化食品藥品安全治理,全面實施“食品藥品安全戰略”奠定了堅實的組織基礎。
(二)法規標準體系日趨健全。加大“立、改、廢”力度,清理規范性文件。根據《藥品管理法》、新頒布的《食品安全法》和體制改革后實際情況,出臺《湖北省藥品管理條例》《湖北省食品安全條例》,并制修訂了30多項制度和21項地方標準,填補標準制度部分缺失。已形成一套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法規制度和標準體系,為監管有據、依法監管提供了重要遵循。
(三)監管力度持續加大。推行食品藥品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嚴格事中事后監管。加強風險監測和評估,強化信息化建設。秉持“隱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全省開展食品藥品安全“風險大排查”,排查整治食品藥品安全各類風險隱患。對于群眾反映強烈的虛假注冊申報、違規生產、非法經營、夸大宣傳、使用無證產品,以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藥品等違法犯罪行為,保持高壓態勢,不斷加大專項整治和案件查辦力度,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行政處罰案件全部錄入“兩法銜接”信息平臺,起到了“以儆效尤”的警示作用。強化食品藥品全過程質量安全管理與風險管控,保障公眾消費知情權,健全長效監管機制。
(四)技術支撐等保障能力穩步加強。“十二五”期間,食品藥品安全技術支撐體系逐步完善。大力實施食品安全檢(監)測能力建設和縣級食品檢驗檢測資源整合項目。省級藥品、醫療器械檢驗檢測機構搬遷項目如期完成。初步建成全省藥品不良反應監測系統,進一步完善了藥品、醫療器械檢驗檢測和質量控制技術體系。中央及全省各級財政經費支持力度持續加大,監管能力不斷提升。
(五)社會共治格局初步形成。省、市、縣均成立高規格的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設置辦事機構。推行食品藥品質量安全誠信體系建設。制定了《食品藥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實施方案》《食品藥品安全信用等級評定管理辦法(試行)》,開展信用等級評定,實行信用分類監管,推動跨部門聯合懲戒。定期組織開展聲勢較大的“食品安全周”“安全用藥月”等主題宣傳活動,在主流媒體開辟專欄,組織開展食品藥品安全系列報道和科普解讀,提高了人民群眾飲食用藥安全意識。將食品藥品安全納入社會網格化管理,推動實施精準監管、智能監管等治理方法和手段。
在肯定成績的同時,也要清醒看到,我省仍處于食品藥品安全風險隱患凸顯和食品藥品安全事件集中爆發期,食品藥品安全形勢依然嚴峻。一是統一權威科學的監管體系尚未完全建立。行政監管隊伍、監督執法隊伍和專業技術支撐隊伍不夠完整,專業素質偏低,檢驗檢測、檢查核查、監測評價等能力較弱,基礎設施、執法裝備、信息化監管水平落后,尤其是鄉鎮基層監管力量難以適應工作需要。二是全過程監管制度仍需完善。相關法規亟待修訂完善,配套規章制度和相關標準滯后,對生產經營行為的規范約束、違法行為的懲處打擊指導性不強。三是食品藥品安全治理體系尚未理順。政府、市場、社會在食品藥品安全治理的關系沒有完全理順,食品藥品安全仍然是以政府監管“一條腿走路”為主,行業組織自律作用尚未有效發揮,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尚未完全落實,社會監督力量尚未有效激活。
“十三五”是我省在中部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階段,是食品藥品安全爬坡過坎的關鍵時期。要堅持并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將食品藥品安全切實納入公共安全體系建設,持續加大工作力度,確保全省人民群眾飲食用藥安全。
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按照“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加快形成全程監控、嚴密高效、社會共治的湖北食品藥品安全治理體系,完善統一權威科學的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機制,全面實施“食品藥品安全戰略”,全面提升食品藥品安全水平,促進監管有責、有崗、有人、有手段,履行日常監管、監督抽檢責任(“四有兩責”)的落實,促進湖北由食品藥品產業大省向食品藥品安全強省邁進,在“健康中國”戰略和“建成支點,走在前列”“幸福湖北”建設中發揮基礎性作用。
(二)基本原則。
1.以民為本。必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食品藥品安全需求,以食品藥品安全的實效取信于民、惠及民生。把食品藥品安全置于公共安全體系的首要位置,不斷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把食品藥品健康產業發展作為食品藥品監管的重要任務,不斷為食品藥品安全提供堅實的物質保障。
2.改革創新。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寓監管于服務之中,破除制約創新發展的思想觀念和制度藩籬。以食品新科技、新材料、新業態為引領,以藥物臨床問題為導向,實施包括“互聯網+”等在內的創新驅動戰略,瞄準國際先進水平,科學布局,系統謀劃,不斷創新適應社會需求的監管方式、手段、制度,提高監管效能,提升食品藥品安全水平。
3.預防為主。堅持治理關口前移,完善法規標準,全面排查、及時發現處置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嚴把食品藥品安全的源頭關、生產關、流通關、入口關。
4.風險管理。樹立全社會風險防范意識,建立健全以風險分析為基礎的科學監管制度,強化風險主動識別、評估、監測、預警和風險交流,根據風險隱患及時采取管控措施,保障食品藥品質量安全。
5.全程控制。全面推進食品藥品監管法治化、標準化、專業化、信息化的監管能力建設。嚴把從農田到餐桌,從實驗室到醫院的每一道防線。建立健全覆蓋食品藥品全程的監管制度,健全科學監管機制,提高技術支撐能力,強化全過程和全生命周期監管。
6.社會共治。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和社會監督的作用,鼓勵和調動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監督,加快形成生產經營者自律、政府監管、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制保障的食品藥品安全社會共治共享格局。堅持公開、公正、透明執法,保障市場主體和社會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建設統一開放、競爭有序、誠信守法、監管有力的食品藥品市場秩序。
(三)發展目標。
到“十三五”期末,做到食品藥品安全治理體系健全完備、科學規范、運行高效,食品藥品安全水平、科學監管水平、食品藥品產業發展水平顯著提升。我省成為體制順暢、監管高效、生產經營者誠信、公眾放心、社會理性的食品藥品質量安全強省和產品最安全、產業發展最快、監管最規范、公眾最滿意的省份之一。
1.法規標準健全完備。法律法規更加完善,標準覆蓋面進一步擴大。食品“三小”地方性法規及規范配套完整。實施生產經營者首問和賠償先付制度、懲罰性賠償制度、缺陷產品強制召回制度等。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配合農業部門、衛生部門完成地方食品安全標準的清理整合工作,繼續制修訂一批藥品標準、醫療器械標準以及藥用輔料及藥包材標準。
2.監管能力全面提升。設置科學、運轉高效的食品藥品技術支撐體系基本形成。檢驗檢測、審評核查、風險監測評價、風險預警交流、投訴舉報等體系建設整體協調推進,基本滿足食品藥品監管工作需要。將省級食品、藥品、醫療器械監督檢驗檢測機構建成國際一流、國內領先的重點實驗室。全面推進縣級食品檢驗資源整合,充實配齊縣級、鄉鎮食品快速檢測設備,更新快速監督檢測設備,提升食品藥品快檢能力。鼓勵指導社會資源積極參與檢驗檢測、風險評估等相關工作。科學開展風險監測,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覆蓋85% 以上,中型以上餐飲單位量化分級管理率達90%。全面系統開展藥品不良反應監測、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信息化能力大幅提高,全面建成覆蓋全省的各類食品藥品監管基礎信息數據庫和信息系統,重點推進食品藥品的電子追溯系統建設。廣泛應用適合食品藥品監管的移動執法終端。監管隊伍業務素質明顯提升,在全國率先基本建立全省職業化食品藥品安全檢查員隊伍。建成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專業化教育培訓體系,健全培訓管理機制,實施重要崗位人員培訓考核合格上崗制度。基層監管條件明顯改善,能力明顯提升。縣級食品藥品監管機構及鄉鎮(街道)派出機構普遍設置并得以鞏固,執法裝備和業務用房達到相關建設標準,滿足執法基本需要。
3.質量安全全程監控。實施從田間到餐桌,從實驗室到醫院的全過程監管,食品藥品安全水平全面提高。根據地域產業分布,科學劃定食品藥品重點監管功能區,對產業聚集區、流通集散地實施全覆蓋高強度監管,有效控制源頭風險。對高風險對象實現100%全程監管。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強化對食品高風險、薄弱環節監管。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制度改革不斷深化,審評審批資源配置合理,運行機制優化,流程設置科學,服務更加高效。加強藥品醫療器械分類管理,對疫苗、血液制品等高風險藥品、高風險醫療器械品種生產企業日常監管頻次達到每年至少1次。堅決實行重典治亂,進一步強化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在省、市、縣成立食品藥品安全違法犯罪刑事偵查機構,嚴厲打擊食品藥品違法犯罪行為。強化應急管理,完善食品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建立重大信息直報系統和應急信息平臺,加強應急隊伍及裝備建設,推進應急演練中心建設。
4.多措并舉社會共治。全省食品藥品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基礎進一步夯實,黨政同責的責任界限、法治紅線、一流標線、產業主線、監管防線、道德底線全面提升。指導和支持行業組織發揮自律作用,進一步落實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建立健全食品藥品安全信用體系,對守信、失信行為進行獎、懲正面引導和負面警示。暢通和拓展投訴舉報渠道。接受媒體監督,加強對媒體的引導。做好食品藥品科普宣傳和食品藥品安全志愿者服務。到“十三五”末,群眾對食品藥品安全總體滿意度達到82%以上。
三、主要任務
(一)落實食品藥品安全責任體系。
按照“統一機構、重心下移、規范執法、健全機制、公正高效”的總體要求,建立健全上下對應、權責一致、統一規范的監管機構。在省、市、縣三級政府設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作為本級政府工作部門;突出基層監管能力建設,在鄉鎮設立食品藥品監管派出機構,統一履行本行政區域食品藥品監督管理職責。根據“黨政負總責、監管部門履職盡責、相關部門各負其責、基層網格監管、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的食品藥品安全責任體系要求,形成科學嚴密的食品藥品安全責任分工,落實考核評價、過錯追究機制。
1.落實各級黨委政府的管理責任。各級黨委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根據本規劃確定的發展目標和主要任務,將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和本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切實落實“四有兩責”屬地管理責任,將食品藥品監管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投資納入政府基本建設投資計劃,將食品藥品監管執法車輛納入特種用途車輛管理,保障車輛編制。根據產業規模、監管對象、服務人口、地理面積等因素,將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經費列入本級政府財政預算,加強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能力建設,為食品藥品安全工作提供保障。
實行食品藥品安全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落實2016年8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辦法》,將食品藥品安全納入地方黨政領導班子政績考核和政府目標責任考核,并逐步加大權重。健全各級黨委政府對本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的食品藥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制度。注重評議考核結果運用,依據省委、省政府《關于落實食品安全黨政同責的意見》和《湖北省食品安全問責辦法》,建立完善地方政府、監管部門的約談和責任追究制度,并落實到位。全面建立并細化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工作的權利清單、責任清單、負面清單,做到“責任明確、追責有據”。
按照習近平總書記“能不能在食品安全上給老百姓一個滿意的交代,是對我們執政能力的重大考驗”的要求,研究并建立食品藥品安全指數,分區域分時段,認真扎實組織開展體現民心民意的食品藥品安全群眾滿意度調查。
2.強化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建立生產經營者責任首負制度,強化質量安全把關責任感。以實施質量管理規范為重點,圍繞準入制度、監管制度、設備工藝、操作規程、追溯體系、標簽標識等各個方面,全面開展綜合治理,推動生產經營者建立可操作性的內部監控自查自糾自審系統,對上游進貨等各環節加強審查,研究建立完善食品藥品各環節全程可追溯的協作機制,保證食品藥品可追溯。落實問題產品主動召回制度;在全省食品藥品企業探索開展“做老實人、辦良心企業”,在全省大型超市開展“賣放心肉菜”等系列活動。完善食品藥品安全信用體系,建立生產經營者信用承諾,對守信行為激勵,對失信行為懲戒的聯合獎懲機制。實施食品藥品安全“黑名單”制度,倒逼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進一步探索完善食品藥品安全責任保險制度,通過市場主體之間的靈敏制約,為食品、藥品生產經營者引入經濟利益相關方的有效監督。
3.監管部門各負其責。按照“省級頂層設計,強化宏觀指導,突出高風險企業和產品監管;市級承上啟下,強化組織協調,突出區域性風險防控;縣級屬地管理,強化日常監管,突出日常性風險防控;鄉鎮(辦事處)重抓落實,強化網格監管,突出市場巡查快檢”的總體定位,制定縱向系統事權劃分指南,理清省、市、縣、鄉四級監管事權,推動各級監管部門認真履職。落實《省農業廳 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加強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意見》(鄂農發〔2015〕25號)精神,完善食品藥品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銜接機制,推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與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實現無縫對接。制定橫向監管部門職責邊界劃分指南,明確界定各監管部門和相關部門間的職責邊界和監管責任,消除監管盲區,確保無縫監管。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細化目標,分解任務,制訂實施方案,做好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對監管部門和人員瀆職失職、監管不力的,一定要科學判斷、嚴究嚴查。
4.實行基層網格化監管。加強基層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責任網絡建設,制定出臺《基層食品安全責任網絡建設指導意見》。鄉鎮(街道)要建立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并明確相關機構承擔具體工作。落實省委常委會〔2016〕39號決議和《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和完善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制建設的意見》(鄂政辦〔2016〕43號)精神,建立健全鄉鎮(街道、辦事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構。在農村(社區)設立協管員和信息員,構建以鄉鎮(街道)為大網格單元、村居(社區)為中網格單元、村民小組(居委會)為小網格單元的網格化管理體系,切實落實食品藥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構筑食品藥品安全的第一道防線。編寫《鄉鎮(街道)、村居食品藥品安全工作實務手冊》。注重協管員業務培訓,提高協管員能力素質,完善協管員日常巡查、薪酬、考核、獎勵制度,充分調動工作積極性。建立“網格化管理、組團式服務”的長效機制。
5.加強綜合協調指導。強化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及其辦公室的綜合協調職能,督促各級黨委政府加強組織領導,履行職責。有效發揮綜合協調機構的樞紐作用,打造“全過程、全天候、全方位”無縫監管鏈條。協調成員單位在職責范圍內守土有責、監管到位并查漏補缺、密切配合,提高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的系統性、協同性、整體性。進一步完善考核評價體系,加強對各級黨委政府和部門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的監督檢查和考核評價。落實完善食品藥品安全違法違紀責任追究辦法,并明確盡職免責(減責)情形,全面履行綜合監管責任。以“雙安雙創”(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創建、食品安全城市創建)和食品相關產品質量提升示范區建設為載體,推進社會共治。
(二)完善食品藥品法規標準體系。
圍繞科學監管、依法監管、有效監管、嚴格監管,扎實推進食品藥品安全法規標準體系建設。
積極推進《湖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條例》《湖北省餐廚廢棄物管理辦法》等法律規章的制修訂工作。針對新頒布的《食品安全法》輕微違法的罰款額度偏高、執行存在困難的普遍問題,按照違法必究、過罰相當的原則,開展專題調研,在制定相關配套法規時予以考慮和科學設定。根據即將修訂出臺的《藥品管理法》,對《湖北省藥品管理條例》(2009年頒布)作相應修訂完善。完善我省《醫療器械監管條例》的相關配套制度,制定我省保健食品管理辦法、化妝品管理辦法。制定完善對復雜業態、新興業態、薄弱環節、監管邊界不清等生產經營行為監管的政策法規,研究制定食品“三小”地方性監管法規。
建立最嚴格的覆蓋全過程的監管制度和具有普遍震懾作用的監管規則,建立健全食品藥品經營異常目錄,完善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和市場準入、缺陷產品主動召回、強制退出和銷毀等制度,制定上限處罰目錄和規程。探索完善食品藥品生產經營者責任首負、強制保險、民事賠償、質量安全授權人等管理制度。
參與制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配合農業、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加快食用農產品標準、食品地方標準的清理整合,加強食用農產品標準、食品安全標準的宣傳貫徹和跟蹤評價。加強對生產經營企業制訂食品安全生產經營標準的指導,探索實施便民便企的備案工作程序和方式。科學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參與國家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標準提高行動計劃。完成《湖北省中藥材質量標準》(2017年版)、《湖北省中藥飲片炮制規范》(2017年版)的編制。
(三)筑牢食品藥品安全源頭治理體系。
深入開展農藥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綜合治理。實施化肥農藥使用量“零增長行動”,全面推廣測土配方施肥、農藥精準高效施用。落實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農業廳《關于禁止、限制銷售和使用劇毒、高毒農藥的實施意見(試行)》(鄂政辦函〔2016〕57號)精神,加快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新品種研發和推廣,實施“高毒高殘留農藥替代行動”。實施“獸用抗菌藥治理行動”,逐步淘汰無殘留限量標準和殘留檢測方法標準的獸藥及其制劑。嚴格落實農藥獸藥登記和安全使用制度,推行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和實名購買制度。推進重金屬污染源頭治理,摸清土壤污染分布情況,開展污染耕地分級分類治理。
提高農業標準化水平。實施農業標準化推廣工程,推廣良好農業操作行為規范。繼續推進農業標準化示范區、園藝作物標準園、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小區)、水產健康養殖場建設。支持良好農業規范認證品牌農產品發展,提高安全優質品牌農產品比重。建立健全畜禽屠宰管理制度,加快推進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與養殖業保險聯動機制建設,加強病死畜禽、屠宰廢棄物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加強糧食質量安全監測與監管,推動建立重金屬等超標糧食處置長效機制。推動農產品生產者積極參與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臺運行。開展肉類、蔬菜等產品追溯體系建設,加快建立長效機制。深化、拓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市創建。爭取到“十三五”末期,我省國家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市、區)達到23家,省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市、區)達到37家。
嚴格落實藥物非臨床研究質量管理規范、藥物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范、醫療器械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范。建立臨床試驗數據管理平臺。按照國家統一部署,貫徹落實《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改革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制度的實施意見》(鄂政發〔2016〕36號)精神,全面完成仿制藥與原研藥的質量、療效一致性評價。加強監督檢查,確保非臨床研究和臨床試驗數據真實可靠。
(四)建設食品藥品安全風險管理體系。
進一步深化食品藥品風險管理體系建設,做到風險隱患“早發現、早研判、早預警、早處置”。
1.強化風險監測。全面加強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物、食品中有毒物質監測。食源性疾病監測報告系統覆蓋各級各類醫療服務機構。全省食源性疾病監測點達167家,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監測網絡覆蓋所有縣級行政區域并延伸到鄉鎮農村。不斷完善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化妝品不良反應、藥物濫用監測機制,完善不良反應重點監測、主動監測制度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的反饋、溝通、處置和責任追究機制。藥品不良反應報告數達到800份以上/百萬人,一般和嚴重的報告占同期報告總數的30%以上,其中:嚴重報告比例達10%;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報告數達到220份以上/百萬人,化妝品不良反應報告數達到55份/百萬人。建立健全并完善藥品、化妝品風險哨所醫院21家。
完善風險監測制度,制定科學的監測方法,擴大監測范圍,強化監測數據質量。建立監測數據共享機制,利用大數據、云計算等技術,集成審評認證、日常監管、檢驗檢測、稽查執法、投訴舉報、輿情動態等風險監測的數據信息,加強數據的采集、整理、分析、應用、發布等統一管理。統一制訂實施全省食品藥品安全抽檢和監測方案,將抽檢數據納入監測數據統一分析,及時將結果反饋監督執法環節,提高監督執法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2.強化風險評估。完善食品藥品安全風險評估機制,常態化開展風險會商,通過綜合分析監測數據及時發現并評估風險,明確食品藥品安全風險級別,提高風險信息監測、研判、交換、共享、預警水平,提升風險防控、分析決策功能。建立食品安全和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協調機制,將“米袋子”“菜籃子”主要產品納入監測評估范圍。分領域制定食品、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審評認證、日常監管、檢驗檢測、投訴舉報等全環節聯動機制,準確分析評估安全隱患,明確監管的重點品種、重點生產經營企業、重點領域和重點地區。
3.強化風險控制。嚴格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強化上市后監管和抽樣檢驗,組織實施食品及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質量安全風險等級評定和分類監管辦法。健全流通環節食品管理制度,規范食品進貨、儲存、銷售、下架退市行為。全面推進餐飲服務生產經營者監督量化分級、五常法管理、信息公示制度和進口食品查驗制度,切實控制食品安全風險。建立藥品生產經營風險監管體系,有效實施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GMP)、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GSP)和醫療器械生產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嚴格實行流通環節藥品分類管理,強化藥品運輸過程質量安全管理。完善藥品醫療器械使用環節質量管理制度,加強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藥品質量管理,切實降低藥品醫療器械使用風險。健全飛行檢查、跟蹤檢查、動態監督、隨機抽檢、明查暗訪等制度,提升風險控制能力。
4.強化風險交流。實施并落實風險交流制度。按照科學、客觀、及時、公開的原則,定期組織食品藥品生產經營者、食品藥品檢驗檢測機構、認證機構、行業協會、消費者協會以及新聞媒體等,就食品藥品安全風險評估信息和監督管理信息進行交流溝通。建立省、市、縣三級食品藥品安全社會公眾風險認知調查體系和省、市兩級風險交流專家支持體系,并與國家級的風險認知調查體系、風險交流專家支持體系相銜接。鼓勵大型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建立并參與各層級的風險交流。
(五)實現食品藥品安全過程控制體系。
按事前、事中、事后三個階段,對食品藥品實行最嚴格的、覆蓋全過程的監管和控制,形成完整、系統、嚴密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體系。
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許可流程、提高審批效率。推進“多證合一”,針對行政審批取消、轉移、下放、保留等事項,分類建立事中事后監管制度,減少制度空白地帶,提升日常監管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實行日常監管的“全覆蓋”、抽查檢驗的“雙隨機、一公開”(隨機選派檢查員、隨機確定檢查對象,檢查結果及時向社會公開)。
嚴把食品生產經營許可關。對食品(含食品添加劑)生產、食品經營(不含銷售食用農產品)、直接接觸食品的包裝材料等具有較高風險的食品相關產品,依法嚴格實施許可管理。整合現有資源,建立統一的食品生產經營許可信息公示系統。
嚴格食品生產經營環節現場檢查,按年度監督檢查計劃,覆蓋所有生產經營單位。重點檢查農村、學校、幼兒園等重點區域,小作坊、小攤販、小餐飲等重點對象,以及按生產經營風險等級劃分出的中高風險食品生產經營者,監督檢查其履行法定義務,持續遵守許可條件和相關行為規范。實施食品銷售的“一票通”,探索食品銷售“記分制”監管。從滿足普遍需求出發,促進餐飲業質量和安全。獲證餐飲服務單位推行“明廚亮灶”,量化分級及“看笑臉吃飯”。到“十三五”末期,基本實現對學校食堂、幼兒園食堂實時監控全覆蓋。推進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試點城市建設。
以監督檢查為手段,以監督抽樣檢驗為驗證,合理劃分省、市、縣食品檢查事權,確定檢查項目和頻次。食品安全監督抽查檢驗(以下簡稱抽檢)覆蓋所有食品類別、品種。省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制定全省年度抽檢計劃,抽檢轄區內大型、連鎖及網絡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突出對農藥獸藥殘留的抽檢,督導核查市、縣級抽檢工作;市、縣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全面掌握本地農藥獸藥使用品種、數量,特別是各類食用農產品種植、養殖過程中農藥獸藥使用情況,所制定的年度抽檢計劃和按月實施的抽檢樣本數量覆蓋全部當地生產、銷售的蔬菜、水果、畜禽肉、鮮蛋和水產品,每個品種抽樣不少于20個,對區域內具有一定規模市場銷售的蔬菜、水果、畜禽肉、水產品的農藥獸藥殘留項目以及本地小生產經營者、小作坊和餐飲單位進行抽檢。抽檢結果及時向社會公開,按區域發布,抽檢情況列入食品安全評議考核。
嚴格進出口食品安全監管。實施“進口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強化口岸檢驗檢疫。實施進出口食品安全風險預警和進出口生產經營者信譽記錄制度,建立風險預警平臺。完善進出口食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制定進口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和風險監測計劃。嚴格實施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注冊。加強跨境電子商務進口食品檢驗檢疫監管。
加強藥品、醫療器械研制環節監管。有計劃按步驟開展藥物及醫療器械臨床試驗數據核查,嚴厲打擊試驗數據弄虛作假。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全面完成仿制藥與原研藥的質量、療效一致性評價;鼓勵生產經營者對其他已上市品種開展一致性評價,鼓勵具有資質價值的新藥和臨床急需仿制藥研發上市,鼓勵具有重大臨床價值的創新醫療器械注冊申請,以切實提高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有效水平,促進藥品醫療器械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全面實施藥品批準文號上市持有人制度。嚴格開展藥用輔料與原料藥關聯審批。
加強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的生產環節監管。全面實施藥品及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范(GMP)、中藥飲片炮制規范。開展對藥用原輔料和藥包材生產企業延伸監管。對疫苗、血液制品、生物制品及血篩診斷試劑全面實施批簽發。加強無菌和植入性及體外診斷試劑等高風險醫療器械監管。重點圍繞行為規范、工藝合規、數據可靠等方面,對生產經營者開展質量管理全項目檢查,檢查工藝、數據、供應商、供應鏈和“證票賬貨款”。全面加大全省轄區內藥品、醫療器械生產飛行檢查力度,參與境外檢查。加強化妝品原料使用合規性檢查。
加強藥品、醫療器械流通環節監管。全面實施藥品及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范(GSP),加強冷鏈運輸貯存質量監管。探索藥品分銷生產經營者許可銷售屬地化,實行生產經營者購銷業務人員網上備案與核查制度。積極推行生產企業僅經一個批發環節向醫療機構銷售藥品的“兩票制”,鼓勵實行生產企業與醫療機構直接結算藥品貨款的“一票制”。
加強藥品、醫療器械使用環節監管。嚴格執行醫療機構藥品監督管理辦法和醫療器械使用質量監督管理辦法,嚴把購進、驗收、貯存、養護、調配及使用各環節質量關。加強植入性等高風險醫療器械管理。及時報告不良反應/事件。嚴格執行憑處方銷售處方藥規定。加強麻醉藥品、精神藥品處方管理。實現覆蓋藥品及醫療器械生產、流通、使用全過程、全品種、全項目的監督抽樣檢驗,對化妝品生產企業監督抽檢保持在90%以上。
按照新制修訂的食品標識管理制度,對食品實施質量標識管理。建立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全過程追溯協作機制,以責任主體和流向管理為核心、以追溯碼為載體、以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為手段,實現食用農產品“從農田到餐桌”全過程追溯管理。進一步完善覆蓋藥品全品種全鏈條的追溯系統。
嚴格而又慎審互聯網食品經營、網絡訂餐等新業態監管。開發互聯網食品藥品銷售監測平臺,實施互聯網食品藥品銷售“以網管網”工程,加強互聯網食品藥品信息服務和交易行為監管。落實網絡平臺食品經營資質審核責任,完善網上交易在線投訴和售后維權機制。
全力推進食品藥品質量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對食品藥品質量安全守信者激勵,對失信者懲戒。做好我省食品藥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作為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雙試點”工作。落實湖北省《食品藥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實施方案》《食品藥品安全信用等級評定管理辦法(試行)》,依據日常監管和行政處罰結果,評定食品藥品生產經營者的守信、基本守信、失信、嚴重失信四個等級,及時公開失信、嚴重失信的“黑名單”。與全省社會信用平臺銜接,積極向有關部門推送,實行聯合懲戒。及時將食品藥品質量安全失信信息錄入全國社會信用系統,并通過國家企業信息用信息公示系統(湖北)向社會公示。
鼓勵社會監督,健全完善食品藥品安全12331投訴舉報體系,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對舉報人的信息予以保密,落實舉報獎勵專項資金,獎勵有功投訴舉報人員。
加強日常監管與行政執法的銜接,懲治違害食品藥品安全的“潛規則”,嚴肅查處食品藥品安全違法案件。保持對食品藥品制假售假的高壓態勢,對各類犯罪行為實行“零容忍”,出重拳,暢通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機制。
“公開是常態、不公開是例外”。全面公開行政許可、日常監管、監管抽檢、檢查核查、執法處罰信息。
(六)打造食品藥品安全應急處置體系。
以提升能力為核心,以信息化建設為支撐,全面加強食品藥品安全應急管理工作,加快構建指揮有力、反應靈敏、協調有序、處置高效的應急處置體系。
1.健全應急管理機制。按照職責明確、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要求,建立完善監測預警、應急保障、社會動員和總結評估等機制。推進跨區域跨部門應急協作、信息通報等機制建設。編制食品藥品安全應急預案,統籌安排各級各類應急預案制修訂、演練和培訓等相關工作,健全應急預案體系。完善突發事件、事故的防范應對規章制度,提高應急管理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水平。督促指導食品藥品生產經營者健全應急管理機制建設,增強生產經營者隱患排查治理和突發事件防范應對能力。選擇部分市州局開展食品藥品安全應急管理試點,總結經驗,整體推進全省系統應急管理工作。
2.提升監測預警能力。加強食品藥品安全輿情監測系統建設,提高輿情監測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實現對輿情信息24小時不間斷監測,實現對突發事件信息的早發現、早報告、早預警。建立健全跨地區、多部門的信息共享機制,提高從監督抽檢、風險監測、不良反應事件監測、投訴舉報等多渠道、多途徑獲取相關信息及組織核查處理能力。
3.強化應急處置。建立健全食品藥品安全應急指揮決策系統、預警信息報告系統、響應處置系統、信息發布系統、結果評估系統,提高應急指揮決策、動員組織協調效率。加強應急隊伍建設,建立以食品藥品監管隊伍為基本力量,以檢驗檢測、審評核查等技術支撐隊伍為專業力量,以協管員、信息員和志愿者、行業協會組織為補充的食品藥品安全應急隊伍體系,完善應急隊伍梯次建設。建立覆蓋全省系統各領域的食品藥品應急管理專家庫,加強和規范專家庫的管理,充分發揮專家組在突發事件防范應對工作中的作用。
食品藥品安全應急處置體系項目
1.加強應急隊伍和裝備建設能力。建設食品藥品功能完備、標準統一、互聯互通的應急平臺體系。建設連接國家、覆蓋省、市、縣、輻射鄉鎮(街道)的食品藥品安全突發事件信息直報網絡和輿情監測網絡。
2.建設我省應急演練機構,并爭取納入國家10個區域中心機構之一。
4.開展應急培訓演練。編制食品藥品安全應急管理培訓指導大綱,將應急管理課程納入全省系統培訓計劃,分門別類、分層級對各級政府相關負責人、監管部門和技術機構的相關人員進行應急管理知識和技能培訓,督促生產經營者開展應急管理相關培訓。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食品藥品安全應急知識科普宣教活動和實戰演練,各級監管部門編制的應急預案至少每2年演練一次。
(七)強化食品藥品安全能力提升體系。
1.實現基層裝備建設的標準化。實施基層食品藥品監管所標準化建設項目,統籌合理布局基層監管所,注重基層監管所基礎設施和執法裝備建設,不斷夯實基層基礎。到“十三五”中期,標準化基層監管所覆蓋率達90%,更高層次的示范化基層監管所達30%。落實有關建設標準,逐步實現各級食品藥品監管機構的業務用房、執法車輛、執法裝備配備的標準化。淘汰更新落伍技術設備。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全國食品藥品監管機構執法基本裝備配備指導標準(2014-2020年)》規定,鄉鎮基層監管機構需配備“基本執法類、取證工具類、快檢裝備類、應急專用類”四大類裝備。結合我省基層監管實際,基層監管機構應至少達到“九個一”標準:一處相對獨立的辦公場所、一部投訴舉報電話(含移動終端)、一臺執法車輛、一套抽樣工具包(內含暗訪取證設備、中心溫度計、濕度測量儀、紫外照度儀、紅外測距儀)、一個快檢箱、一臺多功能一體機、一臺攝像機、每人一臺電腦,一套辦公桌椅。加大對基層執法裝備配置的指導和支持力度,提高執法裝備配備標準化水平。認真落實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關于加強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及其派出機構食品安全執法規范化的指導意見》。
基層能力標準化建設項目
1.按照《全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執法基本裝備配備指導標準》,重點加強縣級監管機構及鄉鎮(街道)派出機構執法基本裝備、執法取證裝備、快檢裝備的配備。到“十三五”末,基層機構執法裝備標準化配備率達到90%,基層執法人員全部配備移動執法終端、現場取證設備。
2.按照《食品藥品監管鄉鎮(街道)派出機構辦公業務用房建設指導意見》,加強鄉鎮(街道)派出機構基礎設施建設。到“十三五”末,業務用房達標率達到80%。
3.推進縣級監管機構配備食品快檢車,鄉鎮派出機構配備快檢設備或建設快檢室,提高基層快檢篩查能力。
2.實現監管方式的科技化。完善食品藥品安全科技創新體系,編制食品藥品科技創新規劃,研究完善湖北省食品藥品科技管理辦法,建立激勵機制,鼓勵開展質量安全標準、全過程控制技術、追溯技術、檢驗檢測技術、風險評估分析技術等方面的研究,促進食品藥品質量安全科技成果轉化為監管能力,為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提供支撐和引領。
3.實現監管方法的信息化。制定并落實“十三五”全省系統網絡安全和信息化發展規劃。大幅提升信息化水平,全面升級改造湖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一個中心五大平臺”,即全省食品藥品監管大數據中心和綜合監管、風險監測、應急處置、社會共治和信息服務平臺。建立食品藥品產品、生產經營者基礎數據庫和誠信數據庫,加強對各類數據的匯集、整合、分析和利用。完善快捷方便的行政執法平臺,開發應用便攜式移動執法工具。力爭到2018年實現規模以上食品藥品生產經營單位及從業人員信用檔案電子化率達到100%。加強信用信息征集,完善信用管理平臺,與全省社會信用平臺無縫對接、共享公開,為分級監管、信用監管奠定基礎。著力構建橫向聯通有關業務部門、縱向貫通到鄉鎮監管所的縱橫聯動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建設完善互聯互通審批、日常監管、抽查檢驗、執法辦案、監測預警、輔助決策、應急指揮、投訴舉報和公共服務等信息系統。積極申報與國家食品安全信息平臺重大工程配套的全省食品安全監管信息化項目,并與之同步推進。充分利用云計算、大數據和“互聯網+”技術、資源,對接“楚天云”“以機器換人”,初步建成食品藥品安全質量源頭可溯、全程可控、風險可防、責任可究、公眾可查信息化系統,實現智慧監管。加大網絡安全及網絡基礎設施投入,完善安全保障和信息化基礎設施。
4.基本實現監督檢查的職業化。以貫徹國務院《關于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制度改革的意見》精神為契機,以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為抓手,結合執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專業技術類公務員管理規定(試行)》,整合食品藥品技術審評、檢驗檢測、現場檢查、技術研究及日常監管、行政執法等手段,分省、市兩個層級,探索建立食品藥品安全職業化檢查員隊伍,明確食品藥品安全綜合監督檢查的機構設置、職能配置、資格準入、管理機制、保障措施,細化職業檢查員的人才引進、考試錄用、履職盡責、培訓教育、考核獎懲辦法,并與第三方檢查服務相銜接,實現食品藥品由對“生產經營者或機構”的粗放式監管向以“產品為中心”的精準監管改革轉變,真正實現食品藥品安全監督檢查的專業化、職業化。
1.貫徹國務院《關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6號)精神,在食品藥品安全領域實行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建立并實施基層管理人員崗位補貼和檢驗檢測人員接觸有毒有害物質的崗位防護津貼制度。
2.積極爭取在湖北設立國家區域性的食品藥品管理、審評和監測稽查分中心。
建立完善省、市、縣三級食品及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行政許可技術審評體系,形成與審批權限相匹配的技術審評保障能力,滿足日常監管和行政執法的技術支撐需求。圍繞承接國家相關審評事權和服務我省醫藥產業發展,加快推動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審評核查能力建設,建立健全審評標準,規范審評制度。大力引進學術帶頭人和高層次人才,注重優秀中青年技術骨干培養,培養一批在相應領域有重要影響的科技創新團隊,支撐食品藥品安全重點實驗室和高水平檢驗檢測、技術審評項目建設。采取多種合理有效措施,留住人才,鼓勵人才向監管一線流動。
5.基本實現檢驗檢測的現代化。制定并落實“十三五”全省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體系建設規劃。全面完成國家三大區域性檢驗檢測中心建設任務,即省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新建工程(含一期、二期),省藥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省生物制品檢定所建設)、湖北醫療器械檢驗中心二期工程(3米法電磁兼容監測室),爭創3至5個國家級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重點實驗室。省內生產的保健食品檢驗能力達到100%,省級檢驗檢測機構的藥品標準全項檢驗能力達到100%,市場常用醫療器械檢驗能力達到95%。推動市級食品藥品檢驗檢測機構根據地方特點,設置并建成區域性檢驗檢測中心。推進大別山(黃岡)食品藥品監督檢驗檢測中心建設,整合大別山試驗區和長江中游城市群食品藥品檢驗檢測資源,為大別山革命老區和長江中游城市群部分地區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及產業健康快速發展提供有效技術支撐。推進縣級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資源整合,形成食品檢驗檢測統一平臺,100%的縣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配備食品藥品快速檢(監)測室(車)。通過政策引導和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方式,促進第三方檢驗檢測機構發展。逐步形成“省級強龍頭、市級創特色、區域相配套、縣級大整合、基層重快檢、社會為補充”的檢驗檢測體系。
食品藥品安全檢(監)測能力提升項目
1. 在省級層面:湖北省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在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等領域的檢測能力達到國內領先、國際一流水平。能夠按照國內標準開展全項目檢驗,按照國外先進標準和國際標準開展主要項目檢驗,具備一定的國際檢測市場競爭力。通過資質認定的檢測能力達到2000項,形成年完成3-4萬批次樣品的檢測能力。建成省級重點實驗室和國家重點實驗室,具備開展食品中未知物的篩查確證鑒別及方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與評估、食品安全檢測及快速檢測、食品真實性鑒定及追溯性、食品安全標準及技術規范體系、食品產業發展,食品安全科普知識宣傳體系等方向上的科學研究能力。具備突發食品安全事件技術調查能力及指導全省食品相關領域檢驗檢測工作。
湖北省藥品監督檢驗研究院。在藥品、化妝品、生物制品、藥品包裝材料、輔料和食品、保健食品等領域的檢驗檢測能力達到國內領先、國際一流水平。具備藥品檢驗檢測技術咨詢與培訓、新藥研究、中藥植物物種保護、藥品包裝材料藥用輔料檢測、潔凈度檢測、藥品質量安全評價體系研究、藥品和食品質量安全標準制定與提高能力;具備藥品監督抽驗、標準復核、非標檢驗、評價檢驗、注冊檢驗、快速檢測和食品藥品重大突發事件的應急檢驗等技術監督、支撐和服務能力;具備藥品標準及檢驗檢測技術研究、指導、服務能力。建設國家重點實驗室和數字化中藥標本館。具備中藥質量控制方法與技術研究、藥用植物及湖北地方藥材的質量控制和藥品快檢技術開發能力。進一步提升人用生物制品如細菌及病毒類疫苗、血液制品、細胞因子以及其他生物活性制劑的檢測能力。建設信息化、智慧化藥檢。
湖北醫療器械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增加承檢項目至400 項,具備醫用超聲產品的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產品注冊標準的全檢能力和生產、經營、使用常用醫療器械監督檢驗能力;具備突發事件技術應急處置能力,建成國內一流的醫療器械檢驗機構。構建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重點實驗室。
2.在市級層面:食品檢驗機構方面。重點滿足食品監管的技術保障要求,為日常監管和應急處置提供必要和可靠的技術支撐,基本能夠按照國家標準進行全項目的檢驗。能夠跟蹤、研究和應用國內先進的食品安全檢測技術;應對轄區內突發食品安全事件,開展食品相關檢驗方法研究;對轄區內的縣級食品檢驗機構進行技術指導和培訓。鼓勵有條件的市級食品檢驗機構創建省級重點實驗室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重點實驗室。武漢市食品化妝品檢驗所功能定位參照省級食品檢驗機構。
藥品檢驗機構方面。重點滿足藥品監管的技術保障要求,為日常監管和應急處置提供必要和可靠的技術支撐。藥品檢驗參數覆蓋藥典及相關國家標準參數的85%以上,能夠應對轄區內突發藥品安全事件,開展藥品檢驗方法及藥品快檢技術研究。鼓勵有條件的市級藥品檢驗機構創建省級重點實驗室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重點實驗室。武漢市藥品醫療器械檢驗所功能定位參照省級藥品檢驗機構。
3.在縣級層面:全面推進縣級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資源整合。建成一批具有技術輻射功能的檢驗檢測中心,能夠承擔轄區內食品監督抽檢、專項抽驗、食品安全突發事件中的應急檢驗及部分對時限要求較高的技術指標、不適宜長途運輸或長時間儲存的品種以及區域特色食品的檢測,承擔相關信息的收集和上報;負責藥品快速監測車運行。覆蓋基層食品藥品日常監管需求,具備食品藥品常規檢驗項目的檢驗檢測能力。鼓勵區域食品檢驗檢測中心按照市級食品藥品檢驗機構分中心的模式進行建設管理。
對于縣級食品檢驗機構,能夠按照國家標準開展常規微生物項目(菌落,大腸菌群,霉菌,金黃色葡萄球菌,沙門氏菌)、重金屬、理化項目(重量分析,容量分析,色譜分析,光譜分析)的檢測。建立規范的快速檢驗室,能開展常規理化、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等項目的快速檢測。承擔對檢驗檢測時限要求較高的技術指標、不適宜長途運輸或長時間儲存品種以及縣域特色食品的檢測任務。
4. 第三方食品檢驗檢測機構:建立完善科學評價體系,探索檢驗檢測市場化服務,綜合考量社會上其他食品檢驗檢測機構的技術、能力、質量、價格、信用等情況,通過政府采購程序招標購買服務。
6.實現監管執法的規范化。建設規范化、專業化的食品藥品監管執法隊伍,完善稽查執法機制,理順各級食品藥品監管機構行政執法職責分工。規范、細化食品藥品安全行政執法案件辦案程序,實現執法程序和執法文書標準化、規范化。細化、量化自由裁量的范圍、種類和幅度。完善重大案件督查督辦機制,制定出臺案件通報、分析和督查督辦相關規定,加大對重大案件查辦工作的協調指導和督辦力度。探索建立重大案件查辦有功單位和個人表彰獎勵制度。實施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建立覆蓋省、市、縣、鄉四級稽查辦案電子系統。健全省級稽查員制度,完善稽查辦案人才庫和專家庫。提高稽查執法人員專業化水平,逐步提高食品、藥品、公共衛生、法律等相關專業執法人員占比。制定稽查人員培訓工作規劃,開展稽查執法人員輪訓和不定期培訓,全省稽查人員培訓率達100%。
完善上下聯動、區域聯防、部門配合的“大稽查”執法格局,探索開展跨區域聯合辦案、交叉辦案。建立覆蓋全程、無縫對接的跨部門跨區域聯動辦案機制和行刑銜接機制,加強食品藥品安全領域刑事案件會商,推動落實國家五部委行刑銜接工作辦法,規范證據規格,統一鑒定認識,落實證據互認,暢通辦案渠道,提高打假效能,健全落實法律適用、涉案物品檢驗認定與處理、辦案經費等協作配合保障機制。在省、市(州)公安機關基本建立食品藥品安全犯罪偵查機構的基礎上,推動縣(市、區)公安機關設立打擊食品藥品安全犯罪專門機構。落實省公安廳向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派駐聯絡員制度。以省檢察院為主導,完善食品藥品行政處罰案件向省行刑銜接工作信息共享平臺的“一案一錄入”。
根據我省食品藥品安全狀況,每年選取若干個群眾反映強烈的重點產品、關鍵環節、突出問題,集中時間、集中精力,全面開展專項整治。完善包括日常檢查、飛行檢查、體系檢查的食品藥品監督檢查機制,整合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稽查、檢查隊伍,探索建立以檢查為統領,集日常監管、風險防范、案件調查、行政處罰、案件移送于一體的行政執法工作體系。探索重大食品藥品違法犯罪案件“處罰到自然人”,督促生產經營者法定代表人、自然人、相關責任人切實履行食品藥品安全主體責任。加強監督執法人才梯隊建設,建立省、市、縣人才儲備庫。實施全省食品藥品監管系統全員培訓和“能力大比武”計劃,切實提升監管水平和能力。
7.實現監督抽檢的問題導向化。在擴大食品藥品監督抽檢覆蓋面的基礎上,始終不渝地堅持問題導向,著力提高問題發現率。
統一管理,全面覆蓋。承接國家食品藥品年度監督抽檢計劃,完成中央轉移支付的監管抽檢任務,實施省本級監督抽檢,歸口管理市(州)及縣(市、區)監督抽檢,延伸對食品藥品快速檢測的管理,規范第三方檢驗檢測。食品抽驗量達到4 份/千人(平均每份樣品檢驗項目不少于15 項)。到“十三五”末全省食品檢驗量達到24萬批次/年。充分利用快檢進行樣品初篩,問題檢出率不低于10%。
科學分工,突出重點。落實本規劃主要任務中“過程控制體系”的有關省、市(州)、縣(市、區)食品監督抽檢的分工,突出食品中的大型企業生產經營且在全國流通的品種、省內全部食品生產企業品種、現場制售品種及農藥獸藥殘留項目,突出藥品中的高風險品種及基本藥物目錄品種。
問題導向,避免重復。運用抽檢經費的績效考核,對不能、不敢、不據實發出不合格報告書的承檢單位進行整頓、退出,對只作簡單項目檢驗的不合格報告書進行約束限制,依托國家、全省抽檢平臺清除重復抽驗。
鼓勵創新,綜合利用。鼓勵以發現問題為目的研究性抽檢,支持執法抽驗、對快檢篩查出的涉嫌不合格食品藥品依法及時驗證。系統處置問題產品,統籌監督抽檢與風險監測,綜合分析食品藥品質量安全狀況,配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探索開展國家食品藥品安全評價性抽檢,按照法規要求全面及時公開不合格產品。
8.實現對外交流合作的國際化。引導食品藥品生產經營者“引進來”與“走出去”,加強對外開放與合作,發揮湖北食品、生物醫藥、高性能醫學診療設備的產業、區位、比較優勢,深度融入國家“一帶一路”和長江經濟帶戰略。“一帶一路”長江經濟帶既是經濟帶、產業帶,也是安全帶、監管帶。加強與國外食品藥品監管機構及重要國際組織合作,爭取加入相關國際組織。積極參與國際規則和標準制定,應對國際食品藥品突發事件,加強進出口食品藥品檢疫檢驗和監管,爭取更多批次派員參與食品藥品境外體系檢查,全面完成國家交辦的《國際藥典》編纂和翻譯,采取措施促進湖北地道藥材及其中成藥規模化打入國際市場。加大人員境外培訓力度。創設食品藥品安全“東湖國際論壇”,推動監管制度、理念、方法、標準與國際接軌,為促進全球食品藥品安全治理發出“湖北聲音”,提供“中國方案”。
(八)構建食品藥品安全社會共治體系。
制定《深入推進食品藥品安全社會共治的指導意見》,建立多方參與的食品藥品安全共治機制,形成政府治理、生產經營者誠信、行業自律、群防群治的社會網絡。積極推進食品安全城市創建活動,爭取到“十三五”末期,全省創建省級食品安全示范城市50家。持續實施餐飲安全治理行動三年計劃(2014-2017年),扎實推進農產品、進口食品、食用林產品、水產品、餐飲器具及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和“三小一市場”整治等“六大提升工程”,著力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危害嚴重的突出問題,切實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1.黨政推動。健全食品藥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強化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統籌規劃、督查考核、制度建設等方面的職責定位,以創建活動和“六大提升工程”為載體,充分發揮其綜合協調作用,督促各級黨委政府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健全部門間、區域間協調聯動機制,加強食品藥品安全信息通報、異地檢查、委托監管、聯合執法、行刑銜接、隱患排查、事故處置、宣傳教育、打擊犯罪等方面的協調聯動。
建立食品藥品安全長效宣傳機制,廣泛開展“食品安全宣傳周” “安全用藥月”“12331主題宣傳”“食品藥品安全開放日”等多種形式的宣教活動,加強食品藥品科普宣傳陣地建設,深入普及食品藥品安全法律法規及安全知識,切實增強公眾的分辨能力和監督能力。發揮各級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作用,定期組織相關群體代表對重點產品、重點區域、重點環節開展監督檢查。發揮消費者協會、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其他民間組織、志愿者隊伍的作用,引導、約束、監督食品藥品生產經營者安全生產、誠信經營。鼓勵通過公益訴訟、依法適用簡易民事訴訟程序等方式支持消費者維權。
2.生產經營者主動。完善食品藥品生產經營者質量安全自查報告制度,落實食品藥品安全公開承諾制度,自覺接受監管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健全食品藥品安全責任人約談制度,督促生產經營者負責人加強質量管理和自查,整改存在問題。引導食品藥品生產經營者實施符合各自特點的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HACCP)、ISO22000和GMP、GSP等質量管理規范。加強食品藥品生產經營者和從業人員教育培訓,強化法律意識、誠信意識、安全意識、責任意識,落實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建立、完善和培育重要產品和環節的行業協會,加強對行業協會的引導,保持和增強行業協會在食品藥品安全上的政治性、先進性、群眾性。支持行業協會制訂行規行約、自律規范和職業道德準則,建立健全獎懲機制。提高食品藥品安全從業人員素質,對食品藥品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和主要從業人員,開展食品藥品安全法律法規、職業道德、安全管理等方面培訓。學習借鑒先進地區食品藥品行業協會經驗,切實發揮其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監督功能,促進行業自律。
3.市場聯動。健康發展的產業是食品藥品安全長治久安的根基。按照“在監管中強化服務能力、在服務中提升監管水平”的要求,圍繞保障食品藥品安全,完善產業政策,引導兼并重組,促進資源向優勢生產經營者集中,助推產業健康發展,提高食品藥品質量安全水平和產業規范化、規模化、集約化。要以技術審評為杠桿,著力“扶優一批”,建立健全事前介入指導、全程跟蹤幫扶等服務機制,精準對接、精準服務食品藥品產業,推動其融入國家“一帶一路”和長江經濟帶戰略,全面加強對外開放與區域合作,塑造開放型經濟發展新優勢,力爭到“十三五”末,推動我省食品藥品產業值超過2萬億。要以“高標準”為門檻,著力“提升一批”,鼓勵和推動藥品生產企業兼并重組,推動湖北醫藥產業從多、小、低、散的生產經營者組織結構向集約化、規模化轉型,從單一產業優勢向多元產業共同發展轉型,從仿制向仿創結合轉型,從傳統營銷向現代化新型商業模式轉型。要以懲治違法為手段,著力“淘汰一批”,以監管執法為手段,嚴厲懲處食品藥品違法行為,堅決將責任意識、質量意識和守法經營意識淡漠,甚至見利忘義、造假制劣以及低、小、散的生產經營者淘汰出去,努力實現整治一個問題、規范一個領域、促進一個產業。
充分利用炎帝神農和醫圣李時珍故鄉、鄂西“天然藥庫”等人文、歷史、自然條件,加快中藥材種植基地建設,提高中藥材生產質量,促進現代中藥產業發展。將促進現代中藥產業發展因地制宜納入當地精準扶貧工作之中。發揮我省生物醫藥資源優勢和科研優勢,加強生物制藥和化學合成創新藥物研發,積極培育生物能源和生物材料等生物產業的發展,逐步形成創新體系完善、產業特色鮮明、布局科學合理的國家綜合性生物產業研發、生產和出口基地。
4.公眾互動。深入實施食品藥品監管信息“陽光工程”,及時公開抽檢、檢查、案件等信息,廣泛接受公眾監督。在新華網、中新網湖北頻道官方微博上開辟食品藥品安全知識討論專區,開通用好“湖北食品藥品監管”政務微博,與網民形成有效互動。加強輿情分析員隊伍建設和網絡輿情研判引導,為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開發公眾服務平臺,建設全省統一的網上公眾服務集群,實現網上辦事大廳的可配置式管理和場景式服務,設置辦事向導、政策咨詢、投訴舉報、信息查詢、在線訪談、網上信訪等模塊,方便公眾網上辦事。
建立與新聞媒體的互動合作機制,設計媒體監督載體,策劃媒體互動節目,用媒體的力量推動食品藥品安全工作。支持新聞媒體開展輿論監督,客觀及時、實事求是反映食品藥品安全問題。宣傳主管部門要加強媒體自律、有序監督的規范與指導,防止惡意制造、傳播和炒作虛假食品藥品安全信息的行為。加強新聞宣傳工作制度建設,進一步完善食品藥品安全新聞發布機制,嚴格執行重大新聞統一發布。
優化投訴舉報管理運作模式,建立統一的食品藥品投訴舉報受理平臺和處理機制,落實食品藥品安全有獎舉報制度,充分調動公眾參與食品藥品安全治理的積極性、主動性。
四、重大項目
根據“十三五”食品藥品安全發展目標和主要任務,實施一批重大項目,估算總投資71.29億元。
1.技術支撐綜合能力提升項目。推進各級檢驗檢測機構基礎設施、儀器設備全面達標,重點完成國家三大區域性檢驗檢測中心建設任務,即省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遷址新建工程(含一、二期),省藥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含省生物制品檢定所建設)、湖北醫療器械檢驗中心二期工程(含3米法電磁兼容監測室)。建設具有國內領先、國際一流水平的食品藥品安全國家重點實險室,需投資8億元;全面推進縣級檢驗檢測資源整合,需投資3.15億元;建成省藥品不良反應監測系統項目,投資0.5億元。以上項目估算總投資約11.65 億元。
2.基層監管能力提升項目。按照《全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執法基本裝備配備指導標準》和《食品藥品監管鄉鎮(街道)派出機構辦公業務用房建設指導意見》要求,為縣級監管機構及鄉鎮(街道)派出機構配備執法基本裝備、執法取證裝備、快檢裝備和應急裝備,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力爭到“十三五”期末,全部縣級食品藥品監管機構及鄉鎮(街道)派出機構主要執法裝備和業務用房達到相應標準,滿足執法基本需要;60%的鄉鎮(街道)派出機構達到更高層次的示范所標準。以上項目估算總投資約50億元。
3.信息化建設項目。加強頂層設計,建設統一權威的全省食品藥品監管大數據中心和信息化監管平臺,優先建立覆蓋全省的食品藥品基礎信息數據庫,基本實現全省范圍信息互聯互通、資源共享。加大移動互聯技術應用,廣泛應用食品藥品監督執法移動執法終端。研究建立風險預警系統和食品電子追溯系統。以上項目估算總投資約8億元。
4.縣級食品快檢車、藥品快速監測車配備項目。順應食品藥品監管工作發展需要,持續實施“十二五食品藥品安全規劃”中的項目,全省各縣級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配備食品快速檢測車,各市(州)配備藥品快速監測車,為基層提供快捷、便利、精準的監管技術手段和工具。項目估算總投資約1.64億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主動爭取各級黨委、政府的重視和支持,建立規劃落實責任制,對本規劃確定的發展目標、主要任務和重點項目工程,按照職責分工,細化目標,分解任務,倒排時間,有序實施。
(二)加大經費投入。
落實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落實公共財政向民生領域傾斜的政策要求,將食品藥品監管及安全經費和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投資納入各級政府預算,建立財政投入保障穩定增長機制。加強財務管理,規范財務行為,嚴肅財經紀律,把食品藥品安全及其監管的財政資金全部納入績效管理和評價,確保并提高資金使用績效。
(三)強化考核評估。
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建立規劃實施的評估考核制度,適時對規劃的執行展開監測、評估和督查。加強規劃實施的信息公開,主動接受社會監督。要結合年度考核、專項檢查等,加強對規劃推進落實情況的督查督導,確保本規劃各項任務如期完成。
現將《湖北省食品藥品安全“十三五”規劃》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2017年3月2日
湖北省食品藥品安全“十三五”規劃
為了強化食品藥品安全治理,實施好“食品藥品安全戰略”,根據《“十三五”國家食品安全規劃》《“十三五”國家藥品安全規劃》《湖北省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的要求,制定本規劃。
一、現狀和形勢
“十二五”期間,在省委、省政府正確領導和各級黨委政府、各有關部門的共同努力下,我省食品藥品安全形勢穩中向好,沒有發生食品藥品安全重大事故,人民群眾飲食用藥安全得到保障。
(一)食品藥品安全監管體制不斷完善。省委、省政府在全國率先出臺《關于落實食品安全黨政同責的意見》,強調各級黨委政府要將食品安全作為“一把手”工程,主要負責人同為第一責任人。制定《湖北省食品安全問責辦法》,明確食品安全問責的各類情形及方式。省、市、縣、鄉四級食品藥品監管機構改革在全國率先到位,實現了食品藥品監管由“分頭管理”向“綜合治理”的根本轉變,監管隊伍由“體量微弱”向“基本適應”的重大躍升,監管力量得以加強,監管體系逐漸完善。順應了新時期食品藥品監管的基本要求,為強化食品藥品安全治理,全面實施“食品藥品安全戰略”奠定了堅實的組織基礎。
(二)法規標準體系日趨健全。加大“立、改、廢”力度,清理規范性文件。根據《藥品管理法》、新頒布的《食品安全法》和體制改革后實際情況,出臺《湖北省藥品管理條例》《湖北省食品安全條例》,并制修訂了30多項制度和21項地方標準,填補標準制度部分缺失。已形成一套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法規制度和標準體系,為監管有據、依法監管提供了重要遵循。
(三)監管力度持續加大。推行食品藥品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嚴格事中事后監管。加強風險監測和評估,強化信息化建設。秉持“隱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全省開展食品藥品安全“風險大排查”,排查整治食品藥品安全各類風險隱患。對于群眾反映強烈的虛假注冊申報、違規生產、非法經營、夸大宣傳、使用無證產品,以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藥品等違法犯罪行為,保持高壓態勢,不斷加大專項整治和案件查辦力度,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行政處罰案件全部錄入“兩法銜接”信息平臺,起到了“以儆效尤”的警示作用。強化食品藥品全過程質量安全管理與風險管控,保障公眾消費知情權,健全長效監管機制。
(四)技術支撐等保障能力穩步加強。“十二五”期間,食品藥品安全技術支撐體系逐步完善。大力實施食品安全檢(監)測能力建設和縣級食品檢驗檢測資源整合項目。省級藥品、醫療器械檢驗檢測機構搬遷項目如期完成。初步建成全省藥品不良反應監測系統,進一步完善了藥品、醫療器械檢驗檢測和質量控制技術體系。中央及全省各級財政經費支持力度持續加大,監管能力不斷提升。
(五)社會共治格局初步形成。省、市、縣均成立高規格的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設置辦事機構。推行食品藥品質量安全誠信體系建設。制定了《食品藥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實施方案》《食品藥品安全信用等級評定管理辦法(試行)》,開展信用等級評定,實行信用分類監管,推動跨部門聯合懲戒。定期組織開展聲勢較大的“食品安全周”“安全用藥月”等主題宣傳活動,在主流媒體開辟專欄,組織開展食品藥品安全系列報道和科普解讀,提高了人民群眾飲食用藥安全意識。將食品藥品安全納入社會網格化管理,推動實施精準監管、智能監管等治理方法和手段。
在肯定成績的同時,也要清醒看到,我省仍處于食品藥品安全風險隱患凸顯和食品藥品安全事件集中爆發期,食品藥品安全形勢依然嚴峻。一是統一權威科學的監管體系尚未完全建立。行政監管隊伍、監督執法隊伍和專業技術支撐隊伍不夠完整,專業素質偏低,檢驗檢測、檢查核查、監測評價等能力較弱,基礎設施、執法裝備、信息化監管水平落后,尤其是鄉鎮基層監管力量難以適應工作需要。二是全過程監管制度仍需完善。相關法規亟待修訂完善,配套規章制度和相關標準滯后,對生產經營行為的規范約束、違法行為的懲處打擊指導性不強。三是食品藥品安全治理體系尚未理順。政府、市場、社會在食品藥品安全治理的關系沒有完全理順,食品藥品安全仍然是以政府監管“一條腿走路”為主,行業組織自律作用尚未有效發揮,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尚未完全落實,社會監督力量尚未有效激活。
“十三五”是我省在中部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階段,是食品藥品安全爬坡過坎的關鍵時期。要堅持并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將食品藥品安全切實納入公共安全體系建設,持續加大工作力度,確保全省人民群眾飲食用藥安全。
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按照“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加快形成全程監控、嚴密高效、社會共治的湖北食品藥品安全治理體系,完善統一權威科學的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機制,全面實施“食品藥品安全戰略”,全面提升食品藥品安全水平,促進監管有責、有崗、有人、有手段,履行日常監管、監督抽檢責任(“四有兩責”)的落實,促進湖北由食品藥品產業大省向食品藥品安全強省邁進,在“健康中國”戰略和“建成支點,走在前列”“幸福湖北”建設中發揮基礎性作用。
(二)基本原則。
1.以民為本。必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食品藥品安全需求,以食品藥品安全的實效取信于民、惠及民生。把食品藥品安全置于公共安全體系的首要位置,不斷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把食品藥品健康產業發展作為食品藥品監管的重要任務,不斷為食品藥品安全提供堅實的物質保障。
2.改革創新。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寓監管于服務之中,破除制約創新發展的思想觀念和制度藩籬。以食品新科技、新材料、新業態為引領,以藥物臨床問題為導向,實施包括“互聯網+”等在內的創新驅動戰略,瞄準國際先進水平,科學布局,系統謀劃,不斷創新適應社會需求的監管方式、手段、制度,提高監管效能,提升食品藥品安全水平。
3.預防為主。堅持治理關口前移,完善法規標準,全面排查、及時發現處置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嚴把食品藥品安全的源頭關、生產關、流通關、入口關。
4.風險管理。樹立全社會風險防范意識,建立健全以風險分析為基礎的科學監管制度,強化風險主動識別、評估、監測、預警和風險交流,根據風險隱患及時采取管控措施,保障食品藥品質量安全。
5.全程控制。全面推進食品藥品監管法治化、標準化、專業化、信息化的監管能力建設。嚴把從農田到餐桌,從實驗室到醫院的每一道防線。建立健全覆蓋食品藥品全程的監管制度,健全科學監管機制,提高技術支撐能力,強化全過程和全生命周期監管。
6.社會共治。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和社會監督的作用,鼓勵和調動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監督,加快形成生產經營者自律、政府監管、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制保障的食品藥品安全社會共治共享格局。堅持公開、公正、透明執法,保障市場主體和社會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建設統一開放、競爭有序、誠信守法、監管有力的食品藥品市場秩序。
(三)發展目標。
到“十三五”期末,做到食品藥品安全治理體系健全完備、科學規范、運行高效,食品藥品安全水平、科學監管水平、食品藥品產業發展水平顯著提升。我省成為體制順暢、監管高效、生產經營者誠信、公眾放心、社會理性的食品藥品質量安全強省和產品最安全、產業發展最快、監管最規范、公眾最滿意的省份之一。
1.法規標準健全完備。法律法規更加完善,標準覆蓋面進一步擴大。食品“三小”地方性法規及規范配套完整。實施生產經營者首問和賠償先付制度、懲罰性賠償制度、缺陷產品強制召回制度等。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配合農業部門、衛生部門完成地方食品安全標準的清理整合工作,繼續制修訂一批藥品標準、醫療器械標準以及藥用輔料及藥包材標準。
2.監管能力全面提升。設置科學、運轉高效的食品藥品技術支撐體系基本形成。檢驗檢測、審評核查、風險監測評價、風險預警交流、投訴舉報等體系建設整體協調推進,基本滿足食品藥品監管工作需要。將省級食品、藥品、醫療器械監督檢驗檢測機構建成國際一流、國內領先的重點實驗室。全面推進縣級食品檢驗資源整合,充實配齊縣級、鄉鎮食品快速檢測設備,更新快速監督檢測設備,提升食品藥品快檢能力。鼓勵指導社會資源積極參與檢驗檢測、風險評估等相關工作。科學開展風險監測,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覆蓋85% 以上,中型以上餐飲單位量化分級管理率達90%。全面系統開展藥品不良反應監測、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信息化能力大幅提高,全面建成覆蓋全省的各類食品藥品監管基礎信息數據庫和信息系統,重點推進食品藥品的電子追溯系統建設。廣泛應用適合食品藥品監管的移動執法終端。監管隊伍業務素質明顯提升,在全國率先基本建立全省職業化食品藥品安全檢查員隊伍。建成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專業化教育培訓體系,健全培訓管理機制,實施重要崗位人員培訓考核合格上崗制度。基層監管條件明顯改善,能力明顯提升。縣級食品藥品監管機構及鄉鎮(街道)派出機構普遍設置并得以鞏固,執法裝備和業務用房達到相關建設標準,滿足執法基本需要。
3.質量安全全程監控。實施從田間到餐桌,從實驗室到醫院的全過程監管,食品藥品安全水平全面提高。根據地域產業分布,科學劃定食品藥品重點監管功能區,對產業聚集區、流通集散地實施全覆蓋高強度監管,有效控制源頭風險。對高風險對象實現100%全程監管。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強化對食品高風險、薄弱環節監管。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制度改革不斷深化,審評審批資源配置合理,運行機制優化,流程設置科學,服務更加高效。加強藥品醫療器械分類管理,對疫苗、血液制品等高風險藥品、高風險醫療器械品種生產企業日常監管頻次達到每年至少1次。堅決實行重典治亂,進一步強化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在省、市、縣成立食品藥品安全違法犯罪刑事偵查機構,嚴厲打擊食品藥品違法犯罪行為。強化應急管理,完善食品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建立重大信息直報系統和應急信息平臺,加強應急隊伍及裝備建設,推進應急演練中心建設。
4.多措并舉社會共治。全省食品藥品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基礎進一步夯實,黨政同責的責任界限、法治紅線、一流標線、產業主線、監管防線、道德底線全面提升。指導和支持行業組織發揮自律作用,進一步落實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建立健全食品藥品安全信用體系,對守信、失信行為進行獎、懲正面引導和負面警示。暢通和拓展投訴舉報渠道。接受媒體監督,加強對媒體的引導。做好食品藥品科普宣傳和食品藥品安全志愿者服務。到“十三五”末,群眾對食品藥品安全總體滿意度達到82%以上。
三、主要任務
(一)落實食品藥品安全責任體系。
按照“統一機構、重心下移、規范執法、健全機制、公正高效”的總體要求,建立健全上下對應、權責一致、統一規范的監管機構。在省、市、縣三級政府設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作為本級政府工作部門;突出基層監管能力建設,在鄉鎮設立食品藥品監管派出機構,統一履行本行政區域食品藥品監督管理職責。根據“黨政負總責、監管部門履職盡責、相關部門各負其責、基層網格監管、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的食品藥品安全責任體系要求,形成科學嚴密的食品藥品安全責任分工,落實考核評價、過錯追究機制。
1.落實各級黨委政府的管理責任。各級黨委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根據本規劃確定的發展目標和主要任務,將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和本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切實落實“四有兩責”屬地管理責任,將食品藥品監管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投資納入政府基本建設投資計劃,將食品藥品監管執法車輛納入特種用途車輛管理,保障車輛編制。根據產業規模、監管對象、服務人口、地理面積等因素,將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經費列入本級政府財政預算,加強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能力建設,為食品藥品安全工作提供保障。
實行食品藥品安全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落實2016年8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辦法》,將食品藥品安全納入地方黨政領導班子政績考核和政府目標責任考核,并逐步加大權重。健全各級黨委政府對本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的食品藥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制度。注重評議考核結果運用,依據省委、省政府《關于落實食品安全黨政同責的意見》和《湖北省食品安全問責辦法》,建立完善地方政府、監管部門的約談和責任追究制度,并落實到位。全面建立并細化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工作的權利清單、責任清單、負面清單,做到“責任明確、追責有據”。
按照習近平總書記“能不能在食品安全上給老百姓一個滿意的交代,是對我們執政能力的重大考驗”的要求,研究并建立食品藥品安全指數,分區域分時段,認真扎實組織開展體現民心民意的食品藥品安全群眾滿意度調查。
2.強化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建立生產經營者責任首負制度,強化質量安全把關責任感。以實施質量管理規范為重點,圍繞準入制度、監管制度、設備工藝、操作規程、追溯體系、標簽標識等各個方面,全面開展綜合治理,推動生產經營者建立可操作性的內部監控自查自糾自審系統,對上游進貨等各環節加強審查,研究建立完善食品藥品各環節全程可追溯的協作機制,保證食品藥品可追溯。落實問題產品主動召回制度;在全省食品藥品企業探索開展“做老實人、辦良心企業”,在全省大型超市開展“賣放心肉菜”等系列活動。完善食品藥品安全信用體系,建立生產經營者信用承諾,對守信行為激勵,對失信行為懲戒的聯合獎懲機制。實施食品藥品安全“黑名單”制度,倒逼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進一步探索完善食品藥品安全責任保險制度,通過市場主體之間的靈敏制約,為食品、藥品生產經營者引入經濟利益相關方的有效監督。
3.監管部門各負其責。按照“省級頂層設計,強化宏觀指導,突出高風險企業和產品監管;市級承上啟下,強化組織協調,突出區域性風險防控;縣級屬地管理,強化日常監管,突出日常性風險防控;鄉鎮(辦事處)重抓落實,強化網格監管,突出市場巡查快檢”的總體定位,制定縱向系統事權劃分指南,理清省、市、縣、鄉四級監管事權,推動各級監管部門認真履職。落實《省農業廳 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加強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意見》(鄂農發〔2015〕25號)精神,完善食品藥品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銜接機制,推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與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實現無縫對接。制定橫向監管部門職責邊界劃分指南,明確界定各監管部門和相關部門間的職責邊界和監管責任,消除監管盲區,確保無縫監管。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細化目標,分解任務,制訂實施方案,做好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對監管部門和人員瀆職失職、監管不力的,一定要科學判斷、嚴究嚴查。
4.實行基層網格化監管。加強基層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責任網絡建設,制定出臺《基層食品安全責任網絡建設指導意見》。鄉鎮(街道)要建立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并明確相關機構承擔具體工作。落實省委常委會〔2016〕39號決議和《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和完善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制建設的意見》(鄂政辦〔2016〕43號)精神,建立健全鄉鎮(街道、辦事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構。在農村(社區)設立協管員和信息員,構建以鄉鎮(街道)為大網格單元、村居(社區)為中網格單元、村民小組(居委會)為小網格單元的網格化管理體系,切實落實食品藥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構筑食品藥品安全的第一道防線。編寫《鄉鎮(街道)、村居食品藥品安全工作實務手冊》。注重協管員業務培訓,提高協管員能力素質,完善協管員日常巡查、薪酬、考核、獎勵制度,充分調動工作積極性。建立“網格化管理、組團式服務”的長效機制。
5.加強綜合協調指導。強化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及其辦公室的綜合協調職能,督促各級黨委政府加強組織領導,履行職責。有效發揮綜合協調機構的樞紐作用,打造“全過程、全天候、全方位”無縫監管鏈條。協調成員單位在職責范圍內守土有責、監管到位并查漏補缺、密切配合,提高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的系統性、協同性、整體性。進一步完善考核評價體系,加強對各級黨委政府和部門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的監督檢查和考核評價。落實完善食品藥品安全違法違紀責任追究辦法,并明確盡職免責(減責)情形,全面履行綜合監管責任。以“雙安雙創”(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創建、食品安全城市創建)和食品相關產品質量提升示范區建設為載體,推進社會共治。
(二)完善食品藥品法規標準體系。
圍繞科學監管、依法監管、有效監管、嚴格監管,扎實推進食品藥品安全法規標準體系建設。
積極推進《湖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條例》《湖北省餐廚廢棄物管理辦法》等法律規章的制修訂工作。針對新頒布的《食品安全法》輕微違法的罰款額度偏高、執行存在困難的普遍問題,按照違法必究、過罰相當的原則,開展專題調研,在制定相關配套法規時予以考慮和科學設定。根據即將修訂出臺的《藥品管理法》,對《湖北省藥品管理條例》(2009年頒布)作相應修訂完善。完善我省《醫療器械監管條例》的相關配套制度,制定我省保健食品管理辦法、化妝品管理辦法。制定完善對復雜業態、新興業態、薄弱環節、監管邊界不清等生產經營行為監管的政策法規,研究制定食品“三小”地方性監管法規。
建立最嚴格的覆蓋全過程的監管制度和具有普遍震懾作用的監管規則,建立健全食品藥品經營異常目錄,完善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和市場準入、缺陷產品主動召回、強制退出和銷毀等制度,制定上限處罰目錄和規程。探索完善食品藥品生產經營者責任首負、強制保險、民事賠償、質量安全授權人等管理制度。
參與制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配合農業、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加快食用農產品標準、食品地方標準的清理整合,加強食用農產品標準、食品安全標準的宣傳貫徹和跟蹤評價。加強對生產經營企業制訂食品安全生產經營標準的指導,探索實施便民便企的備案工作程序和方式。科學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參與國家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標準提高行動計劃。完成《湖北省中藥材質量標準》(2017年版)、《湖北省中藥飲片炮制規范》(2017年版)的編制。
(三)筑牢食品藥品安全源頭治理體系。
深入開展農藥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綜合治理。實施化肥農藥使用量“零增長行動”,全面推廣測土配方施肥、農藥精準高效施用。落實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農業廳《關于禁止、限制銷售和使用劇毒、高毒農藥的實施意見(試行)》(鄂政辦函〔2016〕57號)精神,加快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新品種研發和推廣,實施“高毒高殘留農藥替代行動”。實施“獸用抗菌藥治理行動”,逐步淘汰無殘留限量標準和殘留檢測方法標準的獸藥及其制劑。嚴格落實農藥獸藥登記和安全使用制度,推行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和實名購買制度。推進重金屬污染源頭治理,摸清土壤污染分布情況,開展污染耕地分級分類治理。
提高農業標準化水平。實施農業標準化推廣工程,推廣良好農業操作行為規范。繼續推進農業標準化示范區、園藝作物標準園、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小區)、水產健康養殖場建設。支持良好農業規范認證品牌農產品發展,提高安全優質品牌農產品比重。建立健全畜禽屠宰管理制度,加快推進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與養殖業保險聯動機制建設,加強病死畜禽、屠宰廢棄物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加強糧食質量安全監測與監管,推動建立重金屬等超標糧食處置長效機制。推動農產品生產者積極參與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臺運行。開展肉類、蔬菜等產品追溯體系建設,加快建立長效機制。深化、拓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市創建。爭取到“十三五”末期,我省國家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市、區)達到23家,省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市、區)達到37家。
嚴格落實藥物非臨床研究質量管理規范、藥物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范、醫療器械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范。建立臨床試驗數據管理平臺。按照國家統一部署,貫徹落實《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改革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制度的實施意見》(鄂政發〔2016〕36號)精神,全面完成仿制藥與原研藥的質量、療效一致性評價。加強監督檢查,確保非臨床研究和臨床試驗數據真實可靠。
(四)建設食品藥品安全風險管理體系。
進一步深化食品藥品風險管理體系建設,做到風險隱患“早發現、早研判、早預警、早處置”。
1.強化風險監測。全面加強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物、食品中有毒物質監測。食源性疾病監測報告系統覆蓋各級各類醫療服務機構。全省食源性疾病監測點達167家,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監測網絡覆蓋所有縣級行政區域并延伸到鄉鎮農村。不斷完善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化妝品不良反應、藥物濫用監測機制,完善不良反應重點監測、主動監測制度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的反饋、溝通、處置和責任追究機制。藥品不良反應報告數達到800份以上/百萬人,一般和嚴重的報告占同期報告總數的30%以上,其中:嚴重報告比例達10%;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報告數達到220份以上/百萬人,化妝品不良反應報告數達到55份/百萬人。建立健全并完善藥品、化妝品風險哨所醫院21家。
完善風險監測制度,制定科學的監測方法,擴大監測范圍,強化監測數據質量。建立監測數據共享機制,利用大數據、云計算等技術,集成審評認證、日常監管、檢驗檢測、稽查執法、投訴舉報、輿情動態等風險監測的數據信息,加強數據的采集、整理、分析、應用、發布等統一管理。統一制訂實施全省食品藥品安全抽檢和監測方案,將抽檢數據納入監測數據統一分析,及時將結果反饋監督執法環節,提高監督執法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2.強化風險評估。完善食品藥品安全風險評估機制,常態化開展風險會商,通過綜合分析監測數據及時發現并評估風險,明確食品藥品安全風險級別,提高風險信息監測、研判、交換、共享、預警水平,提升風險防控、分析決策功能。建立食品安全和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協調機制,將“米袋子”“菜籃子”主要產品納入監測評估范圍。分領域制定食品、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審評認證、日常監管、檢驗檢測、投訴舉報等全環節聯動機制,準確分析評估安全隱患,明確監管的重點品種、重點生產經營企業、重點領域和重點地區。
3.強化風險控制。嚴格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強化上市后監管和抽樣檢驗,組織實施食品及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質量安全風險等級評定和分類監管辦法。健全流通環節食品管理制度,規范食品進貨、儲存、銷售、下架退市行為。全面推進餐飲服務生產經營者監督量化分級、五常法管理、信息公示制度和進口食品查驗制度,切實控制食品安全風險。建立藥品生產經營風險監管體系,有效實施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GMP)、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GSP)和醫療器械生產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嚴格實行流通環節藥品分類管理,強化藥品運輸過程質量安全管理。完善藥品醫療器械使用環節質量管理制度,加強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藥品質量管理,切實降低藥品醫療器械使用風險。健全飛行檢查、跟蹤檢查、動態監督、隨機抽檢、明查暗訪等制度,提升風險控制能力。
4.強化風險交流。實施并落實風險交流制度。按照科學、客觀、及時、公開的原則,定期組織食品藥品生產經營者、食品藥品檢驗檢測機構、認證機構、行業協會、消費者協會以及新聞媒體等,就食品藥品安全風險評估信息和監督管理信息進行交流溝通。建立省、市、縣三級食品藥品安全社會公眾風險認知調查體系和省、市兩級風險交流專家支持體系,并與國家級的風險認知調查體系、風險交流專家支持體系相銜接。鼓勵大型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建立并參與各層級的風險交流。
(五)實現食品藥品安全過程控制體系。
按事前、事中、事后三個階段,對食品藥品實行最嚴格的、覆蓋全過程的監管和控制,形成完整、系統、嚴密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體系。
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許可流程、提高審批效率。推進“多證合一”,針對行政審批取消、轉移、下放、保留等事項,分類建立事中事后監管制度,減少制度空白地帶,提升日常監管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實行日常監管的“全覆蓋”、抽查檢驗的“雙隨機、一公開”(隨機選派檢查員、隨機確定檢查對象,檢查結果及時向社會公開)。
嚴把食品生產經營許可關。對食品(含食品添加劑)生產、食品經營(不含銷售食用農產品)、直接接觸食品的包裝材料等具有較高風險的食品相關產品,依法嚴格實施許可管理。整合現有資源,建立統一的食品生產經營許可信息公示系統。
嚴格食品生產經營環節現場檢查,按年度監督檢查計劃,覆蓋所有生產經營單位。重點檢查農村、學校、幼兒園等重點區域,小作坊、小攤販、小餐飲等重點對象,以及按生產經營風險等級劃分出的中高風險食品生產經營者,監督檢查其履行法定義務,持續遵守許可條件和相關行為規范。實施食品銷售的“一票通”,探索食品銷售“記分制”監管。從滿足普遍需求出發,促進餐飲業質量和安全。獲證餐飲服務單位推行“明廚亮灶”,量化分級及“看笑臉吃飯”。到“十三五”末期,基本實現對學校食堂、幼兒園食堂實時監控全覆蓋。推進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試點城市建設。
以監督檢查為手段,以監督抽樣檢驗為驗證,合理劃分省、市、縣食品檢查事權,確定檢查項目和頻次。食品安全監督抽查檢驗(以下簡稱抽檢)覆蓋所有食品類別、品種。省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制定全省年度抽檢計劃,抽檢轄區內大型、連鎖及網絡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突出對農藥獸藥殘留的抽檢,督導核查市、縣級抽檢工作;市、縣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全面掌握本地農藥獸藥使用品種、數量,特別是各類食用農產品種植、養殖過程中農藥獸藥使用情況,所制定的年度抽檢計劃和按月實施的抽檢樣本數量覆蓋全部當地生產、銷售的蔬菜、水果、畜禽肉、鮮蛋和水產品,每個品種抽樣不少于20個,對區域內具有一定規模市場銷售的蔬菜、水果、畜禽肉、水產品的農藥獸藥殘留項目以及本地小生產經營者、小作坊和餐飲單位進行抽檢。抽檢結果及時向社會公開,按區域發布,抽檢情況列入食品安全評議考核。
嚴格進出口食品安全監管。實施“進口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強化口岸檢驗檢疫。實施進出口食品安全風險預警和進出口生產經營者信譽記錄制度,建立風險預警平臺。完善進出口食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制定進口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和風險監測計劃。嚴格實施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注冊。加強跨境電子商務進口食品檢驗檢疫監管。
加強藥品、醫療器械研制環節監管。有計劃按步驟開展藥物及醫療器械臨床試驗數據核查,嚴厲打擊試驗數據弄虛作假。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全面完成仿制藥與原研藥的質量、療效一致性評價;鼓勵生產經營者對其他已上市品種開展一致性評價,鼓勵具有資質價值的新藥和臨床急需仿制藥研發上市,鼓勵具有重大臨床價值的創新醫療器械注冊申請,以切實提高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有效水平,促進藥品醫療器械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全面實施藥品批準文號上市持有人制度。嚴格開展藥用輔料與原料藥關聯審批。
加強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的生產環節監管。全面實施藥品及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范(GMP)、中藥飲片炮制規范。開展對藥用原輔料和藥包材生產企業延伸監管。對疫苗、血液制品、生物制品及血篩診斷試劑全面實施批簽發。加強無菌和植入性及體外診斷試劑等高風險醫療器械監管。重點圍繞行為規范、工藝合規、數據可靠等方面,對生產經營者開展質量管理全項目檢查,檢查工藝、數據、供應商、供應鏈和“證票賬貨款”。全面加大全省轄區內藥品、醫療器械生產飛行檢查力度,參與境外檢查。加強化妝品原料使用合規性檢查。
加強藥品、醫療器械流通環節監管。全面實施藥品及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范(GSP),加強冷鏈運輸貯存質量監管。探索藥品分銷生產經營者許可銷售屬地化,實行生產經營者購銷業務人員網上備案與核查制度。積極推行生產企業僅經一個批發環節向醫療機構銷售藥品的“兩票制”,鼓勵實行生產企業與醫療機構直接結算藥品貨款的“一票制”。
加強藥品、醫療器械使用環節監管。嚴格執行醫療機構藥品監督管理辦法和醫療器械使用質量監督管理辦法,嚴把購進、驗收、貯存、養護、調配及使用各環節質量關。加強植入性等高風險醫療器械管理。及時報告不良反應/事件。嚴格執行憑處方銷售處方藥規定。加強麻醉藥品、精神藥品處方管理。實現覆蓋藥品及醫療器械生產、流通、使用全過程、全品種、全項目的監督抽樣檢驗,對化妝品生產企業監督抽檢保持在90%以上。
按照新制修訂的食品標識管理制度,對食品實施質量標識管理。建立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全過程追溯協作機制,以責任主體和流向管理為核心、以追溯碼為載體、以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為手段,實現食用農產品“從農田到餐桌”全過程追溯管理。進一步完善覆蓋藥品全品種全鏈條的追溯系統。
嚴格而又慎審互聯網食品經營、網絡訂餐等新業態監管。開發互聯網食品藥品銷售監測平臺,實施互聯網食品藥品銷售“以網管網”工程,加強互聯網食品藥品信息服務和交易行為監管。落實網絡平臺食品經營資質審核責任,完善網上交易在線投訴和售后維權機制。
全力推進食品藥品質量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對食品藥品質量安全守信者激勵,對失信者懲戒。做好我省食品藥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作為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雙試點”工作。落實湖北省《食品藥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實施方案》《食品藥品安全信用等級評定管理辦法(試行)》,依據日常監管和行政處罰結果,評定食品藥品生產經營者的守信、基本守信、失信、嚴重失信四個等級,及時公開失信、嚴重失信的“黑名單”。與全省社會信用平臺銜接,積極向有關部門推送,實行聯合懲戒。及時將食品藥品質量安全失信信息錄入全國社會信用系統,并通過國家企業信息用信息公示系統(湖北)向社會公示。
鼓勵社會監督,健全完善食品藥品安全12331投訴舉報體系,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對舉報人的信息予以保密,落實舉報獎勵專項資金,獎勵有功投訴舉報人員。
加強日常監管與行政執法的銜接,懲治違害食品藥品安全的“潛規則”,嚴肅查處食品藥品安全違法案件。保持對食品藥品制假售假的高壓態勢,對各類犯罪行為實行“零容忍”,出重拳,暢通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機制。
“公開是常態、不公開是例外”。全面公開行政許可、日常監管、監管抽檢、檢查核查、執法處罰信息。
(六)打造食品藥品安全應急處置體系。
以提升能力為核心,以信息化建設為支撐,全面加強食品藥品安全應急管理工作,加快構建指揮有力、反應靈敏、協調有序、處置高效的應急處置體系。
1.健全應急管理機制。按照職責明確、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要求,建立完善監測預警、應急保障、社會動員和總結評估等機制。推進跨區域跨部門應急協作、信息通報等機制建設。編制食品藥品安全應急預案,統籌安排各級各類應急預案制修訂、演練和培訓等相關工作,健全應急預案體系。完善突發事件、事故的防范應對規章制度,提高應急管理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水平。督促指導食品藥品生產經營者健全應急管理機制建設,增強生產經營者隱患排查治理和突發事件防范應對能力。選擇部分市州局開展食品藥品安全應急管理試點,總結經驗,整體推進全省系統應急管理工作。
2.提升監測預警能力。加強食品藥品安全輿情監測系統建設,提高輿情監測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實現對輿情信息24小時不間斷監測,實現對突發事件信息的早發現、早報告、早預警。建立健全跨地區、多部門的信息共享機制,提高從監督抽檢、風險監測、不良反應事件監測、投訴舉報等多渠道、多途徑獲取相關信息及組織核查處理能力。
3.強化應急處置。建立健全食品藥品安全應急指揮決策系統、預警信息報告系統、響應處置系統、信息發布系統、結果評估系統,提高應急指揮決策、動員組織協調效率。加強應急隊伍建設,建立以食品藥品監管隊伍為基本力量,以檢驗檢測、審評核查等技術支撐隊伍為專業力量,以協管員、信息員和志愿者、行業協會組織為補充的食品藥品安全應急隊伍體系,完善應急隊伍梯次建設。建立覆蓋全省系統各領域的食品藥品應急管理專家庫,加強和規范專家庫的管理,充分發揮專家組在突發事件防范應對工作中的作用。
食品藥品安全應急處置體系項目
1.加強應急隊伍和裝備建設能力。建設食品藥品功能完備、標準統一、互聯互通的應急平臺體系。建設連接國家、覆蓋省、市、縣、輻射鄉鎮(街道)的食品藥品安全突發事件信息直報網絡和輿情監測網絡。
2.建設我省應急演練機構,并爭取納入國家10個區域中心機構之一。
4.開展應急培訓演練。編制食品藥品安全應急管理培訓指導大綱,將應急管理課程納入全省系統培訓計劃,分門別類、分層級對各級政府相關負責人、監管部門和技術機構的相關人員進行應急管理知識和技能培訓,督促生產經營者開展應急管理相關培訓。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食品藥品安全應急知識科普宣教活動和實戰演練,各級監管部門編制的應急預案至少每2年演練一次。
(七)強化食品藥品安全能力提升體系。
1.實現基層裝備建設的標準化。實施基層食品藥品監管所標準化建設項目,統籌合理布局基層監管所,注重基層監管所基礎設施和執法裝備建設,不斷夯實基層基礎。到“十三五”中期,標準化基層監管所覆蓋率達90%,更高層次的示范化基層監管所達30%。落實有關建設標準,逐步實現各級食品藥品監管機構的業務用房、執法車輛、執法裝備配備的標準化。淘汰更新落伍技術設備。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全國食品藥品監管機構執法基本裝備配備指導標準(2014-2020年)》規定,鄉鎮基層監管機構需配備“基本執法類、取證工具類、快檢裝備類、應急專用類”四大類裝備。結合我省基層監管實際,基層監管機構應至少達到“九個一”標準:一處相對獨立的辦公場所、一部投訴舉報電話(含移動終端)、一臺執法車輛、一套抽樣工具包(內含暗訪取證設備、中心溫度計、濕度測量儀、紫外照度儀、紅外測距儀)、一個快檢箱、一臺多功能一體機、一臺攝像機、每人一臺電腦,一套辦公桌椅。加大對基層執法裝備配置的指導和支持力度,提高執法裝備配備標準化水平。認真落實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關于加強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及其派出機構食品安全執法規范化的指導意見》。
基層能力標準化建設項目
1.按照《全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執法基本裝備配備指導標準》,重點加強縣級監管機構及鄉鎮(街道)派出機構執法基本裝備、執法取證裝備、快檢裝備的配備。到“十三五”末,基層機構執法裝備標準化配備率達到90%,基層執法人員全部配備移動執法終端、現場取證設備。
2.按照《食品藥品監管鄉鎮(街道)派出機構辦公業務用房建設指導意見》,加強鄉鎮(街道)派出機構基礎設施建設。到“十三五”末,業務用房達標率達到80%。
3.推進縣級監管機構配備食品快檢車,鄉鎮派出機構配備快檢設備或建設快檢室,提高基層快檢篩查能力。
2.實現監管方式的科技化。完善食品藥品安全科技創新體系,編制食品藥品科技創新規劃,研究完善湖北省食品藥品科技管理辦法,建立激勵機制,鼓勵開展質量安全標準、全過程控制技術、追溯技術、檢驗檢測技術、風險評估分析技術等方面的研究,促進食品藥品質量安全科技成果轉化為監管能力,為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提供支撐和引領。
3.實現監管方法的信息化。制定并落實“十三五”全省系統網絡安全和信息化發展規劃。大幅提升信息化水平,全面升級改造湖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一個中心五大平臺”,即全省食品藥品監管大數據中心和綜合監管、風險監測、應急處置、社會共治和信息服務平臺。建立食品藥品產品、生產經營者基礎數據庫和誠信數據庫,加強對各類數據的匯集、整合、分析和利用。完善快捷方便的行政執法平臺,開發應用便攜式移動執法工具。力爭到2018年實現規模以上食品藥品生產經營單位及從業人員信用檔案電子化率達到100%。加強信用信息征集,完善信用管理平臺,與全省社會信用平臺無縫對接、共享公開,為分級監管、信用監管奠定基礎。著力構建橫向聯通有關業務部門、縱向貫通到鄉鎮監管所的縱橫聯動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建設完善互聯互通審批、日常監管、抽查檢驗、執法辦案、監測預警、輔助決策、應急指揮、投訴舉報和公共服務等信息系統。積極申報與國家食品安全信息平臺重大工程配套的全省食品安全監管信息化項目,并與之同步推進。充分利用云計算、大數據和“互聯網+”技術、資源,對接“楚天云”“以機器換人”,初步建成食品藥品安全質量源頭可溯、全程可控、風險可防、責任可究、公眾可查信息化系統,實現智慧監管。加大網絡安全及網絡基礎設施投入,完善安全保障和信息化基礎設施。
4.基本實現監督檢查的職業化。以貫徹國務院《關于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制度改革的意見》精神為契機,以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為抓手,結合執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專業技術類公務員管理規定(試行)》,整合食品藥品技術審評、檢驗檢測、現場檢查、技術研究及日常監管、行政執法等手段,分省、市兩個層級,探索建立食品藥品安全職業化檢查員隊伍,明確食品藥品安全綜合監督檢查的機構設置、職能配置、資格準入、管理機制、保障措施,細化職業檢查員的人才引進、考試錄用、履職盡責、培訓教育、考核獎懲辦法,并與第三方檢查服務相銜接,實現食品藥品由對“生產經營者或機構”的粗放式監管向以“產品為中心”的精準監管改革轉變,真正實現食品藥品安全監督檢查的專業化、職業化。
1.貫徹國務院《關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6號)精神,在食品藥品安全領域實行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建立并實施基層管理人員崗位補貼和檢驗檢測人員接觸有毒有害物質的崗位防護津貼制度。
2.積極爭取在湖北設立國家區域性的食品藥品管理、審評和監測稽查分中心。
建立完善省、市、縣三級食品及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行政許可技術審評體系,形成與審批權限相匹配的技術審評保障能力,滿足日常監管和行政執法的技術支撐需求。圍繞承接國家相關審評事權和服務我省醫藥產業發展,加快推動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審評核查能力建設,建立健全審評標準,規范審評制度。大力引進學術帶頭人和高層次人才,注重優秀中青年技術骨干培養,培養一批在相應領域有重要影響的科技創新團隊,支撐食品藥品安全重點實驗室和高水平檢驗檢測、技術審評項目建設。采取多種合理有效措施,留住人才,鼓勵人才向監管一線流動。
5.基本實現檢驗檢測的現代化。制定并落實“十三五”全省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體系建設規劃。全面完成國家三大區域性檢驗檢測中心建設任務,即省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新建工程(含一期、二期),省藥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省生物制品檢定所建設)、湖北醫療器械檢驗中心二期工程(3米法電磁兼容監測室),爭創3至5個國家級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重點實驗室。省內生產的保健食品檢驗能力達到100%,省級檢驗檢測機構的藥品標準全項檢驗能力達到100%,市場常用醫療器械檢驗能力達到95%。推動市級食品藥品檢驗檢測機構根據地方特點,設置并建成區域性檢驗檢測中心。推進大別山(黃岡)食品藥品監督檢驗檢測中心建設,整合大別山試驗區和長江中游城市群食品藥品檢驗檢測資源,為大別山革命老區和長江中游城市群部分地區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及產業健康快速發展提供有效技術支撐。推進縣級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資源整合,形成食品檢驗檢測統一平臺,100%的縣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配備食品藥品快速檢(監)測室(車)。通過政策引導和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方式,促進第三方檢驗檢測機構發展。逐步形成“省級強龍頭、市級創特色、區域相配套、縣級大整合、基層重快檢、社會為補充”的檢驗檢測體系。
食品藥品安全檢(監)測能力提升項目
1. 在省級層面:湖北省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在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等領域的檢測能力達到國內領先、國際一流水平。能夠按照國內標準開展全項目檢驗,按照國外先進標準和國際標準開展主要項目檢驗,具備一定的國際檢測市場競爭力。通過資質認定的檢測能力達到2000項,形成年完成3-4萬批次樣品的檢測能力。建成省級重點實驗室和國家重點實驗室,具備開展食品中未知物的篩查確證鑒別及方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與評估、食品安全檢測及快速檢測、食品真實性鑒定及追溯性、食品安全標準及技術規范體系、食品產業發展,食品安全科普知識宣傳體系等方向上的科學研究能力。具備突發食品安全事件技術調查能力及指導全省食品相關領域檢驗檢測工作。
湖北省藥品監督檢驗研究院。在藥品、化妝品、生物制品、藥品包裝材料、輔料和食品、保健食品等領域的檢驗檢測能力達到國內領先、國際一流水平。具備藥品檢驗檢測技術咨詢與培訓、新藥研究、中藥植物物種保護、藥品包裝材料藥用輔料檢測、潔凈度檢測、藥品質量安全評價體系研究、藥品和食品質量安全標準制定與提高能力;具備藥品監督抽驗、標準復核、非標檢驗、評價檢驗、注冊檢驗、快速檢測和食品藥品重大突發事件的應急檢驗等技術監督、支撐和服務能力;具備藥品標準及檢驗檢測技術研究、指導、服務能力。建設國家重點實驗室和數字化中藥標本館。具備中藥質量控制方法與技術研究、藥用植物及湖北地方藥材的質量控制和藥品快檢技術開發能力。進一步提升人用生物制品如細菌及病毒類疫苗、血液制品、細胞因子以及其他生物活性制劑的檢測能力。建設信息化、智慧化藥檢。
湖北醫療器械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增加承檢項目至400 項,具備醫用超聲產品的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產品注冊標準的全檢能力和生產、經營、使用常用醫療器械監督檢驗能力;具備突發事件技術應急處置能力,建成國內一流的醫療器械檢驗機構。構建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重點實驗室。
2.在市級層面:食品檢驗機構方面。重點滿足食品監管的技術保障要求,為日常監管和應急處置提供必要和可靠的技術支撐,基本能夠按照國家標準進行全項目的檢驗。能夠跟蹤、研究和應用國內先進的食品安全檢測技術;應對轄區內突發食品安全事件,開展食品相關檢驗方法研究;對轄區內的縣級食品檢驗機構進行技術指導和培訓。鼓勵有條件的市級食品檢驗機構創建省級重點實驗室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重點實驗室。武漢市食品化妝品檢驗所功能定位參照省級食品檢驗機構。
藥品檢驗機構方面。重點滿足藥品監管的技術保障要求,為日常監管和應急處置提供必要和可靠的技術支撐。藥品檢驗參數覆蓋藥典及相關國家標準參數的85%以上,能夠應對轄區內突發藥品安全事件,開展藥品檢驗方法及藥品快檢技術研究。鼓勵有條件的市級藥品檢驗機構創建省級重點實驗室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重點實驗室。武漢市藥品醫療器械檢驗所功能定位參照省級藥品檢驗機構。
3.在縣級層面:全面推進縣級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資源整合。建成一批具有技術輻射功能的檢驗檢測中心,能夠承擔轄區內食品監督抽檢、專項抽驗、食品安全突發事件中的應急檢驗及部分對時限要求較高的技術指標、不適宜長途運輸或長時間儲存的品種以及區域特色食品的檢測,承擔相關信息的收集和上報;負責藥品快速監測車運行。覆蓋基層食品藥品日常監管需求,具備食品藥品常規檢驗項目的檢驗檢測能力。鼓勵區域食品檢驗檢測中心按照市級食品藥品檢驗機構分中心的模式進行建設管理。
對于縣級食品檢驗機構,能夠按照國家標準開展常規微生物項目(菌落,大腸菌群,霉菌,金黃色葡萄球菌,沙門氏菌)、重金屬、理化項目(重量分析,容量分析,色譜分析,光譜分析)的檢測。建立規范的快速檢驗室,能開展常規理化、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等項目的快速檢測。承擔對檢驗檢測時限要求較高的技術指標、不適宜長途運輸或長時間儲存品種以及縣域特色食品的檢測任務。
4. 第三方食品檢驗檢測機構:建立完善科學評價體系,探索檢驗檢測市場化服務,綜合考量社會上其他食品檢驗檢測機構的技術、能力、質量、價格、信用等情況,通過政府采購程序招標購買服務。
6.實現監管執法的規范化。建設規范化、專業化的食品藥品監管執法隊伍,完善稽查執法機制,理順各級食品藥品監管機構行政執法職責分工。規范、細化食品藥品安全行政執法案件辦案程序,實現執法程序和執法文書標準化、規范化。細化、量化自由裁量的范圍、種類和幅度。完善重大案件督查督辦機制,制定出臺案件通報、分析和督查督辦相關規定,加大對重大案件查辦工作的協調指導和督辦力度。探索建立重大案件查辦有功單位和個人表彰獎勵制度。實施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建立覆蓋省、市、縣、鄉四級稽查辦案電子系統。健全省級稽查員制度,完善稽查辦案人才庫和專家庫。提高稽查執法人員專業化水平,逐步提高食品、藥品、公共衛生、法律等相關專業執法人員占比。制定稽查人員培訓工作規劃,開展稽查執法人員輪訓和不定期培訓,全省稽查人員培訓率達100%。
完善上下聯動、區域聯防、部門配合的“大稽查”執法格局,探索開展跨區域聯合辦案、交叉辦案。建立覆蓋全程、無縫對接的跨部門跨區域聯動辦案機制和行刑銜接機制,加強食品藥品安全領域刑事案件會商,推動落實國家五部委行刑銜接工作辦法,規范證據規格,統一鑒定認識,落實證據互認,暢通辦案渠道,提高打假效能,健全落實法律適用、涉案物品檢驗認定與處理、辦案經費等協作配合保障機制。在省、市(州)公安機關基本建立食品藥品安全犯罪偵查機構的基礎上,推動縣(市、區)公安機關設立打擊食品藥品安全犯罪專門機構。落實省公安廳向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派駐聯絡員制度。以省檢察院為主導,完善食品藥品行政處罰案件向省行刑銜接工作信息共享平臺的“一案一錄入”。
根據我省食品藥品安全狀況,每年選取若干個群眾反映強烈的重點產品、關鍵環節、突出問題,集中時間、集中精力,全面開展專項整治。完善包括日常檢查、飛行檢查、體系檢查的食品藥品監督檢查機制,整合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稽查、檢查隊伍,探索建立以檢查為統領,集日常監管、風險防范、案件調查、行政處罰、案件移送于一體的行政執法工作體系。探索重大食品藥品違法犯罪案件“處罰到自然人”,督促生產經營者法定代表人、自然人、相關責任人切實履行食品藥品安全主體責任。加強監督執法人才梯隊建設,建立省、市、縣人才儲備庫。實施全省食品藥品監管系統全員培訓和“能力大比武”計劃,切實提升監管水平和能力。
7.實現監督抽檢的問題導向化。在擴大食品藥品監督抽檢覆蓋面的基礎上,始終不渝地堅持問題導向,著力提高問題發現率。
統一管理,全面覆蓋。承接國家食品藥品年度監督抽檢計劃,完成中央轉移支付的監管抽檢任務,實施省本級監督抽檢,歸口管理市(州)及縣(市、區)監督抽檢,延伸對食品藥品快速檢測的管理,規范第三方檢驗檢測。食品抽驗量達到4 份/千人(平均每份樣品檢驗項目不少于15 項)。到“十三五”末全省食品檢驗量達到24萬批次/年。充分利用快檢進行樣品初篩,問題檢出率不低于10%。
科學分工,突出重點。落實本規劃主要任務中“過程控制體系”的有關省、市(州)、縣(市、區)食品監督抽檢的分工,突出食品中的大型企業生產經營且在全國流通的品種、省內全部食品生產企業品種、現場制售品種及農藥獸藥殘留項目,突出藥品中的高風險品種及基本藥物目錄品種。
問題導向,避免重復。運用抽檢經費的績效考核,對不能、不敢、不據實發出不合格報告書的承檢單位進行整頓、退出,對只作簡單項目檢驗的不合格報告書進行約束限制,依托國家、全省抽檢平臺清除重復抽驗。
鼓勵創新,綜合利用。鼓勵以發現問題為目的研究性抽檢,支持執法抽驗、對快檢篩查出的涉嫌不合格食品藥品依法及時驗證。系統處置問題產品,統籌監督抽檢與風險監測,綜合分析食品藥品質量安全狀況,配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探索開展國家食品藥品安全評價性抽檢,按照法規要求全面及時公開不合格產品。
8.實現對外交流合作的國際化。引導食品藥品生產經營者“引進來”與“走出去”,加強對外開放與合作,發揮湖北食品、生物醫藥、高性能醫學診療設備的產業、區位、比較優勢,深度融入國家“一帶一路”和長江經濟帶戰略。“一帶一路”長江經濟帶既是經濟帶、產業帶,也是安全帶、監管帶。加強與國外食品藥品監管機構及重要國際組織合作,爭取加入相關國際組織。積極參與國際規則和標準制定,應對國際食品藥品突發事件,加強進出口食品藥品檢疫檢驗和監管,爭取更多批次派員參與食品藥品境外體系檢查,全面完成國家交辦的《國際藥典》編纂和翻譯,采取措施促進湖北地道藥材及其中成藥規模化打入國際市場。加大人員境外培訓力度。創設食品藥品安全“東湖國際論壇”,推動監管制度、理念、方法、標準與國際接軌,為促進全球食品藥品安全治理發出“湖北聲音”,提供“中國方案”。
(八)構建食品藥品安全社會共治體系。
制定《深入推進食品藥品安全社會共治的指導意見》,建立多方參與的食品藥品安全共治機制,形成政府治理、生產經營者誠信、行業自律、群防群治的社會網絡。積極推進食品安全城市創建活動,爭取到“十三五”末期,全省創建省級食品安全示范城市50家。持續實施餐飲安全治理行動三年計劃(2014-2017年),扎實推進農產品、進口食品、食用林產品、水產品、餐飲器具及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和“三小一市場”整治等“六大提升工程”,著力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危害嚴重的突出問題,切實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1.黨政推動。健全食品藥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強化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統籌規劃、督查考核、制度建設等方面的職責定位,以創建活動和“六大提升工程”為載體,充分發揮其綜合協調作用,督促各級黨委政府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健全部門間、區域間協調聯動機制,加強食品藥品安全信息通報、異地檢查、委托監管、聯合執法、行刑銜接、隱患排查、事故處置、宣傳教育、打擊犯罪等方面的協調聯動。
建立食品藥品安全長效宣傳機制,廣泛開展“食品安全宣傳周” “安全用藥月”“12331主題宣傳”“食品藥品安全開放日”等多種形式的宣教活動,加強食品藥品科普宣傳陣地建設,深入普及食品藥品安全法律法規及安全知識,切實增強公眾的分辨能力和監督能力。發揮各級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作用,定期組織相關群體代表對重點產品、重點區域、重點環節開展監督檢查。發揮消費者協會、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其他民間組織、志愿者隊伍的作用,引導、約束、監督食品藥品生產經營者安全生產、誠信經營。鼓勵通過公益訴訟、依法適用簡易民事訴訟程序等方式支持消費者維權。
2.生產經營者主動。完善食品藥品生產經營者質量安全自查報告制度,落實食品藥品安全公開承諾制度,自覺接受監管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健全食品藥品安全責任人約談制度,督促生產經營者負責人加強質量管理和自查,整改存在問題。引導食品藥品生產經營者實施符合各自特點的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HACCP)、ISO22000和GMP、GSP等質量管理規范。加強食品藥品生產經營者和從業人員教育培訓,強化法律意識、誠信意識、安全意識、責任意識,落實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建立、完善和培育重要產品和環節的行業協會,加強對行業協會的引導,保持和增強行業協會在食品藥品安全上的政治性、先進性、群眾性。支持行業協會制訂行規行約、自律規范和職業道德準則,建立健全獎懲機制。提高食品藥品安全從業人員素質,對食品藥品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和主要從業人員,開展食品藥品安全法律法規、職業道德、安全管理等方面培訓。學習借鑒先進地區食品藥品行業協會經驗,切實發揮其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監督功能,促進行業自律。
3.市場聯動。健康發展的產業是食品藥品安全長治久安的根基。按照“在監管中強化服務能力、在服務中提升監管水平”的要求,圍繞保障食品藥品安全,完善產業政策,引導兼并重組,促進資源向優勢生產經營者集中,助推產業健康發展,提高食品藥品質量安全水平和產業規范化、規模化、集約化。要以技術審評為杠桿,著力“扶優一批”,建立健全事前介入指導、全程跟蹤幫扶等服務機制,精準對接、精準服務食品藥品產業,推動其融入國家“一帶一路”和長江經濟帶戰略,全面加強對外開放與區域合作,塑造開放型經濟發展新優勢,力爭到“十三五”末,推動我省食品藥品產業值超過2萬億。要以“高標準”為門檻,著力“提升一批”,鼓勵和推動藥品生產企業兼并重組,推動湖北醫藥產業從多、小、低、散的生產經營者組織結構向集約化、規模化轉型,從單一產業優勢向多元產業共同發展轉型,從仿制向仿創結合轉型,從傳統營銷向現代化新型商業模式轉型。要以懲治違法為手段,著力“淘汰一批”,以監管執法為手段,嚴厲懲處食品藥品違法行為,堅決將責任意識、質量意識和守法經營意識淡漠,甚至見利忘義、造假制劣以及低、小、散的生產經營者淘汰出去,努力實現整治一個問題、規范一個領域、促進一個產業。
充分利用炎帝神農和醫圣李時珍故鄉、鄂西“天然藥庫”等人文、歷史、自然條件,加快中藥材種植基地建設,提高中藥材生產質量,促進現代中藥產業發展。將促進現代中藥產業發展因地制宜納入當地精準扶貧工作之中。發揮我省生物醫藥資源優勢和科研優勢,加強生物制藥和化學合成創新藥物研發,積極培育生物能源和生物材料等生物產業的發展,逐步形成創新體系完善、產業特色鮮明、布局科學合理的國家綜合性生物產業研發、生產和出口基地。
4.公眾互動。深入實施食品藥品監管信息“陽光工程”,及時公開抽檢、檢查、案件等信息,廣泛接受公眾監督。在新華網、中新網湖北頻道官方微博上開辟食品藥品安全知識討論專區,開通用好“湖北食品藥品監管”政務微博,與網民形成有效互動。加強輿情分析員隊伍建設和網絡輿情研判引導,為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開發公眾服務平臺,建設全省統一的網上公眾服務集群,實現網上辦事大廳的可配置式管理和場景式服務,設置辦事向導、政策咨詢、投訴舉報、信息查詢、在線訪談、網上信訪等模塊,方便公眾網上辦事。
建立與新聞媒體的互動合作機制,設計媒體監督載體,策劃媒體互動節目,用媒體的力量推動食品藥品安全工作。支持新聞媒體開展輿論監督,客觀及時、實事求是反映食品藥品安全問題。宣傳主管部門要加強媒體自律、有序監督的規范與指導,防止惡意制造、傳播和炒作虛假食品藥品安全信息的行為。加強新聞宣傳工作制度建設,進一步完善食品藥品安全新聞發布機制,嚴格執行重大新聞統一發布。
優化投訴舉報管理運作模式,建立統一的食品藥品投訴舉報受理平臺和處理機制,落實食品藥品安全有獎舉報制度,充分調動公眾參與食品藥品安全治理的積極性、主動性。
四、重大項目
根據“十三五”食品藥品安全發展目標和主要任務,實施一批重大項目,估算總投資71.29億元。
1.技術支撐綜合能力提升項目。推進各級檢驗檢測機構基礎設施、儀器設備全面達標,重點完成國家三大區域性檢驗檢測中心建設任務,即省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遷址新建工程(含一、二期),省藥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含省生物制品檢定所建設)、湖北醫療器械檢驗中心二期工程(含3米法電磁兼容監測室)。建設具有國內領先、國際一流水平的食品藥品安全國家重點實險室,需投資8億元;全面推進縣級檢驗檢測資源整合,需投資3.15億元;建成省藥品不良反應監測系統項目,投資0.5億元。以上項目估算總投資約11.65 億元。
2.基層監管能力提升項目。按照《全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執法基本裝備配備指導標準》和《食品藥品監管鄉鎮(街道)派出機構辦公業務用房建設指導意見》要求,為縣級監管機構及鄉鎮(街道)派出機構配備執法基本裝備、執法取證裝備、快檢裝備和應急裝備,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力爭到“十三五”期末,全部縣級食品藥品監管機構及鄉鎮(街道)派出機構主要執法裝備和業務用房達到相應標準,滿足執法基本需要;60%的鄉鎮(街道)派出機構達到更高層次的示范所標準。以上項目估算總投資約50億元。
3.信息化建設項目。加強頂層設計,建設統一權威的全省食品藥品監管大數據中心和信息化監管平臺,優先建立覆蓋全省的食品藥品基礎信息數據庫,基本實現全省范圍信息互聯互通、資源共享。加大移動互聯技術應用,廣泛應用食品藥品監督執法移動執法終端。研究建立風險預警系統和食品電子追溯系統。以上項目估算總投資約8億元。
4.縣級食品快檢車、藥品快速監測車配備項目。順應食品藥品監管工作發展需要,持續實施“十二五食品藥品安全規劃”中的項目,全省各縣級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配備食品快速檢測車,各市(州)配備藥品快速監測車,為基層提供快捷、便利、精準的監管技術手段和工具。項目估算總投資約1.64億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主動爭取各級黨委、政府的重視和支持,建立規劃落實責任制,對本規劃確定的發展目標、主要任務和重點項目工程,按照職責分工,細化目標,分解任務,倒排時間,有序實施。
(二)加大經費投入。
落實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落實公共財政向民生領域傾斜的政策要求,將食品藥品監管及安全經費和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投資納入各級政府預算,建立財政投入保障穩定增長機制。加強財務管理,規范財務行為,嚴肅財經紀律,把食品藥品安全及其監管的財政資金全部納入績效管理和評價,確保并提高資金使用績效。
(三)強化考核評估。
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建立規劃實施的評估考核制度,適時對規劃的執行展開監測、評估和督查。加強規劃實施的信息公開,主動接受社會監督。要結合年度考核、專項檢查等,加強對規劃推進落實情況的督查督導,確保本規劃各項任務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