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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關于開展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桂食藥辦食生〔2014〕14號)

   2014-09-12 929
核心提示:各市、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自治區局各直屬單位、機關各處室,駐局監察室:  為貫徹落實國家總局和自治區局2014年
各市、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自治區局各直屬單位、機關各處室,駐局監察室:
 
  為貫徹落實國家總局和自治區局2014年食品生產安全重點工作安排,深入推進廣西“護衛舌尖上的安全”食品生產經營整治大行動,自治區局決定在全區范圍內組織開展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專項整治行動,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圍繞普查登記、加強監管和規范生產等內容開展專項整治,全面掌握各轄區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的總體情況,有針對性地采取監管措施,不斷提高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經營者的質量安全責任和誠信守法意識,進一步規范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的生產經營秩序,提升我區食品質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內容
 
  (一)開展轄區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的基本情況普查登記,建立小作坊的基本檔案,掌握實情。
 
  (二)加強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日常監督管理,按照《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質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GB/T 23734-2009)規范食品加工小作坊生產行為。
 
  (三)在條件充許的情況下,開展小作坊生產的白酒(米酒)、食用植物油(花生油)等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品種的快速檢測工作,必要時進行監督抽檢。
 
  (四)探索建立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的日常監管長效機制,各市組織至少一個鄉鎮(街道)探索開展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隨貨單試點工作。
 
  三、工作步驟及措施
 
  (一)宣傳發動階段(從即日起至9月5日)。各市、縣(市、區)局要結合實際,制定詳細的整治方案,成立相應工作機構,把任務部署到鄉鎮(街道)監管所,落實到具體監管人員。要采取多個渠道、多種方式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廣泛宣傳,使廣大群眾真正了解開展小作坊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激發社會公眾的參與熱情,切實形成全民參與、齊抓共管的良好氛圍。
 
  (二)普查建檔和登記備案階段(9月6日至10月30日)。各市、縣(市、區)局要組織鄉鎮(街道)食品藥品監管所對轄區內所有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進行“拉網式”的實地調查摸底,做到不漏一村、一街、一巷,徹底摸清轄區內食品加工小作坊的基本數量、證照情況及生產經營情況,并填寫《廣西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專項調查登記表》(附件1)。在此基礎上,按照自治區局《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登記備案辦法(試行)的通知》(桂食藥監辦〔2014〕2號)要求,開展登記備案工作。
 
  (三)執法整治階段(9月6日至10月30日)。按照《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質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GB/T 23734-2009),對轄區內小作坊進行對照檢查,嚴厲打擊衛生條件差、安全隱患大的食品生產“黑窩點”,打擊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原料、霉爛變質原料及其它不符合要求的原料輔料生產加工食品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等違法行為,依法處理制假售假、產品不合格的小作坊,該停業的停業整改,該取締的堅決予以取締。
 
  各地要充分利用快檢設備,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生產的白酒(米酒)、食用植物油(花生油)等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品種實施快速檢測工作,重點檢測白酒中的甲醇和花生油中的酸價、過氧化值、黃曲霉毒素B1等項目,對有問題的樣品,立即組織監督抽檢,及時開展問題樣品后處理工作。
 
  (四)鞏固提高階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各地要按照風險等級分類監管的原則,加強日常監管,積極探索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的長效監管制度,不斷規范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的生產經營行為。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領導力量,落實監管責任。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高度重視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專項整治工作,結合當地實際,制定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專項整治的具體行動方案,明確工作任務,落實監管責任。同時,每個月定期向縣、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上報《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信息匯總表》(附件2),貫徹落實食品安全屬地管理的政府職責,積極爭取當地政府在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上給予更大的支持和幫助。
 
  (二)加強密切配合,形成監管合力。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把此次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整治工作作為“護衛舌尖上的安全”行動中的一項重要工作抓緊抓實抓好,加強各部門的協調聯動,密切配合,實現由分段監管向全程監管轉變,由單一監管向綜合監管轉變,切實形成專項整治工作合力。
 
  (三)強化媒體宣傳,營造監管氛圍。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發揮新聞媒體和輿論導向作用,及時報道專項整治行動和監管動態;大力宣傳相關法律法規,增強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守法生產、誠信經營意識和主體責任意識;廣泛宣傳普及食品質量安全常識,動員消費者積極參與監督,營造良好氛圍。
 
  (四)加強信息報送、總結整治成效。各市、縣(市、區)局要根據工作進度和方案要求,及時向上級部門報送有關報表、信息和總結材料,便于上級部門及時了解和掌握各地開展專項整治的工作情況,加強溝通、通力協作,確保專項整治工作有計劃、按步驟圓滿完成。各市局每月的30日前向自治區局報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專項整治工作統計表》(附件3);同時,各地要及時總結開展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整治工作的經驗、作法和存在的主要問題,各市局開展專項整治的工作總結于11月5日前報送自治區局食品生產監管處。(電子郵箱:spsc@gxfda.gov.cn )
 
  聯系人:食品生產監管處  黃文新  電話: 0771—5703072
 
  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2014年8月28日


 
地區: 廣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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