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機關各處室:
《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小攤點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于2017年12月1日經山西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二次會議通過,將于2018年5月1日起施行。為做好《條例》的宣傳貫徹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面加強宣傳培訓
(一)集中開展宣傳普及活動。采取張貼懸掛宣傳畫,發放宣傳彩頁,開辟宣傳專欄等形式,開展《條例》進學校,進社區,進集貿市場,進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和小攤點(以下簡稱“三小”)活動,將宣傳《條例》與各種食品安全宣傳活動或載體有效結合,大力宣傳《條例》頒布實施的意義,及時將《條例》新內容、新制度、新要求向社會公眾宣講,促進行業自律,引導公眾參與監督,為《條例》的順利實施營造有利氛圍。
(二)加強專題培訓研討。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組織開展《條例》專題培訓,確保執法人員熟練掌握“三小”許可備案要求、從業規定、從業要求等內容,做到全面學習、深刻領會、應知盡知,能夠準確熟練運用《條例》規定實施監管。各市局、縣(市、區)局要強化對“三小”從業人員的培訓指導和誠信教育,引導“三小”按照《條例》要求許可或備案,使其全面明確生產經營要求和法律責任規定,增強其其食品安全意識、誠信守法意識和自律意識。
二、建立健全管理工作機制
(一)制定配套制度。針對“三小”監管要求,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與辦法,有效做好實施銜接,確保有關要求落到實處。省局制作食品小作坊許可證、食品小經營店備案證、食品小攤點備案卡格式要求及樣式(見附件)。各市局、各縣(市、區)局要結合實際,及早出臺“三小”許可、備案的具體辦法,明確本地區“三小”許可、備案的程序、監督管理要求和便民舉措等,確保《條例》實施后各縣(市、區)局可以正式開展“三小”許可、備案工作。要及時清理與《條例》沖突的規范性文件。
(二)強化“三小”服務。推動縣(市、區)人民政府為“三小”生產經營提供服務,改善其生產經營環境,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網絡,鼓勵和支持其改進生產經營條件,創建地方品牌。要推動縣(市、區)人民政府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劃定適宜食品小攤點經營的區域和時段,確定幼兒園、中小學校周邊禁止食品小攤點經營的范圍,并向社會公布。組織食品安全工作人員和食品安全監督員開展現場巡查,排查安全隱患。
(三)全面摸底調查建檔。要對轄區內的“三小”進行逐戶調查摸底,全面掌握基本情況,切實做到對監管對象“底數清、情況明”。在此基礎上,根據監管工作掌握情況,逐步建立“三小”食品安全信用檔案,記錄許可或者備案信息、日常監督檢查結果、違法行為查處等情況,確定監管的重點、方式、頻次和依法公布有關信息打下堅實的基礎。
(四)嚴格規范開展執法工作。建立對“三小”的日常監督檢查制度,制定本地區“三小”年度監督管理計劃。認真組織實施年度計劃,對“三小”生產經營的食品等進行抽樣檢驗與快速抽查檢測,切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依法查處“三小”違法行為。嚴格按照政府信息公開規定,及時公布“三小”違法行為查處等方面的信息。
三、有關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各市局、各縣(市、區)局要高度重視《條例》的貫徹實施工作,把其作為當前食品監管的重點工作擺在突出位置,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狠抓落實。要充分發揮積極性、主動性,結合本轄區監管實際,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工作方案,明確責任主體,細化工作舉措,逐項倒排工作時間表,明確時間節點和具體責任人,做好《條例》實施的各項準備工作。
(二)主動溝通協調,強化社會共治。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以《條例》實施為契機,積極向當地政府匯報有關情況,積極爭取人力、財力、物力和政策支持,為落實“四個最嚴”和“四有兩責”要求提供組織保障、經費保障和制度保障。要推動構建形成政府監管、企業自律、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食品安全社會共治格局。
(三)加強督促檢查,及時總結反饋。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加大對《條例》貫徹實施的督促檢查力度,對轄區內實施情況開展評估總結,做到有方案、有落實、有督查,確保《條例》得到有效實施。要認真總結《條例》實施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解決建議,及時將有關情況上報省局。省局將適時對各地貫徹實施《條例》的情況進行督查。
山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8年2月24日
附件:
附件2.食品小經營店備案證格式要求及樣式
附件3.食品小攤點備案卡格式要求及樣式
附件1.食品小作坊許可證格式要求及樣式
《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小攤點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于2017年12月1日經山西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二次會議通過,將于2018年5月1日起施行。為做好《條例》的宣傳貫徹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面加強宣傳培訓
(一)集中開展宣傳普及活動。采取張貼懸掛宣傳畫,發放宣傳彩頁,開辟宣傳專欄等形式,開展《條例》進學校,進社區,進集貿市場,進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和小攤點(以下簡稱“三小”)活動,將宣傳《條例》與各種食品安全宣傳活動或載體有效結合,大力宣傳《條例》頒布實施的意義,及時將《條例》新內容、新制度、新要求向社會公眾宣講,促進行業自律,引導公眾參與監督,為《條例》的順利實施營造有利氛圍。
(二)加強專題培訓研討。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組織開展《條例》專題培訓,確保執法人員熟練掌握“三小”許可備案要求、從業規定、從業要求等內容,做到全面學習、深刻領會、應知盡知,能夠準確熟練運用《條例》規定實施監管。各市局、縣(市、區)局要強化對“三小”從業人員的培訓指導和誠信教育,引導“三小”按照《條例》要求許可或備案,使其全面明確生產經營要求和法律責任規定,增強其其食品安全意識、誠信守法意識和自律意識。
二、建立健全管理工作機制
(一)制定配套制度。針對“三小”監管要求,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與辦法,有效做好實施銜接,確保有關要求落到實處。省局制作食品小作坊許可證、食品小經營店備案證、食品小攤點備案卡格式要求及樣式(見附件)。各市局、各縣(市、區)局要結合實際,及早出臺“三小”許可、備案的具體辦法,明確本地區“三小”許可、備案的程序、監督管理要求和便民舉措等,確保《條例》實施后各縣(市、區)局可以正式開展“三小”許可、備案工作。要及時清理與《條例》沖突的規范性文件。
(二)強化“三小”服務。推動縣(市、區)人民政府為“三小”生產經營提供服務,改善其生產經營環境,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網絡,鼓勵和支持其改進生產經營條件,創建地方品牌。要推動縣(市、區)人民政府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劃定適宜食品小攤點經營的區域和時段,確定幼兒園、中小學校周邊禁止食品小攤點經營的范圍,并向社會公布。組織食品安全工作人員和食品安全監督員開展現場巡查,排查安全隱患。
(三)全面摸底調查建檔。要對轄區內的“三小”進行逐戶調查摸底,全面掌握基本情況,切實做到對監管對象“底數清、情況明”。在此基礎上,根據監管工作掌握情況,逐步建立“三小”食品安全信用檔案,記錄許可或者備案信息、日常監督檢查結果、違法行為查處等情況,確定監管的重點、方式、頻次和依法公布有關信息打下堅實的基礎。
(四)嚴格規范開展執法工作。建立對“三小”的日常監督檢查制度,制定本地區“三小”年度監督管理計劃。認真組織實施年度計劃,對“三小”生產經營的食品等進行抽樣檢驗與快速抽查檢測,切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依法查處“三小”違法行為。嚴格按照政府信息公開規定,及時公布“三小”違法行為查處等方面的信息。
三、有關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各市局、各縣(市、區)局要高度重視《條例》的貫徹實施工作,把其作為當前食品監管的重點工作擺在突出位置,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狠抓落實。要充分發揮積極性、主動性,結合本轄區監管實際,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工作方案,明確責任主體,細化工作舉措,逐項倒排工作時間表,明確時間節點和具體責任人,做好《條例》實施的各項準備工作。
(二)主動溝通協調,強化社會共治。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以《條例》實施為契機,積極向當地政府匯報有關情況,積極爭取人力、財力、物力和政策支持,為落實“四個最嚴”和“四有兩責”要求提供組織保障、經費保障和制度保障。要推動構建形成政府監管、企業自律、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食品安全社會共治格局。
(三)加強督促檢查,及時總結反饋。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加大對《條例》貫徹實施的督促檢查力度,對轄區內實施情況開展評估總結,做到有方案、有落實、有督查,確保《條例》得到有效實施。要認真總結《條例》實施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解決建議,及時將有關情況上報省局。省局將適時對各地貫徹實施《條例》的情況進行督查。
山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8年2月24日

附件2.食品小經營店備案證格式要求及樣式
附件3.食品小攤點備案卡格式要求及樣式
附件1.食品小作坊許可證格式要求及樣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