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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關于集中開展食品小作坊“百日攻堅”整治行動的通知(甘食藥監辦發〔2018〕66號)

   2018-06-07 740
核心提示:各市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蘭州新區衛計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甘肅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小攤點監督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
各市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蘭州新區衛計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甘肅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小攤點監督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施行一年來,全省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依法履職,積極開展食品小作坊摸底排查、整治規范、登記發證等一系列工作,查辦了一批違法違規案件,有效提升了我省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水平,但食品小作坊監督管理還存在思想認識不到位、登記發證率不高、登記管理不規范、排查整治不到位、行政處罰不嚴謹等突出問題,特別是無證生產、環境條件差、制售假冒偽劣、非法添加的“黑作坊”、“黑窩點”仍然存在,風險隱患比較突出。為深入推進《條例》的貫徹落實,進一步夯實基礎,強化監管,有效防范小作坊食品安全風險,根據2018年省局重點工作安排,決定在全省范圍內集中開展食品小作坊“百日攻堅”整治行動,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標
 
    通過整治行動的開展,進一步摸清食品小作坊底數、排查食品安全隱患,努力實現“三個一批、三個百分百,一個確保”的工作目標。即:采取“整頓規范一批、打擊取締一批、提升改造一批”的方法,消除監管盲區,實現食品小作坊登記建檔率100%,監督檢查率100%,整治規范率100%,確保《條例》的相關規定在各地落地生根,小作坊食品安全水平穩步提升。
 
    二、整治重點
 
    (一)取締無證生產的問題。依法取締未取得登記證而長期從事生產經營白酒、食用油、豆制品、面制品、肉制品等食品的小作坊。
 
    (二)整治生產環境條件差的問題。主要是生產場所及周邊環境條件惡劣,生產加工設施設備簡漏缺失,生產工藝流程不合理、人流物流交叉污染嚴重等。
 
    (三)整治不履行進貨查驗義務的問題。主要是進貨渠道不固定、索證索票不齊全、進貨查驗不記錄等。
 
    (四)整治高風險食品小作坊。重點整治生產加工白酒、肉制品等高風險食品的小作坊以及生產相對集中、覆蓋面大、受眾面廣的小作坊。
 
    (五)《條例》所禁止生產加工的食品。采用傳統釀制工藝以外的其他方法生產酒類、醬油和醋;接受委托生產加工或者分裝食品;乳制品(不含發酵乳)、飲料、冷凍飲品、速凍食品、罐頭制品、果凍食品;聲稱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專供嬰幼兒、孕產婦和其他特定人群的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
 
    (六)整治“黑作坊”的問題。查處取締使用非食品原料或回收原料及其它不符合要求的原輔料、超范圍超限量非法使用食品添加劑、制售假冒偽劣食品的“黑作坊”。
 
    三、工作任務
 
    各地要按照《關于開展農村食品安全治理的意見》和本通知要求,組織監管執法力量,上下聯動、以點帶面,突出重點、綜合施策,集中開展“百日攻堅”專項整治行動。重點要做好五項工作:
 
    (一)全面排查登記,取締無證生產,實現小作坊登記管理率100%。一是明確市、縣、所三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整治任務,采取分片包干、責任到人的方式,進村入戶、走街串巷地對食品小作坊進行排查,通過地毯式排查,徹底摸清轄區食品小作坊的數量、品種類別、基本條件、質量狀況等,做到情況明、底數清。對長期無證生產經營且生產環境條件惡劣,不愿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小作坊,要依法關停取締。二是各縣區局要建立食品小作坊登記管理機構、完善工作制度、理順工作流程、明確管理責任,結合當地實際制定相應的食品小作坊現場審查細則或規范,積極開展證前現場核查工作,組織工作人員進行一對一指導,督促其改善基礎設施、更新生產設備、維護設施設備、保持環境衛生,對符合條件的必須進行登記發證,建立“一坊一檔”,推行“負面清單”,實現食品小作坊登記建檔率100%。三是對《條例》出臺前已發放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的食品小作坊,經生產經營者主動申請,可注銷其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按《條例》要求發放食品小作坊登記證。在檢查過程中發現搬遷、變更或關停的小作坊,要及時更新完善檔案信息,及時變更登記信息。四是采取市場倒逼方式,禁止流通環節銷售食品小作坊產品,餐飲服務單位僅可使用經定量包裝的具有傳統和民族特色的食品,經營單位違法銷售使用小作坊產品的行為必須依法查處。
 
    (二)嚴格監督管理,規范行政處罰,實現小作坊監督檢查率100%。一是強化日常監管。各縣區局要統籌做好食品生產企業和小作坊的監管,科學制定監管計劃,明確監管責任。鄉(鎮)、街道的派出機構要加強對轄區內食品小作坊的日常巡查,嚴格監督食品小作坊落實《條例》相關規定要求,重點檢查小作坊生產條件保持、進貨查驗、食品添加、環境衛生、人員管理等情況,如實記錄檢查情況和處理結果等內容,確保食品小作坊監管全覆蓋,監督檢查率達到100%。二是突出專項檢查。專項檢查中發現食品生產加工行為對不符合規定的,要依照《條例》第七章法律責任相應條款進行處罰;對非法從事生產加工行為“黑窩點”“黑作坊”,發現一個、查處一個、取締一個;對有不良信用記錄的,要做為重點監管對象,加大檢查頻次;對發現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應當依法查封、扣押,責令召回已經售出的食品,銷毀或做無害化處理,并向廣大消費者公示。三是嚴格案件查辦。在“百日攻堅”行動中,健全快速反應機制和與相關部門的配合通報機制,對食品安全違法行為,要堅持零容忍、出重拳,加強對大案、要案的督查督辦,嚴懲違法犯罪行為。加大對無證生產加工食品的地下“黑作坊”查處力度,嚴厲打擊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原料生產食品、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虛假標注或涂改標簽標識等違法行為。特別突出面制品添加硼砂、利用雙氧水及工業火堿等有害物質發制漂白水產品、肉制品超限量添加亞硝酸鹽、使用病死豬肉、添加吊白塊生產食用腐竹、“地溝油”加工等非法行為的打擊力度。要及時處理群眾投訴舉報,嚴肅查處各類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及時移交司法機關,嚴禁罰過放行、以罰代刑。
 
    (三)強化服務理念、督促改造升級,實現小作坊整治規范率100%。各縣區局在整治行動中,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自主提升”的原則,以規范食品小作坊生產加工行為為著力點,采取疏堵結合的辦法,對目前分布散、規模小、條件差、隱患大的食品生產加工單位,采取“集中加工”、“股份聯合”和“升級轉型”等運作模式,引導分散的豆制品、肉制品等食品小作坊相對集中起來,統一監督管理、統一出廠檢測,以保障小作坊食品質量安全和市場供應;可選擇條件較好,積極性較高的小作坊進行部分提升改造,按品種樹立起一批生產條件好、質量意識強,規范經營的“示范店”,起到示范引領的作用;鼓勵具備一定實力的食品小作坊,加大資金投入,改善生產環境、更新設施設備、采用先進技術,提升管理水平、強化檢測能力、全面提升改造,向規模化、標準化的食品企業發展,經申請達到食品生產許可條件,發放食品生產許可證,真正起到示范帶動、分批提升、全面規范的作用,實現食品小作坊整治規范率100%的目標。
 
    (四)加強制度落實,履行主體責任,實現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全面提升。一是嚴格落實進貨查驗及記錄制度。食品小作坊采購本省生產及銷售的食品原輔料及食品添加劑必須索取“電子一票通”及產品檢驗合格證明,直接從外省采購的食品原輔料及食品添加劑必須索取食品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復印件、產品檢驗(檢疫)合格證明以及信息完整準確的購貨票據。二是落實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加強對食品生產加工各環節的管控,每月對食品安全管理及各項制度落實情況進行自查,增強自律意識,縣區監管部門要定期對自查情況進行核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置,監督食品小作坊進一步落實主體責任。三是加強食品添加劑使用管控。加強從業人員教育培訓,嚴格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組織生產,做到精確稱量、認真記錄,嚴格落實“五專”管理,并將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在生產場所醒目位置進行公示,堅絕杜絕憑經驗憑感覺隨意添加的行為。
 
    (五)加大抽檢力度,實施風險防控,確保小作坊食品質量安全。各市州及縣區局要加大對食品小作坊的快速檢測和監督抽檢力度,制定專項整治抽檢計劃,依法開展專項監督抽檢,對消費者反映較多和本行政區域內消費量大的食品,應當重點抽樣檢驗,并公布檢驗結果。要切實加強監督抽檢后處置工作,按照“打與治、治與扶、扶與建”相結合的原則,以抽檢監測發現存在普遍性、區域性、系統性的問題為突破口,找準各類食品的風險點,制定防控措施,督促食品小作坊落實主體責任,食品小作坊生產的產品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的應當立即停止生產銷售并及時召回不合格產品,切實發現和解決“兩超一非”、農獸藥殘留,菌落總數、大腸菌群超標等突出問題,采取有力措施,該整改的整改、該查處的查處、該關停的關停,實現整頓一類產品,規范一個行業的目標。
 
    四、整治安排
 
    主要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部署動員階段(6月20日前)
 
    各市州、縣區局要要結合本行政區域實際,制定食品小作坊“百日攻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明確整治工作的重點和目標任務。并做好廣泛的宣傳動員工作,充分利用新聞媒體開展輿論宣傳,宣傳《條例》和食品小作坊專項整治工作的意義、目的和任務,接受社會監督。
 
    (二)專項整治階段(6月15日-8月20日)
 
    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按照整治工作方案,明確工作責任,細化工作分工。對轄區內食品小作坊進行全面排查,規范登記、從重從快查處無證生產、非法生產、非法添加等行為,確保專項整治任務的順利完成。
 
    (三)總結驗收階段(8月20日—9月10日)
 
    各市州局對專項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系統總結,包括基本情況、主要做法、問題與不足等情況,形成書面材料(含附件)于8月30日前將專項整治工作總結上報省局食品生產監管處。省局擬于7月份組織召開食品小作坊整治工作現場推進會,并適時組織督查組對各市州局專項整治和《條例》落實情況進行督查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開展食品小作坊專項整治工作是踐行“四個最嚴”、落實“四有兩責”的具體措施,是今年我省食品生產監管工作的重要舉措。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務必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分工,履行職責,認真抓好各項工作的推進落實。各級要從大局出發,在思想上不懈怠、監管上不放松、工作上不缺位,建立監管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安全責任網。同時,要在地方政府領導下,會同相關部門建立協作機制,集聚多部門合力,共同加大對小作坊的整頓治理力度,全面落實好屬地管理責任。
 
    (二)嚴懲重處,標本兼治。專項整治要充分體現食品安全監管“四個最嚴”的要求,對危害人身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威脅公共利益和安全的違法生產經營行為,堅決依法予以取締。同時,各地要充分認識小作坊專項整治是長期性、持續性的工作,要在集中整治規范的基礎上,堅持標本兼治,打防結合,探索建立更加切實有效的小作坊長效監管機制,真正破解小作坊監管難題。
 
    (三)加強宣傳,營造氛圍。要結合專項整治,加強食品安全從業人員的教育培訓,抓好《甘肅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小餐飲小攤點監督管理條例》的宣傳培訓和貫徹實施,適時開展從業人員的警示教育,促進從業人員知識水平提升和主體責任意識增強。要加強與媒體的溝通協作,重點宣傳整治行動的措施和成效,擴大整治行動的社會影響力,動員全社會共同參與食品安全監管。
 
    (四)加強督查,及時報送。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采取領導帶頭、明查暗訪、交叉互查等方式,加強對專項整治督導檢查,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對責任不落實、監管不作為、情況不報告、問題不解決的單位和工作人員,要嚴肅追究責任。要注重收集食品小作坊整治工作及《條例》執行情況,總結工作經驗,及時向省局報送相關信息,重大情況要抄報相關監管部門。每一階段工作結束后,請各市州及時將階段性工作情況報省食品生產監管處。
 
    聯系人:代亮 09317617186 151440222@QQ.COM
 
    牛清煜 09317617186 1015386327@QQ.COM
 
    附件:食品小作坊整治行動情況統計表
 
    甘肅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2018年6月6日
 
    附件
 
    食品小作坊整治行動情況統計表
 

項目

內 容

數量

備注

排查

情況

經摸底確認轄區內食品小作坊單位數(家)

已取得小作坊登記證單位數(家)

已完成建檔單位數(家)

整治

情況

 

出動執法人員(人次)

檢查小作坊(家次)

檢查發現存在突出問題或風險隱患的小作坊(家)

其中:無證生產(家)

非法添加或使用非食品原料(家)

違規使用食品添加劑(家)

監督抽檢食品(批次)

監督抽檢發現問題食品(批次)

責令停產整頓單位數(家)

改造提升小作坊單位數(家)

查處

情況

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家)

查處違法案件(件)

涉案金額(萬)

移送公安部門(件)

查處取締黑作坊、黑窩點(個)

查處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和要求的食品及食品添加劑數量(公斤)

填報單位:  (蓋章) 聯系人:   電話: 填報日期:




 
地區: 甘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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