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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貴州省動物檢疫證明和畜禽標識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黔農辦發〔2017〕134號)

   2017-07-04 725
核心提示:各市(州)農委(畜牧獸醫水產局),貴安新區農水局,仁懷市農牧局、威寧縣畜牧產業局:  按照《農業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動物檢疫
各市(州)農委(畜牧獸醫<水產>局),貴安新區農水局,仁懷市農牧局、威寧縣畜牧產業局:
 
  按照《農業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動物檢疫證明和畜禽標識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農辦醫〔2017〕22號)要求,我委組織制定了《貴州省動物檢疫證明和畜禽標識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組織實施,確保專項整治行動取得實效。
 
  聯系人:楊揚
 
  聯系電話:0851-84843997
 
  電子郵箱:gzdwwsjd@163.com
 
  2017年6月27日
 
  貴州省動物檢疫證明和畜禽標識專項整治行動方案
 
  為深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動物檢疫管理辦法》《畜禽標識和養殖檔案管理辦法》,加強動物檢疫證明和畜禽標識管理,按照農業部有關工作部署,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以加強動物檢疫證明、畜禽標識的申請、保存、發放等管理措施為重點,嚴厲打擊偽造、變造、買賣動物檢疫證明、畜禽標識等違法行為,進一步規范動物檢疫秩序,降低動物疫病傳播風險,保障養殖業健康發展。
 
  二、進度安排
 
  專項整治行動時間為2017年6—10月,分為三個階段。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7年7月15日前)
 
  1.強化宣傳。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等宣傳媒介作用,加強動物防疫法律法規宣傳,普及動物檢疫、畜禽標識管理和動物疫病防控知識,提高公眾守法意識。
 
  2.加強培訓。以縣為單位,面向基層官方獸醫開展一次專題培訓,重點包括動物檢疫證明和畜禽標識訂購、發放、領用程序,動物檢疫證明填寫規范,畜禽標識佩戴要求,違法違規行為查處等內容,并有針對性地開展警示教育,切實提升官方獸醫能力素質。
 
  3.完善制度。健全完善動物檢疫證明和畜禽標識專人管理、專賬登記、專庫存放,統一訂購、按需領取、逐級發放、及時回收、定期銷毀等制度,實行定期盤點、定期匯總、定期報告、定期督查。
 
  (二)集中整治階段(2017年7月16日—9月30日)
 
  全面掌握和規范動物檢疫證明和畜禽標識庫存、發放、保存、使用等情況。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辦理一批違法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處理一批違規人員,切實規范動物檢疫證明、畜禽標識管理。
 
  1.清查核實,摸清底數。對動物檢疫證明出具人員官方獸醫資格情況,動物檢疫證明訂購、發放、庫存和遺失情況,畜禽標識庫存以及遺失等情況進行清查核實,摸清底數。
 
  2.開展清理,健全制度。在摸清底數的基礎上,對確因塑料老化、年限過長等原因無法繼續使用的畜禽標識和不適應電子出證的舊版《動物檢疫合格證明》,由縣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報市級動物衛生監督所審批并做好登記后,按程序進行銷毀。要建立健全畜禽標識和動物檢疫證明管理制度,做到先入庫、先使用,原則上保持1年的使用庫存,本年度使用上年度庫存,避免庫存不足和浪費情況發生。
 
  3.嚴厲打擊,規范秩序。嚴厲打擊管理相對人違法違規行為,重點打擊出售、運輸、屠宰動物未持有效動物檢疫證明的行為,出欄牲畜未佩戴畜禽標識的行為,屠宰企業屠宰動物未附有效動物檢疫證明或未佩戴畜禽標識的行為,非法印刷、買賣、偽造、變造、轉讓動物檢疫證明、畜禽標識等行為,特別是通過互聯網買賣動物檢疫證明的行為。
 
  4.嚴查違規,整頓隊伍。嚴查官方獸醫違規違紀行為,重點查處違規購買和倒賣動物檢疫證明、畜禽標識,未經檢疫出證、為不合格動物出證,動物檢疫證明上下聯不一致、填寫不完整不規范等行為,進一步規范動物檢疫秩序,避免“燈下黑”。
 
  (三)總結整改階段(2017年10月)
 
  結合專項行動,對本地動物檢疫證明、畜禽標識清查進展、取得的主要成效、經驗做法、存在問題和建議等進行全面梳理和總結。堅持發現問題、立即整改,該糾正的事立即糾正,該處理的人立即處理,盡早消除風險隱患。對無法及時整改完成的問題,要提出解決方案,明確完成時限和責任人,從制度層面予以解決。
 
  三、有關要求
 
  各地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加大對縣級工作的督導檢查力度,對重點地區、重點問題實行現場指導、跟蹤督辦,確保整治行動取得實效。省農委將對整治情況進行抽查。行動總結及相關表格(詳見附件)于2017年11月1日前報省動物衛生監督所。
 
     附件:1.動物檢疫證明庫存數量
 
  2.畜禽標識庫存數量


 
地區: 貴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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