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政府食品安全辦,省公安廳、省商務廳、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通信管理局、省網信辦,遼寧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自2017年7月以來,全省各市、各部門認真落實國務院食品安全辦等9部門《關于印發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方案的通知》(食安辦〔20l7〕20號)、以及遼寧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等10部門《關于開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工作的通知》(遼食安辦發〔2017〕15號)工作任務,積極推進專項整治工作,取得明顯成效。為進一步鞏固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成果,更好凈化消費環境,根據近日印發的《國務院食品安全辦關于繼續做好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工作的通知》(食安辦〔2018〕7號)要求,整治工作順延至2018年底?,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明確階段劃分。整治工作順延階段分為:持續推進(7—8月)、抽查檢查(9—10月)、總結評議(11月)三個階段。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在前期整治工作的基礎上,結合實際對原實施方案作相應調整,確保各項任務要求落實到位。
二、突出整治重點。要堅持問題導向,突出整治重點、難點、熱點問題和反復出現的問題。要嚴厲查處虛假標識標簽和虛假廣告,以及以健康養生講座、專家熱線等形式進行虛假宣傳等違法違規行為。要重點治理利用網絡、會議、電視、廣播、電話和報刊等方式違法違規營銷問題。要加大對第三方平臺的監管力度,督促第三方平臺經營者嚴格落實審查、登記、檢查、報告等管理責任。要加大對涉嫌非法添加、非法聲稱功效產品的抽樣檢驗,及時依法核查處置。要認真梳理總結整治工作經驗,創新監管方式方法,研究探索建立綜合治理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的長效機制。要加大信用監管,探索完善失信企業信息共享機制,加強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推動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三、強化案件查辦。要全面暢通信息收集渠道,提升案件線索發現能力。要集中力量查辦案件,做到證據確鑿、程序合法、處罰到位,著力查處一批有影響的案件,嚴格依法處罰到人。要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涉案食品并依法處置,監督企業依法停止銷售、及時召回,防止再次流入市場。要追溯涉案食品生產源頭,查清銷售流向,涉及其他地區要及時通報,進行全鏈條打擊。要加強案件督查協辦、區域執法協作和部門聯合行動,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構成犯罪的大要案件,要強化專案攻堅,全環節查明犯罪事實,堅決摧毀犯罪全鏈條,必要時由上級公安機關會同相關部門共同掛牌督辦。
四、深化宣傳引導。要將信息公開與整治各項工作同籌劃、同部署、同推進,檢查、抽檢、處罰、案件等信息要及時向社會公開。要組織編寫通俗易懂的科普材料,廣泛深入開展科普宣傳。要充分發揮媒體特別是新媒體力量,充分發揮行業組織和消費者組織的作用,增強食品生產經營者守法意識,提高消費者識假辨假能力。
五、加強信息報送。各市要加大對專項整治工作的督促檢查力度,從8月份起,每月5日前除按原要求原渠道報送統計報表外,還應向省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上月整治工作信息(模板見附件1),并附可以公開的典型案例(2個以上)。重要信息和重大案件查處情況要隨時報送。
省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各司其責,進一步加強對整治工作的指導。各市和省各成員單位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將于2018年12月30日前報送省食品安全辦。
六、加強溝通銜接。為確保整治工作領導到位、組織到位、責任到位,合力構筑全省整治一盤棋,請省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于8月10日前將專項整治工作的分管領導、日常工作具體負責人報送省食品安全辦(見附件2)。請各市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于8月10日將本市、所轄各縣區專項整治日常工作的分管領導、日常工作具體負責人報送省食品安全辦(見附件3)。
報送電子版材料發送至ln_spaq@126.com電子郵箱,書面材料傳真至024-31607012。
聯系人:張明電話:18809887773、31607012(傳真)
附件:
附件1.docx
2.附件2.docx
遼寧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2018年7月30日
自2017年7月以來,全省各市、各部門認真落實國務院食品安全辦等9部門《關于印發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方案的通知》(食安辦〔20l7〕20號)、以及遼寧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等10部門《關于開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工作的通知》(遼食安辦發〔2017〕15號)工作任務,積極推進專項整治工作,取得明顯成效。為進一步鞏固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成果,更好凈化消費環境,根據近日印發的《國務院食品安全辦關于繼續做好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工作的通知》(食安辦〔2018〕7號)要求,整治工作順延至2018年底?,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明確階段劃分。整治工作順延階段分為:持續推進(7—8月)、抽查檢查(9—10月)、總結評議(11月)三個階段。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在前期整治工作的基礎上,結合實際對原實施方案作相應調整,確保各項任務要求落實到位。
二、突出整治重點。要堅持問題導向,突出整治重點、難點、熱點問題和反復出現的問題。要嚴厲查處虛假標識標簽和虛假廣告,以及以健康養生講座、專家熱線等形式進行虛假宣傳等違法違規行為。要重點治理利用網絡、會議、電視、廣播、電話和報刊等方式違法違規營銷問題。要加大對第三方平臺的監管力度,督促第三方平臺經營者嚴格落實審查、登記、檢查、報告等管理責任。要加大對涉嫌非法添加、非法聲稱功效產品的抽樣檢驗,及時依法核查處置。要認真梳理總結整治工作經驗,創新監管方式方法,研究探索建立綜合治理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的長效機制。要加大信用監管,探索完善失信企業信息共享機制,加強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推動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三、強化案件查辦。要全面暢通信息收集渠道,提升案件線索發現能力。要集中力量查辦案件,做到證據確鑿、程序合法、處罰到位,著力查處一批有影響的案件,嚴格依法處罰到人。要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涉案食品并依法處置,監督企業依法停止銷售、及時召回,防止再次流入市場。要追溯涉案食品生產源頭,查清銷售流向,涉及其他地區要及時通報,進行全鏈條打擊。要加強案件督查協辦、區域執法協作和部門聯合行動,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構成犯罪的大要案件,要強化專案攻堅,全環節查明犯罪事實,堅決摧毀犯罪全鏈條,必要時由上級公安機關會同相關部門共同掛牌督辦。
四、深化宣傳引導。要將信息公開與整治各項工作同籌劃、同部署、同推進,檢查、抽檢、處罰、案件等信息要及時向社會公開。要組織編寫通俗易懂的科普材料,廣泛深入開展科普宣傳。要充分發揮媒體特別是新媒體力量,充分發揮行業組織和消費者組織的作用,增強食品生產經營者守法意識,提高消費者識假辨假能力。
五、加強信息報送。各市要加大對專項整治工作的督促檢查力度,從8月份起,每月5日前除按原要求原渠道報送統計報表外,還應向省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上月整治工作信息(模板見附件1),并附可以公開的典型案例(2個以上)。重要信息和重大案件查處情況要隨時報送。
省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各司其責,進一步加強對整治工作的指導。各市和省各成員單位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將于2018年12月30日前報送省食品安全辦。
六、加強溝通銜接。為確保整治工作領導到位、組織到位、責任到位,合力構筑全省整治一盤棋,請省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于8月10日前將專項整治工作的分管領導、日常工作具體負責人報送省食品安全辦(見附件2)。請各市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于8月10日將本市、所轄各縣區專項整治日常工作的分管領導、日常工作具體負責人報送省食品安全辦(見附件3)。
報送電子版材料發送至ln_spaq@126.com電子郵箱,書面材料傳真至024-31607012。
聯系人:張明電話:18809887773、31607012(傳真)
附件:


遼寧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