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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2017年深圳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7-05-16 630
核心提示:各有關單位:  按照省食安辦《2017年廣東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粵食安辦食產〔2017〕26號)要求,結合我市
各有關單位:
 
  按照省食安辦《2017年廣東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粵食安辦食產〔2017〕26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深圳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制定了《2017年深圳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貫徹落實。
 
  特此通知。
 
  附件:   2017年深圳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深圳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7年5月4日

  2017年深圳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根據2017年廣東省食品安全重點工作部署,進一步加強我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以下簡稱“食品小作坊”)登記管理工作,規范食品小作坊生產加工行為,提升我市食品質量安全水平,按照《2017年廣東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專項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有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貫徹落實食品安全監管“四個最嚴”要求,嚴格按照《廣東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有關規定,全面實施食品小作坊禁止生產品種目錄管理,做好普查建檔和登記工作,加強日常監管和監督抽檢,督促食品小作坊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著力解決食品小作坊存在的突出問題,提升我市食品小作坊生產的食品質量安全水平,有序推進深圳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工作。
 
  二、工作內容、責任分工與時間安排
 
  根據《工作方案》要求,我局對各項任務進行分解,各單位要根據責任分工安排,切實開展食品小作坊專項整治工作,在規定時間內保質保量完成各項任務。
 
  (一)嚴格實施禁止生產品種目錄管理
 
  《深圳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禁止生產加工的食品品種目錄(第一版)》(以下簡稱《禁止目錄》)已經市政府批準并向社會發布,要嚴格參照《禁止目錄》允許生產的品種范圍開展食品小作坊的登記工作,同時可結合食品小作坊的日常監管情況、監督抽檢情況、風險評估及隱患排查情況,適時對《禁止目錄》進行調整和完善。
 
  責任單位:食藥準入處牽頭,各轄區局配合
 
  時間安排:2017年全年
 
  (二)制定食品小作坊整治實施方案
 
  結合實際,制訂行之有效的食品小作坊整治實施方案及實施進度表,強化登記、監管措施,明確食品小作坊完成登記的時限,在規定時間前報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和市政府,并在門戶網站公示。同時填寫《廣東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專項整治進度申報表》報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責任單位:食品生產處牽頭,食藥準入處配合
 
  時間安排:2017年5月15日前
 
  (三)開展食品小作坊普查建檔
 
  1、在前期調查摸底的基礎上,深入開展食品小作坊普查建檔工作,分別登記生產加工已列入《禁止目錄》以及生產加工不在《禁止目錄》的食品小作坊,摸清食品小作坊的底數。
 
  責任單位:各轄區局
 
  時間安排:2017年全年
 
  2、將未獲證的食品小作坊名單,于2017年6月12日前報市政府與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并在門戶網站公示。
 
  責任單位:食藥準入處牽頭,食品生產處配合
 
  時間安排:2017年6月12日前
 
  (四)制定食品小作坊登記工作方案
 
  結合實際情況,制訂并發布食品小作坊登記工作方案,明確生產加工已列入《禁止目錄》食品的食品小作坊停止生產的時限,以及生產加工不在《禁止目錄》食品的食品小作坊完成登記的時限,按照方案要求有序推進食品小作坊的登記工作。
 
  責任單位:食藥準入處牽頭,各轄區局配合
 
  時間安排:2017年5月15日前
 
  (五)開展食品小作坊登記工作
 
  嚴格按照《條例》和《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管局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登記管理辦法》(粵食藥監局食產〔2016〕29號)要求,開展食品小作坊登記工作。加強登記與監管工作銜接,在食品小作坊取得登記證后,轄區辦證部門應在3個工作日內將信息通報轄區監管部門、10個工作日內完成辦證材料移交工作。
 
  要書面告知轄區內所有未取得登記證的食品小作坊,按《條例》規定申領小作坊登記證方可生產,督促符合辦證條件的食品小作坊盡快辦理登記證,對不符合條件的食品小作坊責令限期整改,引導、鼓勵食品小作坊升級改造或轉產轉業,于2017年年底前全面完成登記工作。
 
  責任單位:各轄區局
 
  時間安排:2017年年底前
 
  (六)組織獲證食品小作坊開展自查
 
  各轄區局要組織轄區內獲證食品小作坊按照《食品安全法》、《條例》以及《深圳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良好操作規范》的要求開展自查,督促食品小作坊依照法律 <http://law.hexun.com/>法規、食品安全標準和登記的條件組織生產,切實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責任單位:各轄區局
 
  時間安排:2017年全年
 
  (七)開展日常監督檢查和抽樣檢驗
 
  根據《深圳市2017年度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監督檢查計劃》,對食品小作坊開展日常監督檢查和抽檢工作,日常監督檢查要實現全覆蓋;全年抽檢要求食品小作坊全覆蓋、生產品種全覆蓋;對本地區消費量大的、投訴舉報較多、監督抽檢不合格或者發現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食品小作坊,增加對其監督檢查和抽檢頻次。
 
  責任單位:各轄區局負責日常監管工作、市檢測院負責抽檢工作,食品生產處、風險監測處配合
 
  時間安排:2017年全年
 
  (八)風險隱患排查和輿情應對
 
  按照省食品藥品監管局風險大排查工作部署,認真摸清轄區內食品小作坊的業態,深入排查存在的風險,抓住關鍵加以整治;要重視食品小作坊的輿情應對工作,提前做好應急預案,落實輿情應對措施與食品安全風險防控措施,提升輿情應對能力。
 
  責任單位:各轄區局實施,食品生產處、風險監測處配合
 
  時間安排:2017年全年
 
  (九)組織責任約談和不定期回訪
 
  依據《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管局食品藥品生產經營單位責任約談辦法》(粵食藥監局健〔2016〕281號)要求,不定期召集食品小作坊進行約談,梳理匯總風險隱患,對照不同食品小作坊遇到的問題及時以電話、短信等方式進行提前警示,并對風險隱患的整改進行不定期回訪。對檢查和抽檢中發現存在較大食品安全隱患、或者存在問題未嚴格落實整改的食品小作坊進行重點約談,規范生產經營行為、消除食品安全隱患。
 
  責任單位:各轄區局
 
  時間安排:2017年全年
 
  (十)建立食品小作坊信用檔案
 
  按照“一戶一檔”原則,建立食品小作坊監管信用檔案,檔案內容應包括食品小作坊登記情況、監督檢查存在問題以及整改落實情況、違法行為的立案查處情況、產品檢驗情況、責任約談情況以及其他必要的內容。
 
  責任單位:各轄區局
 
  時間安排:2017年全年
 
  (十一)加強宣傳培訓
 
  各單位要加強食品小作坊宣傳培訓工作力度,做好經費保障和活動支持,一是要加強對各監管人員的培訓教育,確保基層執法人員掌握并正確理解《條例》內容以及食品小作坊的登記、監管等各項規定;二是采用多渠道、多形式向食品小作坊開展普法宣傳,要求食品小作坊了解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指導其對加工場所、生產工藝及配方等方面進行全面改造,提升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水平;三是以深圳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為契機,加大對消費者的宣傳力度,鼓勵消費者對食品小作坊生產經營行為進行監督,營造食品安全社會共治良好氛圍。
 
  責任單位:各轄區局、風險監測處、食藥準入處、食品生產處
 
  時間安排:2017年全年
 
  (十二)做好引導幫扶工作
 
  1.要做到服務與監管并重,對食品小作坊進行積極引導幫扶,一是要及時公布食品小作坊辦證登記地址、電話及登記流程,做好登記工作的問題咨詢與解答工作,受理市民的舉報、投訴。
 
  責任單位:各轄區局
 
  時間安排:2017年全年
 
  2.結合《禁止目錄》,研究制定食品小作坊標準化指導性技術文本。
 
  責任單位:市標準院、市許可審查中心、食品生產處、食藥準入處
 
  時間安排:2017年6月前
 
  3.提請區政府在資金方面給予支持,鼓勵食品小作坊升級改造,同時推動建設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區,對食品小作坊實行集中管理。
 
  責任單位:各轄區局
 
  時間安排:2017年全年
 
  (十三)打擊違法違規行為
 
  根據食品小作坊登記實施進度安排,開展食品小作坊清查工作。對生產加工列入《禁止目錄》食品的食品小作坊和生產加工不在《禁止目錄》食品的食品小作坊在規定時間內仍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記證》的,聯合有關部門依法予以取締;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責任單位:各轄區局負責實施,市市場稽查局配合
 
  時間安排:2017年全年
 
  (十四)迎接上級檢查
 
  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將各地市食品小作坊監管工作納入2017年廣東省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內容,依據年初上報的食品小作坊監管計劃與方案,對各地市的食品小作坊普查建檔、發布《禁止目錄》、登記、監督檢查、清理整頓等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并對考核和檢查情況進行通報。各單位要依職責落實各項工作,迎接上級單位的督查與考核工作。
 
  責任單位:各單位依職責落實
 
  時間安排:2017年年底
 
  三、工作要求
 
  (一)增強工作認識、加強組織領導
 
  根據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要求,各地市將食品小作坊納入年度重點工作,各單位根據法律法規要求及上級各項規定,結合實際情況,認真研究做好食品小作坊登記、監管、培訓、引導幫扶及清理整治工作,確保食品小作坊各項監管工作落到實處。
 
  (二)強化信息宣傳、推動工作落實
 
  各單位要結合深圳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部署,充分利用各類宣傳平臺,對食品小作坊專項整治過程中出現典型案例進行宣傳和通報,曝光食品小作坊違法失信行為,發布消費警示,提高社會參與率,進一步推進食品小作坊監管工作的落實。
 
  (三)推進專項整治、確保工作成效
 
  各單位要扎實開展食品小作坊專項整治工作,加快建立完善食品小作坊日常監管工作體系,抓好食品小作坊長效機制建設,采取切實有效措施,規范一批通過整改能夠達標的食品小作坊,淘汰一批不愿整改或整改后仍不達標的食品小作坊,對違法生產經營的予以嚴處,全面提升我市食品小作坊生產經營水平和食品質量安全水平。
 
  (四)做好工作總結、按時報送信息
 
  根據《工作方案》規定,請各轄區局每月3日前將《 廣東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信息匯總表》報市局食藥準入處、將《廣東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專項整治進度申報表》報市局食品生產處,由市局每月5日前報省局;請各轄區局于2017年11月15日前將食品小作坊監管工作總結與《廣東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專項整治完成情況表》報市局食品生產處,重大問題隨時上報。



 
地區: 廣東 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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