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商務主管部門、相關企業、行業協會:
為全面貫徹上海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農貿市場疫情防控實施方案〉的通知》(滬肺炎防控辦﹝2020﹞172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關于印發〈夜市等人員密集夜間經濟場所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滬肺炎防控辦﹝2020﹞173號,以下簡稱《工作指引》)要求,進一步完善和落實“外防輸入、內防反彈”各項措施,認真做好農貿市場(批發市場、菜市場、商超賣場)、夜市等人員密集夜間經濟場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落實責任。各有關單位要充分認識加強農貿市場、夜市等人員密集夜間經濟場所疫情防控的重要意義,強化風險防范,落實責任。各區商務主管部門要在各區政府統一部署下,加強行業指導,認真落實轄區內農貿市場、夜市等人員密集夜間經濟場所疫情防控工作,督促相關企業落實經營主體責任。相關企業是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責任人,要切實承擔起疫情防控的主體責任,嚴格落實各項疫情防控措施。相關行業協會要積極利用行業組織平臺,做好疫情防控要求的行業指導和宣傳,推動相關企業加強行業自律。
二、落實工作措施。各區商務主管部門、相關企業、行業協會要嚴格按照《實施方案》、《工作指引》的要求,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機制,制訂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明確工作職責,落實責任人員,確保《實施方案》、《工作指引》中明確的各項防控措施落實到位,全面落實好場所、人員、食品安全和應急等管理要求,確保環境和人員安全。
三、嚴格信息通報。各區商務主管部門、相關企業、行業協會要建立專項工作聯系機制,指定專門人員負責,及時報送相關信息。
四、強化督導檢查。各相關企業要加強各項疫情防控措施落實情況的自查工作。相關行業協會要對行業企業開展定期抽查,對企業落實情況進行查漏補缺。各區商務主管部門要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協同相關部門組織專門人員,加大對轄區內農貿市場、夜市等人員密集夜間經濟場所疫情防控工作落實的督促指導和檢查,對存在的問題要及時要求相關企業落實整改措施。
五、加強值班值守。各區商務主管部門和相關企業要繼續加強疫情防控期間的值班值守,配齊配強值班力量,保持通信聯絡暢通,發生異常情況和突發事件及時處置并報告。
聯系人:陶文卿(運行處)13816614560
胡清頎(商貿處)18018880181
附件:
1. 關于印發《農貿市場疫情防控實施方案》的通知.pdf
2.關于印發《夜市等人員密集夜間經濟場所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pdf
上海市商務委員會
2020年6月16
為全面貫徹上海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農貿市場疫情防控實施方案〉的通知》(滬肺炎防控辦﹝2020﹞172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關于印發〈夜市等人員密集夜間經濟場所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滬肺炎防控辦﹝2020﹞173號,以下簡稱《工作指引》)要求,進一步完善和落實“外防輸入、內防反彈”各項措施,認真做好農貿市場(批發市場、菜市場、商超賣場)、夜市等人員密集夜間經濟場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落實責任。各有關單位要充分認識加強農貿市場、夜市等人員密集夜間經濟場所疫情防控的重要意義,強化風險防范,落實責任。各區商務主管部門要在各區政府統一部署下,加強行業指導,認真落實轄區內農貿市場、夜市等人員密集夜間經濟場所疫情防控工作,督促相關企業落實經營主體責任。相關企業是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責任人,要切實承擔起疫情防控的主體責任,嚴格落實各項疫情防控措施。相關行業協會要積極利用行業組織平臺,做好疫情防控要求的行業指導和宣傳,推動相關企業加強行業自律。
二、落實工作措施。各區商務主管部門、相關企業、行業協會要嚴格按照《實施方案》、《工作指引》的要求,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機制,制訂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明確工作職責,落實責任人員,確保《實施方案》、《工作指引》中明確的各項防控措施落實到位,全面落實好場所、人員、食品安全和應急等管理要求,確保環境和人員安全。
三、嚴格信息通報。各區商務主管部門、相關企業、行業協會要建立專項工作聯系機制,指定專門人員負責,及時報送相關信息。
四、強化督導檢查。各相關企業要加強各項疫情防控措施落實情況的自查工作。相關行業協會要對行業企業開展定期抽查,對企業落實情況進行查漏補缺。各區商務主管部門要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協同相關部門組織專門人員,加大對轄區內農貿市場、夜市等人員密集夜間經濟場所疫情防控工作落實的督促指導和檢查,對存在的問題要及時要求相關企業落實整改措施。
五、加強值班值守。各區商務主管部門和相關企業要繼續加強疫情防控期間的值班值守,配齊配強值班力量,保持通信聯絡暢通,發生異常情況和突發事件及時處置并報告。
聯系人:陶文卿(運行處)13816614560
胡清頎(商貿處)18018880181
附件:


上海市商務委員會
2020年6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