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食品安全辦、工業和信息化局、公安局、商務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質量技術監督局、新聞出版廣電局、食品藥品監管局,通信管理局,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各口岸分支局(辦):
為全面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四個最嚴”的要求,進一步加強對我區食品、保健食品生產、經營和進口單位履行主體責任的監管,嚴厲打擊違規營銷宣傳產品功效、誤導和欺騙消費者等違法行為,推動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強化企業守法誠信意識,營造健康有序的市場經營環境,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和消費安全,根據《國務院食品安全辦等9部門關于印發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方案的通知》(食安辦〔2017〕20號)要求,以及《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17年西藏自治區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要點的通知》(藏政辦發〔2017〕95號)安排部署,自治區食安辦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了《西藏自治區關于開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專項整治的實施方案》?,F印發你們,請結合各自職責和監管實際,認真做好任務分解,細化治理措施,有效組織實施。
聯系人:高莉娟,果恰
電話(傳真):0891-6844390
電子郵箱:xzsyjzhxtc@126.com
西藏自治區食品安全辦 西藏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 西藏自治區公安廳 西藏自治區商務廳
西藏自治區工商行政管理局 西藏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局 西藏自治區新聞出版廣電局 西藏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西藏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西藏自治區通信管理局 西藏自治區互聯網信息辦公室
2017年8月16日
西藏自治區關于開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專項整治的實施方案
為全面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四個最嚴”的要求,進一步加強對我區食品、保健食品生產、經營和進口單位履行主體責任的監管,嚴厲打擊違規營銷宣傳產品功效、誤導和欺騙消費者等違法行為,推動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強化企業守法誠信意識,營造健康有序的市場經營環境,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和消費安全,根據《國務院食品安全辦等9部門關于印發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方案的通知》(食安辦〔2017〕20號)要求,以及《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17年西藏自治區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要點的通知》(藏政辦發〔2017〕95號)安排部署,自治區食安辦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了《西藏自治區關于開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專項整治的實施方案》?,F印發你們,請結合各自職責和監管實際,認真做好任務分解,細化治理措施,有效組織實施。
聯系人:高莉娟,果恰
電話(傳真):0891-6844390
電子郵箱:xzsyjzhxtc@126.com
西藏自治區食品安全辦 西藏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 西藏自治區公安廳 西藏自治區商務廳
西藏自治區工商行政管理局 西藏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局 西藏自治區新聞出版廣電局 西藏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西藏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西藏自治區通信管理局 西藏自治區互聯網信息辦公室
2017年8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