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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修訂印發福建檢驗檢疫局出口食品生產企業注冊備案辦理程序和流程圖的通知(閩檢認〔2012〕34號4)

   2017-03-21 596
核心提示:各分支局、辦事處:  根據總局《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備案管理規定》(總局2011年第142號令)、《食品生產企業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
各分支局、辦事處:
 
  根據總局《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備案管理規定》(總局2011年第142號令)、《食品生產企業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HACCP)管理體系認證管理規定》(總局2002年第3號公告),認監委《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備案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意見(試行)》(國認注〔2011〕60號)、《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備案工作規范指導意見(試行)》(國認注〔2011〕61號),以及《行政許可法》等有關精神,省局結合實際對福建檢驗檢疫局出口食品生產企業衛生注冊登記和對國外衛生注冊管理程序、流程圖進行了修訂。現將修訂后的《福建檢驗檢疫局出口食品生產企業注冊備案辦理程序》、《福建檢驗檢疫局出口食品生產企業注冊備案辦理流程圖》印發給你們,請及時告知相關企業,并在報檢大廳以適當形式公示。
 
  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關于調整出口食品注冊備案企業監管頻率的通知》(閩檢認函〔2010〕390號)、《關于加強出口食品衛生注冊登記企業日常和定期監管工作的通知》(閩檢認函〔2007〕405號)、《關于印發〈福建檢驗檢疫局出口食品生產企業衛生注冊登記和對國外衛生注冊管理程序〉的通知》(閩檢認〔2004〕223號)等3份文件同時廢止。
 
  執行中如遇問題,請及時反饋省局認證處。
 
     附件:1.福建檢驗檢疫局出口食品生產企業注冊備案辦理程序
 
  2.福建檢驗檢疫局出口食品生產企業注冊備案辦理流程圖
 
  二O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地區: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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