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薩克自治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各地、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石河子、圖木舒克、五家渠質量技術監督局:
為落實食品安全屬地監管責任,督促食品生產者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強化食品安全風險管理,科學有效實施監管,根據《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于印發食品生產經營風險分級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食藥監辦食監一〔2016〕47號,以下簡稱《辦法》)要求,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決定在全區開展食品生產者風險分級管理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風險分級范圍
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食品生產者及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
二、風險分級方法
(一)量化打分
1.食品生產者靜態風險因素量化分值(40分)。按照《食品生產者靜態風險因素量化分指標》確定的食品風險等級和分值確定得分。生產多類食品的,應選擇風險較高的食品類別確定靜態風險等級和分值。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靜態風險等級、分值原則上按照“高(Ⅳ)”,分值“30.0分”確定。
2.食品生產者動態風險因素量化分值(60分)。食品生產者分別按照《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者動態風險因素量化分值表》(見附件1)、《保健食品生產者動態風險因素量化分值表》(見附件2)打分。動態分值累計超過60分的,按照60分計算。
(二)風險等級確定
1.將靜態風險因素量化分值與動態風險因素量化分值相加,得分即為風險等級分數。
0—30(含)分的,為A級風險;30—45(含)分的,為B及風險;45—60(含)分的,為C級風險;60分以上的,為D級風險。
2.確定風險等級的,要填寫《風險等級確定表》(見《辦法》)。
(三)動態調整風險等級
具有《辦法》二十七條、二十八條、二十九條、三十條規定條件的,應當及時調整食品生產者風險等級。
三、結果運用
(一)確定監督檢查頻次
根據食品生產者風險等級確定監督檢查頻次。A級風險食品生產者,每年至少監督檢查1次;B級風險食品生產者,每年至少監督檢查2次;C級風險食品生產者,每年至少監督檢查3次;D級風險食品生產者,每年至少監督檢查4次。
(二)確定監管重點
根據統計分析轄區內食品生產者風險分級結果,合理確定重點區域、重點行業、重點企業;監督檢查頻次、監督檢查內容、監督檢查方式及其他管理措施,制定監督檢查計劃,合理調配食品安全監管資源。
(三)開展監督檢查
各縣市區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按照確定的頻次開展日常監督檢查,各地州市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對C、D級食品生產者要加大監管頻次。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按照雙隨機原則開展飛行檢查。
四、有關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視風險分級管理工作,組織對轄區食品生產者開展監督檢查,進行風險分級,確定轄區食品生產者的風險等級,建立風險分級檔案。
(二)現場評價應與監督檢查相結合,現場評價時,應有2名以上檢查人員參加,出示有效執法證件。必要時,可以聘請專業技術人員參與現場打分評價工作。
(三)食品生產者風險分級評定應用周期為一個自然年度,在一個評定周期內原則上進行一次動態調整。
(四)各地應當在2017年8月1日前完成轄區所有食品生產者風險分級工作,并將食品生產者風險分級情況報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8年起,每年3月1日前,將上一年度食品生產者風險等級動態調整情況報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聯 系 人:食品生產處劉岳強
聯系電話:0991—2627215
電子郵件:xjspjgc@sohu.com
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7年1月26日
保健食品生產者動態風險因素量化風險分值表.doc
食品生產者動態風險因素評價表.doc
食品生產者風險分級匯總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