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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轉發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于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2017-12-05 566
核心提示:各區縣(自治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分局、萬盛經開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分局,兩江新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局屬各事業單位,局機
各區縣(自治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分局、萬盛經開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分局,兩江新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局屬各事業單位,局機關各處室:
 
  2017年11月9日,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印發了《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工作實施方案》(食藥監辦特食管〔2017〕149號,以下簡稱《方案》),對整治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2017年11月16—17日,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在武漢召開了全國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工作推進會議,對整治工作作了進一步的安排部署。現將《方案》轉發你們,并提出如下貫徹實施意見,請認真組織實施。
 
  一、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
 
  按照國務院食安辦和總局的工作要求,市局決定將整治工作延長至2018年4月底結束。市局成立唐英瑜局長任組長,李林副局長、石存玉副局長、羅莉副局長、鄧琳副局長、李小平總監為副組長,市局綜合處、法規處、新聞宣傳處、舉報投訴受理處、食品生產監管處、食品流通監管處、化妝品監管處、風險管理處、稽查總隊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全系統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領導小組下設整治辦公室,整治辦公室設在綜合處,陳繼橋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整治的日常工作。
 
  各區縣分局也要成立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整治辦公室,負責本局整治的日常工作。
 
  二、進一步明確整治責任
 
  《方案》進一步明確了整治的重點內容,細化了整治措施,市局相關處室和各區縣分局要嚴格對照《方案》,進一步深入開展整治工作,確保整治工作規定動作不走樣。
 
  (一)關于摸底排查。要與日常監督檢查相結合,與全系統正在開展的食品藥品安全風險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大督查專項行動相結合,突出重點區域、重點主體,確保摸底排查實現對所有食品、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主體的全覆蓋。
 
  對食品生產企業的摸底排查,由市局食品生產監管處負責指導并督促各區縣分局抓好落實;對保健食品生產企業的摸底排查,由市局化妝品監管處負責指導并督促各區縣分局抓好落實;對食品銷售者實體店的摸底排查,由市局食品流通監管處負責指導并督促各區縣分局抓好落實;對非實體店銷售單位的摸底排查,銷售單位如果是食品生產企業的,由市局食品生產監管處負責指導并督促各區縣分局抓好落實,銷售單位如果是保健食品生產企業的,由市局化妝品監管處負責指導并督促各區縣分局抓好落實;銷售者通過非實體店銷售食品、保健食品的,由市局食品流通監管處負責指導并督促各區縣分局抓好落實。
 
  (二)關于抽檢監測。要嚴格按照《方案》要求組織實施,確保抽檢的品種、抽檢的環節、抽檢的數量、檢驗項目、后續處置、抽檢信息錄入以及抽檢結果信息發布等符合《方案》的要求。同時,將完成《方案》規定的抽檢任務與整治中市局已經安排的食品、保健食品專項抽檢任務相結合,確保抽檢任務在2017年12月20日前全面完成。該項工作由市局風險管理處負責組織有關分局、檢驗機構實施。
 
  (三)關于案件查處。要將查處案件特別是查處大要案件作為有效推進整治工作的重要抓手和檢驗整治工作成效的重要標準,進一步加大大要案件查處力度,確保形成整治的高壓態勢。該項工作由市局法規處負責指導并督促各區縣分局、稽查總隊抓好落實。
 
  (四)關于宣傳報道。嚴格落實“開門整治”的要求,在市局網站開設整治專欄,做好在市級主流媒體的宣傳報道工作和其他信息公開工作。該項工作由市局新聞宣傳處負責,市局風險管理處、食品生產監管處、食品流通監管處、餐飲服務監管處、化妝品監管處、稽查總隊配合,并指導督促各區縣分局抓好落實。
 
  (五)關于投訴舉報。認真做好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各類投訴舉報的受理和處理督辦工作,并建立投訴舉報臺帳,分析投訴舉報特點,及時與相關處室溝通重要投訴舉報信息。該項工作由市局舉報投訴受理處負責,市局食品生產監管處、食品流通監管處、餐飲服務監管處、化妝品監管處、稽查總隊配合,并指導督促各區縣分局抓好落實。
 
  三、建立日常工作聯絡機制
 
  市局相關處室指定1名本處室聯絡員,負責承擔本業務條線相關整治工作情況、統計報表的收集、匯總與報送工作,并在市局綜合處的統一協調下,適時承擔綜合處安排布置的整治工作臨時性任務。各區縣分局也應建立整治工作聯絡機制,負責本局整治工作的相關聯絡工作。
 
  四、健全信息溝通報送機制
 
  市局各有關處室和各區縣分局要嚴格按照《方案》的要求,落實整治情況統計報表和工作情況報告制度。
 
  (一)《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生產環節工作情況統計報表》、《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生產環節工作檢查整改情況臺帳》,每月底前由各區縣分局報市局食品生產監管處,再由市局食品生產監管處按總局的要求報國家整治辦對口聯系人。
 
  (二)《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經營環節工作情況統計報表》、《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經營環節工作檢查整改情況臺帳》,每月底前由各區縣分局報市局食品流通監管處,再由市局食品流通監管處按總局的要求報國家整治辦對口聯系人。
 
  (三)《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案件查辦情況統計報表》、《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重大案件臺帳》,每月底前由各區縣分局報市局法規處,再由市局法規處按總局的要求報國家整治辦對口聯系人。
 
  (四)渝食安辦﹝2017﹞22號文件要求各區縣分局報送的《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工作情況統計表》以及各區縣分局開展整治工作的綜合情況,包括整治工作推進情況、取得的主要成績、查處的典型案件等,每半月報市局綜合處,由市局綜合處進行綜合利用并與各業務處共享。市局食品生產監管處、食品流通監管處、法規處報國家整治辦的報表,均同時報送市局綜合處。
 
  報表、臺帳和綜合情況的第一次報送時間為2017年12月10日17:00時前,以后按上述時間要求報送,直到2018年4月30日止。所有報送市局情況均報送電子文檔,發送到對口聯系人電子郵箱。
 
  市局關于整治情況報送的要求,一律以本通知為準。
 
  市局食品生產監管處聯系人:吳佳峰,聯系電話:60353672,郵箱:37738750@qq.com;
 
  市局食品流通監管處聯系人:呂皓,聯系電話:60353679,郵箱:8719365@ qq.com;
 
  市局法規處聯系人:郭洪,聯系電話:60353650,郵箱:1158668309@ qq.com;
 
  市局綜合處聯系人:陳楊,聯系電話:60353632,郵箱:153588740@qq.com。
 
  重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1日 


 
地區: 重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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