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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實施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黑食安辦〔2017〕329號)

   2017-11-02 965
核心提示: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食品安全辦,綏芬河市、撫遠市食品安全辦,省農墾總局、森工總局食安辦,各市(地)工信委、公安局、
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食品安全辦,綏芬河市、撫遠市食品安全辦,省農墾總局、森工總局食安辦,各市(地)工信委、公安局、商務局,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新聞出版廣電局、通信管理局、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各直屬檢驗檢疫局: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食品安全辦等9部門關于印發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方案的通知》(食安辦〔2017〕20號)要求,以及全國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國務院食安辦專門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實施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食安辦〔2017〕33號),成立了全國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明確了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以及有關成員單位的職責。省食安辦等9部門按上級要求成立了黑龍江省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見附件1),負責全省整治工作的統籌協調、督促檢查、考核、信息發布等工作。為進一步做好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市(地)、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整治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工作取得實效。要參照國家、省級做法,成立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明確各有關成員單位職責分工,建立會議會商、信息溝通、督促檢查、聯合行動等機制,及時解決問題,推進工作落實。
 
  二、明確職責分工
 
  整治工作分為動員部署、組織實施、督導檢查、總結上報四個階段。各市(地)、各有關部門要在前期制定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基礎上,進一步細化整治工作內容、主要措施、責任分工、進度安排、工作要求、保障措施等,確保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
 
  三、加強檢查督導
 
  各市(地)、各有關部門要將整治工作成效納入對下級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年度考核評議內容。對工作方案的制定、工作機制的建立、生產經營主體的檢查、問題排查整改、案件的立案查處以及整治工作信息公布等情況進行重點督查督辦,并及時將有關情況報食安辦匯總。
 
  四、加大宣傳力度
 
  各市(地)食品藥品監管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在2017年11月9日前,建立名稱為“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的專欄,及時刊載本市(地)整治工作相關信息,并將專欄的網址鏈報省食品安全辦秘書處,以便省食安辦及時抓取,在省局網站刊載的同時,上報全國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五、暢通舉報渠道
 
  各市(地)要暢通舉報渠道,對與整治工作相關的投訴舉報信息進行專門分類統計和分辦工作,并抓好后續處置工作。加強輿情收集、分析與上報工作,做好輿論引導和應對處置。
 
  請各市(地)食品安全辦于2017年11月9日前,將市(地)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組成人員、聯絡人員名單和聯系方式(見附件2、附件3)及前期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整治工作方案報省食安辦秘書處。
 
  聯 系 人:劉巖
 
  電話(傳真):0451-53611531、18145195288
 
  郵    箱:liuyan0727@163.com
 
   附件:1. 黑龍江省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人員組成及主要職責
 
  2. 各市(地)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通訊錄
 
  3. 各市(地)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通訊錄
 
  黑龍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31日


 
地區: 黑龍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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