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屬各開發區管委會,市直有關部門、有關企業:
為全面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強化安全生產監管,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省政府辦公廳以魯政辦發〔2007〕54號文件印發了《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現結合我市實際,就貫徹《暫行規定》,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真學習貫徹《暫行規定》,切實提高認識。《暫行規定》對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和基本功,資金投入和技術保障,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和應急救援,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問題作了具體規定,是《安全生產法》、《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的重要配套法規,是全面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有效保障,對促進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法制化、制度化、規范化具有重要意義。各級各部門各生產經營單位要認真學習、宣傳《暫行規定》,不斷提高對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重要性的認識。各級要切實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領導,強化安全生產監管,依法規范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行為,改善安全生產條件,有效減少和防范生產安全事故,推動全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層層細分量化,嚴格責任落實。各生產經營單位要按照《暫行規定》確定的主體責任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進一步將責任量化分解,逐級落實,形成權責明確、責任清晰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要從強化履職能力入手,健全完善落實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其他負責人安全責任的有效機制,不斷提高安全生產決策水平。生產經營單位在改制、破產、收購、兼并、整合、重組等產權變動期間,產權的轉讓方和受讓方應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者在產權變動合同中約定有關安全生產管理事項。未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者未約定安全生產管理事項,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由事故發生單位的實際控制人承擔相應后果。
三、深化“三基”建設,打造本質安全型企業。不斷加強基層建設、基礎工作和基本功訓練,是安全發展的治本措施。生產經營單位都要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足、配齊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設置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職務調整、工作變動等應當按照監管權限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要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依據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制定本單位涵蓋生產經營全過程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并定期分析實施效果。采取信息化等先進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在生產經營的各個環節和崗位開展安全標準化建設,以標準化推動安全生產的規范化、制度化。加強重大危險源管理,定期檢測檢驗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狀況,制定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定期開展安全檢查,及時消除不安全因素,對查出的問題立即整改,暫時不能整改的,按照《濰坊市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實施意見》的要求,落實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和整改計劃,限期整改。嚴格執行化工企業安全生產41條禁令,制定切實可行的危險作業實施方案。認真落實工程項目和設施發包或出租過程的安全生產責任。按照實施“百萬員工培訓工程”的要求,制定安全生產中長期培訓規劃和年度培訓計劃,并認真組織實施。加強安全文化建設,積極開展安全文化示范企業創建活動,弘揚企業安全文化,營造安全生產氛圍。
四、強化經濟技術措施,落實安全生產保障。生產經營單位要將安全生產投入納入年度經費預算,確保滿足安全生產條件。高危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和道路交通運輸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足額提取安全生產費用,專戶儲存、專款專用。積極參加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建立安全生產與商業責任保險相結合的事故預防機制。嚴格執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規定。積極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裝備,及時淘汰陳舊落后及安全保障能力下降的安全防護設施、設備與技術,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不斷改善安全生產條件,提高安全生產科技保障水平。按照有關規定,依法做好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五、加強監督監察,確保安全生產。各級政府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加強對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監管。要強化經濟政策對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導向作用,通過經濟政策提高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成本。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嚴格事故調查和責任追究,引導生產經營單位自覺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大安全生產投入,提高安全生產水平。
二ΟΟ七年十一月二日
為全面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強化安全生產監管,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省政府辦公廳以魯政辦發〔2007〕54號文件印發了《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現結合我市實際,就貫徹《暫行規定》,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真學習貫徹《暫行規定》,切實提高認識。《暫行規定》對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和基本功,資金投入和技術保障,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和應急救援,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問題作了具體規定,是《安全生產法》、《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的重要配套法規,是全面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有效保障,對促進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法制化、制度化、規范化具有重要意義。各級各部門各生產經營單位要認真學習、宣傳《暫行規定》,不斷提高對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重要性的認識。各級要切實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領導,強化安全生產監管,依法規范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行為,改善安全生產條件,有效減少和防范生產安全事故,推動全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層層細分量化,嚴格責任落實。各生產經營單位要按照《暫行規定》確定的主體責任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進一步將責任量化分解,逐級落實,形成權責明確、責任清晰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要從強化履職能力入手,健全完善落實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其他負責人安全責任的有效機制,不斷提高安全生產決策水平。生產經營單位在改制、破產、收購、兼并、整合、重組等產權變動期間,產權的轉讓方和受讓方應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者在產權變動合同中約定有關安全生產管理事項。未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者未約定安全生產管理事項,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由事故發生單位的實際控制人承擔相應后果。
三、深化“三基”建設,打造本質安全型企業。不斷加強基層建設、基礎工作和基本功訓練,是安全發展的治本措施。生產經營單位都要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足、配齊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設置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職務調整、工作變動等應當按照監管權限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要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依據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制定本單位涵蓋生產經營全過程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并定期分析實施效果。采取信息化等先進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在生產經營的各個環節和崗位開展安全標準化建設,以標準化推動安全生產的規范化、制度化。加強重大危險源管理,定期檢測檢驗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狀況,制定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定期開展安全檢查,及時消除不安全因素,對查出的問題立即整改,暫時不能整改的,按照《濰坊市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實施意見》的要求,落實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和整改計劃,限期整改。嚴格執行化工企業安全生產41條禁令,制定切實可行的危險作業實施方案。認真落實工程項目和設施發包或出租過程的安全生產責任。按照實施“百萬員工培訓工程”的要求,制定安全生產中長期培訓規劃和年度培訓計劃,并認真組織實施。加強安全文化建設,積極開展安全文化示范企業創建活動,弘揚企業安全文化,營造安全生產氛圍。
四、強化經濟技術措施,落實安全生產保障。生產經營單位要將安全生產投入納入年度經費預算,確保滿足安全生產條件。高危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和道路交通運輸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足額提取安全生產費用,專戶儲存、專款專用。積極參加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建立安全生產與商業責任保險相結合的事故預防機制。嚴格執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規定。積極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裝備,及時淘汰陳舊落后及安全保障能力下降的安全防護設施、設備與技術,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不斷改善安全生產條件,提高安全生產科技保障水平。按照有關規定,依法做好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五、加強監督監察,確保安全生產。各級政府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加強對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監管。要強化經濟政策對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導向作用,通過經濟政策提高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成本。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嚴格事故調查和責任追究,引導生產經營單位自覺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大安全生產投入,提高安全生產水平。
二ΟΟ七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